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sfranky (自以为是足球先锋 笨蛋)
看板CPBL
标题Re: 想到薪水和离队同意书
时间Wed Dec 28 20:10:45 2005
※ 引述《kons (kons)》之铭言:
: 如果今天CPBL某球队选了一位选手
: 然後薪水给个超低....3万块好了
: 然後要每周都上场投球....猛操
: 如果选手待不住想走,但球团不放人不给离队同意书
: 那不就该选手永远也无法再於CPBL中的其他球队打球?
: 这不是很明显的压榨劳工吗?劳资对立..
: 怎麽球员不会自己组一个球员工会?
其实,六七年前是很有可能成功的,只是那个时点刚好爆发职棒签赌案,不但不少球员
被卷入,领导球员工会的几位球员有人承认配合放水。
当时有的说法是说涉案的球员搞工会是为了更容易控制放水,也有人的硕士论文写到
这个部份,但是在我看来,组工会跟放水是两个分立的事件。有本书--台湾职棒黑金
风暴,这本书有交代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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