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bulls (夜晚的星星已不再亮)
看板CPBL
标题[CPBL] 林智胜潘威伦 行使旅外自由球员身份
时间Mon Nov 1 19:43:35 2010
※ [本文转录自 BaseballNEWS 看板 #1CpgVEbJ ]
作者: tjbulls (夜晚的星星已不再亮) 看板: BaseballNEWS
标题: [中职] 林智胜潘威伦 行使旅外自由球员身份
时间: Mon Nov 1 19:43:08 2010
【11/01台北】La new球团与统一球团在今(1)日传真中华职棒大联盟,分别递交该
球队第一张「自由球员行使意愿表」,继兄弟象彭政闵之後,林智胜与潘威伦成为中
华职棒史上第二、三位宣布行使自由球员意愿的选手,即日起林智胜与潘威伦两人将
可以「旅外自由球员」的身份与国外职棒球团接触缔约事宜。
依据中华职棒大联盟规章规定,林智胜与潘威伦本次行使自由球员权利仅能以旅外为
目的,而在行使权利後,将可自由与外国职棒球团协商缔约事宜,惟签约条件必需获
得原所属球团同意方得旅外。
若林智胜与潘威伦在明(2011)年联盟登录期限前未能在球团同意的前提下与外国职
棒球团完成签约,两人的合约权利仍将由原所属球团继续拥有。
林智胜目前月薪35万,根据中华职棒大联盟规章规定,林智胜若顺利旅外,新球团应
支付的转队费条件应至少为本年度年薪的2.5倍(1050万),且明年度年薪至少应为本
年度的1.5倍(630万)。
林智胜的中华职棒生涯起於2004年,如果未能旅外,明(2011)年度球季结束後将累
计八年年资的自由球员权利,後年取得九年年资的一般自由球员身份。
潘威伦目前月薪51万,根据中华职棒大联盟规章规定,潘威伦若顺利旅外,新球团应
支付的转队费条件应至少为本年度年薪的2.5倍(1530万),且明年度年薪至少应为本
年度的1.5倍(918万)。
潘威伦的中华职棒生涯起於2003年,如果未能旅外,明(2011)年度球季结束後,将
累计九年年资取得自由球员资格。
发布日期:2010/11/1
http://ppt.cc/Vi0y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2.73.13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2.7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