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CVS
标题超商扣薪相关规定分享
时间Tue Jan 13 10:58:36 2009
1.劳基法第26条规定,雇主不得预扣员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因此若雇主在给薪时将员工工资扣下来填补短少帐目或赔偿失窃商品
雇主会因违反劳基法第26条被科以三万元以下之罚金
2.某些雇主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契约,要求员工扣薪赔偿门市短溢或遭窃高单
a.事先约定由薪资中扣赔偿费用是违法的
b.若在劳动契约上载明若因员工疏失造成门市损失则由员工赔偿,且员工亦签名同意时
劳资双方可依契约行使双方相关权益,但雇主依然不得主动扣薪,只能由员工自行赔偿
3.请有意到超商工作的板友签订劳动契约时特别小心,板工听说过这样一个例子:
雇主在劳动契约上声明若有高单遭窃,一律照最高单价商品之价格扣薪
且若劳方因故临时请假时必须扣掉二至三天薪水...而去应徵的员工们也乖乖的签了...
这年头工作不好找,但各位不必那麽委屈自己,不要宠坏太过恶质的雇主
求职时请先问好门市的相关规定,如果觉得对方太超过,请另谋高就
4.目前最低时薪就是95元
不管什麽时薪正职,也不管你一个月休几天
当月的所有薪资(包含资方付的劳健保各类费用)除以工作时数,这数字最少就该等於95
如果没有,请找各地劳委会或九五联盟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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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想着有工作就好,想着不要斤斤计较,不敢争取权益,造就出一堆吃人不吐骨头的雇主
到头来让自己变成超廉价又对工作环境满腹怨气的劳工,也相对地让整体环境变得更差
人没必要这样作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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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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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amaidiot 来自: 59.115.94.122 (01/13 11:04)
1F:推 zhenhoi:规定是规定,但为了保住工作又怎能去检举>_< (这月的薪水 01/14 02:22
2F:→ zhenhoi:除以时数才80... 这...内心OS很多阿 01/14 02:23
3F:推 lilacboy:大推!! 01/14 12:18
※ ckming:转录至看板 part-time 01/16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