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okyi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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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明清官员薪水低是造成贪污的主因吗?
时间Wed Oct 8 21:11:22 2008
※ 引述《hoffman (霍夫曼)》之铭言:
: 从板上的许多文章看起来
: 觉的清朝官员的薪俸似乎是偏低
: 这是造成贪污的主因吗?
: 而官员薪水这麽低的缘故是为何故呢?
: 感觉那些亲王贝勒薪水却都高的离谱
: 这样的政体是否是有点问题呢???
其实你要先从官员的职场生涯开始算起,才会知道他们贪污的原因。
上任前:
书上记载,官员赴任之前政府补贴的旅费称为道里费,明清时明定知州
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县丞、主簿为十五两,典史为十两,且不得使
用驿站,由於路途遥远,这些花费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才会出现放官吏
债这种行业,亦即向人借款筹措旅费赴任,日後再偿还,据说金瓶梅里
的西门庆就是以此维生。
由此可知不少官员在上任之前就已经先负债了。
各官员上任前十天,吏户礼兵刑工各房都要开出交接清单,称为须知册
,新官员上任後即拿须知册与旧官员清点财物,州县长官如有财务不清
,一律都要赔偿,差额过大时,还可能要革职、抄家。
为了怕交接时拖延,明令规定要在上任一个月内清点完毕,如果一个月
内仍交接不清,则由上级委派官员监察交接,通常轮到上级出面时,场
面会弄得相当难堪,对官声有不良影响,影响仕途。
由於多数的官员都不愿意刚上任就将名声弄糟,所以如有差额,通常由
新任官员先放水过关,再於任期内设法补上,所谓「大约新任肯吃亏一
分,百事皆了」就是如此。
但也不表示你自己帐目清楚就可以当个廉洁的官员,官场上有个默契,
那就是差额过大时由同僚同赔,称为「摊赔公事」,在其他同僚帐目不
清时,尚要支援其他同僚的差额。
聘幕友:
当顺利上任後,由於业务繁重,官员们通常会聘请幕友协助,幕友也就
是民间俗称的师爷,到清朝时这样的风气达於极致。其实一开始只是一
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但到了雍正年间颁布的「钦颁州县事宜」中还特地
列了「慎延幕友」一项,等於官方变相认可幕友的存在。
一个正常的州县长官,聘任的幕友有管司法的「刑名」、管财政的「钱
粮」、管书信的「书启」、管帐目的「帐房」、管禀帖的「书禀」……
等等,这些都要由官员自掏腰包来聘请。
刑名幕友月修百两,偏远如云南的刑名至少要五百两,富裕地区更是夸
张,福建之漳浦、侯官,广东之番禺、南海,刑名岁修千五、六百两,
千八、九百两不等,官员既不能不聘幕友,也不能杀价打折,只好贪污
以求公务顺利推行。
召吏役:
官员与幕友都到齐了,剩下的就是小吏,古代的「官」、「吏」合称,
而官发命令,吏将之传抄後实行,换句话说如果官指的是县市长,那麽
吏指的就是市政府办公人员,分书吏、令吏、典吏、司吏、通吏……。
根据光绪年间的大清会典统计,全国1448个州县厅,共经制典吏 15809
人,平均每个州县不到11人,而这些人员的编制都是开国时定下的,後
世不愿违反祖制,因此随着人口增加、社会变迁,但书吏的名额并不随
之增长,因为政府不懂因地制宜,所以当书吏不够时,地方官员只好自
己以其他名目徵召书吏。
对於这些吏役,明朝给予一石到五斗左右的役奉,清朝时改发银两,但
一年下来也不过十几两,再次等的吏役一年只有七八两工食银,换句话
说也就是伙食津贴,由於收入微寒,这些吏役就只有在办公时捞些油水
或是手续费,也就形成了电影里屡见不鲜的塞红包场面。
这些行为当然是违法,但是如果照规矩办事,则如此低廉的薪水根本聘
不到吏役,公务势必延滞,地方官们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
康熙元年以这些吏役必有陋规收入为由,废除了每年七八两的工食钱,
虽然减少财政上的支出,可是也等於默许了吏役们这样公然收贿的行为
,对社会影响更是深远。
备资金:
以明末到清中叶的物价水准,一个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大约一两,清朝知
县年奉约四十五两,即使高官如总督,也不过是两百多两的俸禄,其中
公务使用的劳力、纸笔、家具、维修等大小杂物款项,规定由民间百姓
提供。
到了明朝中叶,此制度无法维持,转为丁银等税赋组成,可是这些钱官
员不能自主运用,必须报告上级後才能奏销,倘有急用需要花上百千两
,官员如何能自行垫付?只得私下准备一个资金款项以应急,待日後奏
销,而这个款项的来源自然就靠平日的「额外收入」。
谋生计:
即使是一个不逢迎拍马、不到处送礼的官员,正常的支出也包括了上任
的旅费、补足前任的帐目不清、幕友与吏役的开支、用来奏销的预备款
……仅仅几十以至几百两的薪水根本不够,所以官员只好另谋生计,於
是在诉讼中收贿、在任内炒地皮等,也就时有所闻。
明清时期,地方官员们最大的收入就是「耗羡」,指的是铸造元宝、运
送粮食的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由於政府并没有明确规定损耗的比例,所
以假若铸造过程损失2%,只要上报损耗5%,其中的相差的3%就可以中饱
私囊。
而且假若今年呈报损耗6%而不受责,明年就没道理乖乖的呈报5%,至少
也要循例从6%开始报起,长年以来官员们不断挑战耗羡不受责罚的底线
,务求收入最大化,到後期不同的省份所报的耗羡从3~10多%都有,也
因为这种贪污不可避免,康熙皇帝甚至曾言收取1%差额的可称清官。
铸造银两的火耗可以作假,上缴的米粮自然也能,光米粮就有优劣等级
之分,只要等级做个手脚,即使缴纳的份量足秤,可是以劣质米粮上缴
,来回相较之下的油水就大大不同。
由於是前人积习已久的毛病,官员们也都将这种灰色收入视为理所当然
,只要不是自己首开先例的贪污名目,都算在合理贪污的范围。因此按
照传统贪污耗羡,而不另从诉讼讹诈恐吓另谋收入的,就可以被视作清
官。
当然也有真正的清官是分文不取的,庸闲斋笔记里提到,有个叫陈锡熊
的仗着自己父亲任长芦盐运使,家产丰厚,凡公务开支不够的,都拿自
己家产来补,号称陈青天,不过却遭官场侧目,人人冷眼。连他的叔父
都斥责他:「居己以清名,陷人於不肖」。
结论:
我们不能单以表面上的贪污来认为天下皆是坏官,毕竟赃官是否等於坏
官仍有待商榷,只是至少我们可以肯定,在明清两朝当官,要不贪污实
在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贪得多了,有剥皮实草在等着;贪得少了,政务难以推行;完全不贪,
不是遭人侧目,就只是能像海瑞那样餐餐吃素,力行节约了。
平心而论,薪俸偏低的确是贪污的因素之一,但这也不是简单的薪水加
几十倍就能解决的问题,整体的时代背景、官僚制度,才是造成贪污的
主要原因。
[参考] 衙门开幕
典故纪闻
佐治药言
三异笔谈
皇朝经世文编.吏政.大吏
淳安政事
大清会典
幕学举要.交盘
庸闲斋笔记
清代地方吏役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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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215.8
※ 编辑: bookyi 来自: 118.160.213.20 (10/08 21:19)
1F:推 reinherd:难怪本朝有特支费 行政事务费 国务机要费等等 10/08 21:20
2F:推 lurex:可以请问一下哪一本书查的到明朝薪俸的事吗?! 10/08 21:54
3F:推 chocho55:推,写的不错 10/08 22:32
4F:推 Je1981:推 10/08 23:30
5F:推 ilikebulldog:本朝紧缩差旅费,搞到拿下脚料卖钱充发。 10/08 23:40
6F:推 inung:陈锡熊还真过份,仗着老子当盐运使都贪完才敢这麽为官吧,未 10/09 00:04
7F:→ inung:免沽名钓誉。 10/09 00:05
8F:推 chenhsiang:推!写的真清楚。 10/09 06:07
9F:推 AVK:是不可以美眉耶 >////< 10/09 09:55
10F:推 amaranth94:16岁的女生怎麽会看这些书啊@@ 10/09 18:43
11F:推 hoffman:很详尽~推 10/09 22:23
12F:→ hoffman:不过我很好奇你一个高中生怎麽会看这些书,平常功课很忙吧~ 10/09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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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推 waijr:搞不好家学渊源... 10/10 02:18
15F:推 Lorenzia:可参见《清代衙门图说》跟《清代官场图记》这两本书 10/10 05:37
16F:推 lucard1129:看了你的文 自觉惭愧XD 10/10 14:34
17F:推 inung:历史系都没原PO这麽用功(哭) 10/1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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