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rtearl (陌煦夕。)
看板CVS
标题Re: [讨论] 请问在7-11工作的各位,过期品被查到....
时间Thu Nov 29 10:02:21 2007
※ 引述《clumsyegg (.....)》之铭言:
: 前些日子,朋友打工的小7过期品被查到
: 结果被罚了20万,(我想是我表达的不够清楚,是店里被开了一张20万的罚单)
: 然後这几天又带了一张"异常改善与再发防止报告"回来写
: (全店的员工都要写,重点是他说挑过期品那几天都不是他上班...)
: 那是要怎麽写阿? 11/28就要交了...
: 因为怕事後老板就会因此认定他们承认他们有疏忽过失而要他们赔
: 之前发生过一次杂志过期不能退
: 老板叫他们掏腰包买下来的情形
: 那个月连买过期杂志,我朋友被扣了1500元的薪水
: 想想看做那麽久还被扣那麽多,心里真的不好过
: 还因为这件事有一些人都离职了呢!!!
: 写了这麽落落长,其实重点是要怎麽写才能避免责任全落到员工身上?
: 谢谢大家的耐心!
(这篇文章只针对过期品与过期杂志这件事做讨论,不论此老板平时的带人风格)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这间店是直营或者加盟,
出现老板这两个字应该没有疑问的是加盟店。
然後先假定这个老板没有在站班。
一个月花上少说七八万的人件费(还要加上劳健保或团保)请了一群员工,
目的当然是要员工好好的帮忙顾好店,
有外务的可以好好去忙、没外务的可以在家翘脚捻嘴须。
花钱请人来还没事被罚了二十万,如果是你心情怎麽样?
『避免责任全落到员工身上』
挑过期品这件事本来就是员工的责任不是吗?
除非,今天老板也有在卡班,而且挑到的过期品那几天他也有上班,
那麽今天老板也只是需要『分摊』责任,而不是『担下』责任。
如果挑到的那几天(几天是代表很多样罗?)你同事都不在,
好吧随时注意商品是否到期或许不是每个店员都能做到的就算了,
那他当然可以问心无愧的写这样不应该,
如果还是害怕就写篇洋洋洒洒看似言之有物其实不着边际的吧。
不过这情况只建立在挑到的到期日他没有上班(例如10/20到期,他刚好没班)
而不是10/20到期那天他有上班、但是11/20号被抓到时他没上班。
照我看这老板如果真的自己认赔二十万才是佛心来的。
再来杂志的部份。
杂志一但过期就是所谓的停售品,
经营合约里一定有一条店内不能卖非总公司许可的商品。
既然停售、意思就是不许可出现在店内贩售,
所以这些杂志下架是一定要的,
堆在那边只会变成呆帐,盘点万一忘记还会盘损。
但是老板为什麽得去担下这个?他明明请了人来帮忙他挑到期品不是吗?
我待的系统是莱尔富。
在我待的门市作法是过期杂志被发现的话,当天三班分摊。
因为从早班收文流时接到退货图档,早班第一个挑,
接着中班跟大夜都要各挑一次,
所以是三班分担的责任。
这个制度下我们门市一个月被挑到两件停售杂志就是件大事了。
一本杂志从公告要退开始有三天期限把他退回去,
机会仅只一次,除非真的款式太多很多门市都没退到才会再开档。
(不过这机会很小很小)
万一得买本根本不看的杂志,心情很(哔)没错,
因为万一被挑到一本贵点的搞不好就做了一小时白工,
但是没有人会该该叫。
因为自己该做的事没做好被拉到小辫子,受罚应该。
另外除非里头有什麽贵重商品一件就爆到一千多块,
一个月就被罚到一千五一定是被抓到不小的量,
也许我这样说有点尖锐,
不过请你朋友扪心自问,他在挑选时到底有没有认真?
不要说什麽那天上班比较忙没时间挑,
或者我已经很认真仔细了还是没挑到,
这不是理由。
今天被抓到一堆过期杂志是事实,
杂志停售那天你就该把这些杂志挑起来也是事实,
你应该去挑却没挑到更是事实。
那还有什麽问题?难道是老板的错吗?
该负的责任就是要负,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何况今天对方还是有报酬的请你来。
我不是加盟主,
只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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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kysheep:我觉得老板还是有责任耶 这个责任不单是 202.39.209.20 11/29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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