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onisy (DHL真是个懒惰的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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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感热纸收据变白纸 超商缴费有陷阱
时间Fri Mar 17 14:35:47 2006
其实,我早就发现这问题了,所以我拿到收据第一件事,就是丢了它
因为一定无法保留6个月,早就变成白纸了...
【记者郑朝阳/报导】
到超商缴水电、瓦斯等税费,店员会给你一张缴费证明单据,但单据所用的纸张是感热纸
,若不收在阴暗处,一段时间後就会「见光死」,单据上的数据渐渐模糊,但是,单据上
竟注明缴款人必须保存六个月;一位台北市民在超商缴交牌照税後,出现没有入帐的争议
,却因单据泛白而难以据理力争。
台北市议员林晋章认为,这种暗藏陷阱的制度实在「吃人够够」;台北市政法规会主委陈
清秀更直言,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单据要保存多久,但要缴款人单方面扛起付款举证的责任
,的确有待检讨。
林晋章和北市府都接获市民陈情指出,包括监理单位的牌照税、燃料税,警政单位的交通
罚单,以及学费、水费、电费、瓦斯费、停车费、刷卡金等,都委由超商代收,提供更便
民的服务,但超商给的收据上都有一行字,要求缴款人「自行保存六个月」,缴了钱的市
民事後却收到催缴函,出现受款单位没有入帐的怪现象。
这位市民找出缴费单据,但因为感热纸受光线影响而严重泛白,缴费事实几乎消失不见,
使他空有单据却百口莫辩。林晋章认为,单据属於感光纸,这种纸最怕光,但单据上并无
警语提醒缴款人注意保存条件,导致单据泛白的过失不在缴款人,超商和委托代收单位应
重新检讨作法。
北市法规会主委陈清秀、副主委林淑华接获本报询问後,查遍相关法令,确认要求缴款人
保存单据六个月的作法并无法源依据。陈清秀说,依民法规定,主张债务清偿的人须负举
证责任,因此,缴款人提出缴款单据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不过,到底要保存多久
?目前没有明确的规范,例如依行政程序法,人民欠税、欠费,从积欠日起五年内都可以
追缴,如要证明是受款单位作业失误,缴款人是否要保存单据长达五年?
【2006/03/17 民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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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8.21.253
1F:推 nenitaa:我也有同样困扰@_@/, 219.84.97.164 03/17 15:41
2F:→ nenitaa:现在是集中贴在一张A4纸上,然後影印起来~ 219.84.97.164 03/17 15:41
3F:推 haishyo:我都会把要留下来的收据上面再贴张胶带 218.169.68.169 03/17 15:51
4F:→ haishyo:久了就只剩胶带有贴的地方是黑的XD 218.169.68.169 03/17 15:52
5F:→ leejee:看来只能扫描自保了 61.228.184.50 03/17 16:08
6F:推 bluetuilp28:我也是以前就会把收据贴胶带,而且还뜠 61.229.17.3 03/17 16:40
7F:→ bluetuilp28:会要求一定要再电费或水费单上盖章 61.229.17.3 03/17 16:40
8F:→ bluetuilp28:因为有的店员都会懒的帮你盖 61.229.17.3 03/17 16:41
9F:推 junkohe:我贴了胶带,字反而不见了T^T 211.74.179.41 03/17 21:24
10F:推 simpleN:不是店员懒的盖章,因为盖章根本不能代表什218.175.236.201 03/18 00:45
11F:→ simpleN:麽,所以如果客人没要求就不用盖章,主要是218.175.236.201 03/18 00:45
12F:→ simpleN:据比较重要218.175.236.201 03/18 00:46
13F:→ simpleN:收据比较重要218.175.236.201 03/18 00:48
14F:推 allure:推盖章不代表什麽 自己刻一个很简单的 61.228.51.32 03/18 02:40
15F:→ allure:顶多让`你想起来你在哪家门市缴费 让你回头 61.228.51.32 03/18 02:40
16F:→ allure:找而已 不然盖章不代表你有缴费 不然的话在 61.228.51.32 03/18 02:41
17F:→ allure:在超商工作的人自己拿来盖一盖就好啦 要几 61.228.51.32 03/18 02:41
18F:→ allure:个章自己盖到高兴为止 是吧 61.228.51.32 03/18 02:42
19F:→ pchan:我感热纸贴胶带字反而会不见耶 219.81.165.74 03/18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