作者Fullgen ()
看板CHING
标题Re: [请益] 省籍回避制度
时间Mon Jan 17 20:44:56 2005
※ 引述《bce (归云)》之铭言:
: ※ 引述《sqnl (花生狗)》之铭言:
: : 清代厉行省籍回避制度, 大家应该都知道,
: : 这个名词本身不是已经很明确的定义了"本省回避"??
: : 而且据我在google上查到资料似乎连及於邻近的省分??
: : 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是否及於邻省??
: : 再来是既然是本籍回避, 为什麽我还会听到一种说法,
: : 说是虽然是本省, 但可在不同县任官??
: : 意即假设今天台湾隶属福建省, 我桃园人可以到嘉义县任官??
: : 有这麽一回事吗?? 拜托各位了...orz
: 好像任知县是至少要离乡几百里(三百里麽?不清楚了)
: 避免太近会有关系护短等等的情况发生.
: 记得是在夏元瑜的"以蟑螂为师"那本书看到的,
: 有兴趣可以去翻翻看.
单就这个问题而言应该比较清楚
《清史稿》卷八,圣祖本纪:「十二月……辛卯,定外任官在本籍五百里内者回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33.41
※ 编辑: Fullgen 来自: 61.229.33.41 (01/17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