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pluie (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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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重罚150万元!北市府认定牛队就业歧视成立
时间Mon Feb 8 18:06:15 2010
重罚150万元!北市府认定牛队就业歧视成立
资料维护:台北市政府劳工局
日期:2010/2/8
叶君璋与象队如愿签约,惟原为牛队捕手的叶君璋,其担任台北市职业棒球员职业工会常务理事之身分,惟於98年12月21日遭兴农职棒无预警以「战力外」球员为由释出,并对外以「道德及风纪有问题」为由将其封杀,不让其他球队与叶君签约,却自始至终未具体说明或提具所谓「道德及风纪有问题」之事由及具体事证,其针对具工会会员身份叶君璋个人之不友善态度,至为明显。
本案在台北市政府劳工局99年1月4日主动介入调查後,业经台北市政府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第67次会议於本(8)日做出决议,评议兴农职棒公司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条禁止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之就业歧视成立,并以本案具有指标性意义,课处新台币150万元整。
叶君97年12月6日被推选为台北市职业棒球员职业工会常务理事,98年2月14日球员工会会员大会前,当时被牛队告知:「如果谁去参加,就开除谁」及以「球员入会就解散球队」、「如果北上(参加工会)就退队」及「如果去参加台北记者会被拍到就要退队或释出」等打压工会言语等话语。球员工会98年2月14日召开会员大会後,球员工会对外公布干部名单。同年98年6月29日让渡球员工会理事郭勇志君、98年9月4日再让渡球员工会监事曾华伟君。
牛队主张依职业棒球选手契约第15条约定,参与工会应先经球团事前同意,球员未经球团同意,不得私自参加任何集会活动,诸多不利与限制筹组工会与参与工会活动的不当言行,均属违反宪法与工会法明文保障人民应有之结社权。
牛队主张叶君为「战力外」球员,比对中华职棒大联盟四球队捕手,其理由实难以说服於人。又象队考量叶君实际战力吸收叶君时,牛队以叶君有问题,发布「道德及风纪有问题」之事由,其时间紧密度,认定释出叶君之动机与其担任工会常务理事有关,故本件就业歧视成立。
台北市劳工局强调将持续关心体育竞赛,暨各级运动员工作权益,乐见职棒顺利开打!并藉此呼吁每一球员都有加入工会的自由,亦都有选择加入适当球队的权益,任何运动员都不应遭受不公平待遇,台北市职业棒球员职业工会系第一个成立运动型工会,未来更期待各类运动型工会均能顺利发展,亦感谢体委会戴主委与职棒大联盟的协助配合。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1110297&ctNode=25344&mp=116001
太爽了!终於有政府机关愿意出面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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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pluie:转录至看板 Baseball 02/08 18:06
1F:推 etonman:爽啦~~~可是有补偿到叶君璋吗111.255.165.247 02/08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