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is (风翊痕)
看板CVS
标题Re: [问题] 在7-11买电池
时间Wed Aug 2 14:10:37 2006
※ 引述《salipig (我很想爱他)》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在7-11买电池
: 时间: Tue Aug 1 19:54:32 2006
: 其实我遇过很多这种问题
: 大多数的客人都会说,你们价钱明明是写多少的
: 然後我过去看才发现忘了换卡
: 通常道歉一下,很多客人都会接受
: 但是少数就会说,上面写多少就要算多少
: 所以只好少收他的钱了
没换卡是店铺的疏失
如果客人不接受解释 就应该照原价卖
这是应该要做的 店方完全不是妥协
客人要不要体谅完全是自由心证
要代表是好客人
不要也只是争取应有的权益而已
完全不是凹 也称不上奥客
pos代表的是门面 也是一种信任
既然有标价 店铺就要为它负责
: 事後跟店长说,我们的店长通常就会说,没关系,算他的
: 依我们店长的讲法是,客人可以死命的跟你凹
: 因为没改牌子是店的错
: 所以说,当时你应该要跟他凹的,但现在也过了,可以偷偷客诉吧
: 客诉很有用的,而且公司会送礼盒
: 但我不知道seven的做法啦
: 推 NEWdaughter:那是你们店长有钱 而且涨价是国际涨 ꐠ218.166.203.209 08/02 01:06
: → NEWdaughter:又不是便利商店自己要涨 为了礼盒而去 218.166.203.209 08/02 01:07
: → NEWdaughter:客诉....觉得太贵不合理其实可以买 218.166.203.209 08/02 01:08
: → NEWdaughter:自己觉得价钱合宜的 218.166.203.209 08/02 01:09
这不是有不有钱的问题
原本价牌没换只是一个小过失
委婉跟客人解释 都还OK
但是认定涨价不是自己要涨的
而认为客人是硬凹 甚至和客人争执(太贵可以不买也算)
就很不妥了
死不认错就不是过失 而是故意的
过失难免 故意就比较严重(尤其撕标签)
至於原PO的情况
当时如果店员好好讲
其实可以不追究的
但是他既然那麽做了
应该可以拿发票最好加上包装
去跟店长反应
店长不受理的话再跟公司反应
一号电池通常是热水器在用的
应该已经拆来用了也不能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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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静法则
心静自然凉
冷气房里吃冰心就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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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0.83.43
※ 编辑: Jetis 来自: 140.130.83.43 (08/02 14:37)
※ 编辑: Jetis 来自: 218.171.151.125 (08/02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