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zma (依丝玛)
看板CVS
标题Re: [问题] 7-11试用期
时间Sun Feb 17 21:19:37 2008
※ 引述《syingmiss ( )》之铭言:
: 想请问有经验的前辈们一般7-11试用期大概多久?
: 打算要离职的话,多久前通知会比较好呢?
: 我在别版看的是一般工作的话试用期/一周前说就可以
: 正式员工/一个月前
: 不知道7-11也适用这种规则吗?
: 如果老板不给走(会这样吗?因为目前蛮缺人的…)该怎麽办?
: 因为在那做的很不开心,挣扎了很久想说再观察看看
: 没想到越来越不开心,越来越失望…
: 加上之前工作的老板也找我回去
: 虽然新水比较低,但是做的很开心,同事又很好相处
: 再三考虑後还是决定离开了…唉 >"<
: 好几次被...都很想上来抱怨
: 但是又不想在各位讨论商品开心上来说这种事情,乾脆算了
: 今天被这样对待,真的很不想再忍下去了ˊˋ
: 希望各位有经验的前辈能给点指教,谢谢!
嗯… 不晓得你们店有没有「员工守则」或「离职条款」之类的东西?
不过,无论如何,离职这件事,
我想还是提前一个月跟店长讲一声比较好。
我先前待过一间便利商店「两次」。
第一次离职,是因为和店副理吵架,经过及缘由这里就不说了,
大概我本身情绪控管不够好,加上店长的处理方式让人很傻眼,
所以我只是淡淡然地跟店长交代一声:
『店长不好意思,明天我就不来了,薪水下个月五号再来领。』
隔天就没去上班了。
五号去领薪水的时候,被扣了两千块。
但这一条是注记在合约里的,所以算是愿打愿挨,我自己认了。
後来店副理因为某些因素也离职了。
然後又加上店里两个新进人员爆出办公室恋情,
整个上班时间都在丢闪光弹,严重伤害客人眼睛……我是说,影响工作状况,
结帐、补货、清洁……等最基本的工作都搞得一塌糊涂,
店长於是回过头来跟我商量,她想要棒打鸳鸯,把两个人同时辞掉,
所以会面临人手不足的问题,问我是否能够回去上班?
我考虑了一阵子,
一来店长都已经亲自出马了,二来原本的店副理已经不在了,
於是就回去上班了。
做了几个月,我「又」跟新的店副吵架了… Orz
这次店长「又」再度护着店副。
然後我就「又」同样淡淡然地跟店长交代一声:
『店长不好意思,明天我就不来了,薪水下个月五号再来领。』
隔天就「又」没去上班了。
不过,这间店的店长真是个好人,
我五号去领钱的时候,她就没有「又」扣我两千块了。
先不管我的处理方式如何,(我知道一走了之绝对是下下之策)
我想说的重点是,
当初你在面试的时候,店长有没有跟你提到离职这部份?
如果有的话,那大家就照着规矩来就好。
该走就走,要被扣钱就被扣钱,一翻两瞪眼。
我想,要是你真的急着想走,那你应该也不会太计较这些钱吧?
如果完全没有规定,或者是你没注意到,或者是忘记了,
那我希望你可以旁敲侧击一下,至少要等完全确定了以後再来打算。
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
谁晓得你会不会因为没有事先提出离职要求就擅自走人,
事後才被店长反咬一口?(比如说被栽赃或是克扣薪水之类的)
我印象中 7-11 的雇用规定里,「似乎」有提到,
万一不告而别,「好像」要负责赔偿因为你离职而造成的损失。
如果店长有心想黑你,
他大可弄出个奇怪的数据,或者是谎称店里贵重物品遗失之类的藉口,
说你造成他们店几千几万块的损失,要你负责。
要是落到这种处境,当然你自己问心无愧就好,
也因为数据是假的,所以店家也不敢太张狂,不会把事情闹上法院,
顶多就是把你的名声搞臭而已。
附带一提,如果你想投靠的那间店也是 7-11 的话,那就好玩了。
7-11 有一个「永不录用名单」,
如果你离职的那家店把你的身份证字号提报给总公司,
那接下来你大概这辈子都别想进统一企业集团底下任何一间公司上班了。
我有一个同学就这样被搞臭掉,後来要打工就只能选全家……
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说不定你们店长是个大好人?
至於离职原因,这方面倒是好说,随便给理由就好,
家里要求啦、要准备考试啦、身体不舒服觉得太累啦……都可以。
店长绝对是精明人,一听就会知道这些说法只是顺口胡诌的,
如果店里真的很缺人,他一定会留你,
大概会使出利诱政策:是不是觉得待遇不够好?给你加薪好不好?…
哀兵政策:唉,现在店里超缺人的啦,你走了,店恐怕会倒吧?…
赏识政策:你的努力我都看在眼里,你只要肯做,我一定会重用你的…
如果你因为利诱而留,那你可能好几年内都不会再加薪,
而且如果有新人进来,你可能就是第一个被踢走的人。
如果因为哀兵而留,拜托,有哪家 7-11 是因为工读生离职而倒的啊?
如果你是因为赏识而留,那我告诉你,每间店都会有「年资」这种东西,
只要你不是最资深的,通常不大可能会有什麽发展机会的啦。
重点是,不管店长怎麽说,
你都得表现出辞意坚决的态度,
而且切记一定要保持和善的神情,
这样才能全身而退,大家好聚好散。
祝福你离职顺利。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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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秘密实验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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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217.46
1F:推 syingmiss:想请问如果当初我去的时候并没告知的话 61.217.96.101 02/17 21:41
2F:→ syingmiss:呢?而且也没让我看合约之类的..QQ当初 61.217.96.101 02/17 21:41
3F:→ syingmiss:应徵是A,後来被调B.. ^且 61.217.96.101 02/17 21:42
4F:推 syingmiss:基本上去应徵时只跟我说薪水+录用 其余 61.217.96.101 02/17 21:44
5F:→ syingmiss:都没说了 很多事情都是问同事才知道QQ 61.217.96.101 02/17 21:45
6F:→ Yzma:那就同样问一下同事,看看店里的规定如何。 59.104.217.46 02/17 21:46
7F:→ Yzma:不过看你文章,你好像已经跟店长提过几次了? 59.104.217.46 02/17 21:47
8F:→ Yzma:既然店长都已经知道了,那不如直接店长谈。 59.104.217.46 02/17 21:47
9F:→ Yzma:如果跟店长谈的话,就可以直接摊开来讲了。 59.104.217.46 02/17 21:50
10F:→ Yzma:但一定要完全了解离职规定之後才可以决定喔! 59.104.217.46 02/17 21:50
11F:推 hsinpaio:全家的永不录用名单有和小7通 124.218.74.166 02/17 21:53
12F:→ hsinpaio:我家副店曾怕我不相信 有找给我看 124.218.74.166 02/17 21:53
13F:→ hsinpaio:上面记载的就是在"同业"的纪录 124.218.74.166 02/17 21:54
14F:推 syingmiss:我还没跟店长提过 之前很少遇到+考虑中 61.217.96.101 02/17 21:58
15F:→ syingmiss:问同事他们也不太清楚实际规定>.< 61.217.96.101 02/17 21:58
16F:→ syingmiss:看样子可能真的要一个月前吧..即使不是 61.217.96.101 02/17 22:00
17F:→ syingmiss:正式员工前...想到还要共事真不开心XD 61.217.96.101 02/17 22:01
18F:→ Yzma:抱歉我已经毕业五年多了,五年前我同学确实是 59.104.217.46 02/17 22:03
19F:→ Yzma:7-11离职之後改往全家做。谢谢您。 59.104.217.46 02/17 22:04
20F:→ Yzma:给sy:离职前一个月可能会更难待。同事可能会 59.104.217.46 02/17 22:05
21F:→ Yzma:有闲言闲语,或是事情都叫你去做。要撑住! 59.104.217.46 02/17 22:06
22F:推 syingmiss:感谢Y大^^ 不过还没离职就几乎都我新人 61.217.96.101 02/17 22:07
23F:→ syingmiss:该做(虽然要训练.但..)所以没啥差别XD 61.217.96.101 02/17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