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ca01 (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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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偷报纸看建仔 游民挨棒死
时间Sun Sep 30 01:16:28 2007
偷报纸看建仔 游民挨棒死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4032481.shtml (有图)
联合报╱记者杨德宜/桃园县报导】 2007.09.29 03:39 am
游民周祖泓为看「台湾之光」王建民十九胜报导,昨天清晨涉嫌到桃园县杨梅镇一家便利
商店,窃取报导王建民的报纸专刊,被店长陈国治发现,将他揪到二楼仓库,用球棒活活
打死,事後还委托胞兄陈政昕将监视器硬碟藏匿,兄弟分别被警移送法办。
警方说,周祖泓(五十一岁,有窃盗前科)原本是工厂作业员,数年前工厂倒闭变成游民
,入夜就睡在火车站附近店家屋檐下。周是王建民球迷,只要有王建民出赛,第二天就到
超商找介绍王建民的专刊。
昨天上午六时廿三分周祖泓到中兴路这家便利商店,窃取王建民十九胜的报纸专刊,被在
二楼仓库观看监视器画面的店长陈国治(廿六岁)发现,冲下楼把周连拖带拉揪上二楼仓
库。
警方说,陈国治将周祖泓带上二楼後,立即拿起写有「打坏人用」球棒猛力殴打周,并怒
问「为何每次偷我报纸」;周回答「摆在门口很好拿!」陈国治闻言继续猛殴周的头、臀
、身躯,直到周祖泓躺在地上没有反应。
陈国治吓得叫救护车,救护人员发现周祖泓全身是伤,右手、右脚肿胀变形,已没有生命
迹象,立即通报管区派出所。
警方前往,陈国治原本表示游民是意外死在二楼仓库,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查证,发现电
脑硬碟被拔除,陈国治才供认行凶,指担心事迹被发现,叫哥哥陈政昕(廿七岁)将监视
器硬碟带回大溪镇住处藏匿。陈政昕坦承为了保护弟弟,所以决定配合。警方讯後将陈国
治依杀人、陈政昕依湮灭证据罪嫌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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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0.96.242
1F:嘘 jasonki:王建民看到会哭的 09/30 01:16
2F:嘘 kycl:这种东西可以不用po在这吧..= =..没意义.. 09/30 01:17
3F:→ zwwz:悲剧 台湾贫富差距渐渐拉大! 悲痛! 希望别再发生了 09/30 01:17
4F:推 vvbird:烂新闻, 游民偷东西, 被人打死, 干王建民啥事? 09/30 01:17
5F:推 andy0930:干 打人真该死 不过是一份15元报纸T@T 09/30 01:18
6F:→ vvbird:就一定要把王建民扯出来炒新闻... 09/30 01:18
7F:推 adam323:我觉得游民很可怜................. 09/30 01:21
8F:推 kenro:打的太凶了..毕竟报纸又不是什麽...小教训就好了 09/30 01:23
9F:推 nch6710:游民越来越多了.... 09/30 01:22
10F:→ nch6710:人真的不要太冲动 09/30 01:25
11F:→ vvbird:可恶程度排行榜 09/30 01:27
12F:→ vvbird:杀人两兄弟>记者>>游民................(王建民:干我何事?) 09/30 01:28
13F:推 ruemann:这就是妓者啊…… 09/30 01:34
14F:→ shakebabe:这样也要动私刑 09/30 01:34
15F:推 singjack:把人家赶走就算了 还拖去2楼动私刑...夸张 09/30 01:40
16F:推 jerry7271:黑道开的店 09/30 01:40
17F:推 wwz:真的很夸张的... 09/30 01:41
18F:推 freestyle888:太残忍了!!至少要判无期徒刑.....台湾还有法治吗!!? 09/30 01:42
19F:→ LMakoto:把他们绑在桩上 叫小王用保龄球丢他们 09/30 01:49
20F:推 knetlalala:似乎是偷过不少次 偷过的东西也不只有报纸 09/30 01:51
21F:推 NiseMan: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啊 09/30 01:54
22F:推 ruemann:这就是所谓的人权立国的台湾…… 09/30 02:11
23F:推 QOOQOQO:店长是A-ROD的球迷吧 09/30 02:14
24F:推 ALIEN50:看起来是惯窃,所以店长爆气了吧 09/30 02:17
25F:推 DDMO:摆在门口很好拿....其实那游民很想死吧..... 09/30 02:20
26F:嘘 ignorant7:搞的像王建民的错 这记者真的很烂 叫什麽名子阿? 09/30 02:28
27F:推 hibbb:楼上~死人不会说话....搞不好这是店长掰来降刑责的?? 09/30 02:28
28F:→ c12680000:晚上看到这新闻傻眼(报纸第一张...) 那由民是惯窃 好像 09/30 02:40
29F:推 wagner:QQ.....有必要这样吗 09/30 02:45
30F:推 posterman:那好像是店长的弟弟,况且看来简直是故意致人於死 = = 09/30 03:11
31F:推 bertrend:几份报纸是多少钱 这样也要把人打死 多关个几年吧 09/30 04:31
32F:推 Iyar:太残忍了吧 QQ 09/30 05:56
33F:推 a9051338:无论有什麽理由 杀人都是穷凶恶极的一件事 09/30 06:07
34F:→ starowner:偷报纸是店长说.游民都挂了为了看王.是记者观落阴问的? 09/30 07:56
35F:推 jagdzaku:打人是错的,不过看起来是常来偷才会引起店家的忿怒 09/30 09:03
36F:推 goldenhand:兄弟出手太狠 但终究偷东西是不应该 ... 09/30 09:09
37F:推 azureashin:王建民拿胜投晚上还有报纸吗? 早就被买光了吧~= = 09/30 09:47
38F:→ azureashin:惨~没看到时间~...奇怪~我怎会觉得是晚上~XD 09/30 09:48
39F:推 loiol:作坏事本来就要有觉悟了 偷东西不是坏事吗? 还是要用抢的? 09/30 10:25
40F:推 Qoofate:真Gy 不过是份报纸 送人也无妨阿 09/30 10:34
41F:嘘 yuyuflyfly:楼上的话语让人心寒 09/30 10:37
42F:→ yuyuflyfly:楼上上 09/30 10:38
43F:推 FENOR:那可不可以说,那店长敢打死人,未来就要有可能会被打死的觉 09/30 10:41
44F:→ FENOR:悟呢? 偷东西是不对,但即便是最严苛的伊斯兰法律 09/30 10:42
45F:→ FENOR:处罚偷东西都不会杀人的 09/30 10:42
46F:→ idolman:为了几十块的报纸杀人 真不值得 09/30 10:54
47F:嘘 pocketwolf:这种人也可以当店长,去死死算了 09/30 10:55
48F:推 taki220:LO大~~所以以後你的小孩偷东西我也可以把他打死罗!? 09/30 11:11
49F:→ taki220:偷东西是不对的~但遭受的惩罚该是"死"嘛?你真搞不清楚状况 09/30 11:12
50F:推 LoveCheer:马的太贱啦 这是哪家店啊? 09/30 11:23
51F:推 fago:偷东西有罪 打死人也有罪 这是法律不是? 在嘘啥? 09/30 12:01
52F:推 BEETHOOOO:话说回来 有手有脚游民被打死一只 流氓被抓去关 09/30 12:21
53F:→ BEETHOOOO:对国家社会可是好事两件 大家应该高兴 09/30 12:22
54F:→ BEETHOOOO:感谢流氓解决一只垃圾 还有他的自知之明送自己进牢 09/30 12:24
55F:推 Annrod:推starowner 09/30 12:55
56F:推 cheefoo:为什麽记者知道是为了王建民而偷报纸 09/30 13:29
57F:→ cheefoo:只偷频果日报的封面 ? 09/30 13:30
58F:推 Annrod:楼上真幽默 XDD 09/30 13:57
59F:推 enjoyyou:想为店长平反 游民不只偷这次 还嘴贱说了白目话 09/30 16:05
60F:→ enjoyyou:虽然打死人不应该 但看状况也是他白目自找的 - - 09/30 16:06
61F:嘘 Rogerkaf:我家隔壁叫王x民我可以po吗? 09/30 16:36
62F:推 moleman126:文章里有提到“警方说:...只要有王建民出赛,第二天就 09/30 16:46
63F:→ moleman126:到超商找介绍王建民的专刊。”为什麽就变成是记者的忆 09/30 16:46
64F:→ moleman126:测?说记者乱讲的人,难道就有去查证? 09/30 16:46
65F:推 windspir:该查证的是记者 不是读者,我比较想知道记者有没有查证 09/30 17:17
66F:推 moleman126:抱歉 查证的事应该是警察、检察官 ok?? 09/30 17:32
67F:→ moleman126:乡民哪时候那麽看得起记者啦? 09/30 17:33
68F:推 moleman126:更正一下: 查证应该是警察、检察官的事 09/30 17:35
69F:嘘 PTTsucker:这件事告诉我们:下次要偷报纸不要去杨梅偷 09/30 20:18
70F:推 a7552666:周回答「摆在门口很好拿!」......你死了活该 10/02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