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s (q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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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我拒收!!
时间Fri Jul 10 01:59:45 2009
※ 引述《WangVictor (只愿君心似我心)》之铭言:
: ※ 引述《HScarpetta (小佩)》之铭言:
: 依法来看 原po是错的
: 中华民国所有的法定货币
: 都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
: 今天别说是拿一百个十元
: 就算是拿一千个一元
: 店家也不能拒收
: PS:只讨论中华民国国币 其他假币不属本问题
: 不懂的人可以先去google一下再来讨论比较好
依法律来看,原po没错吧
因为我记得民法总则最後几条有讲到权利滥用禁止,就算使用零钱付账是你的权利
但你也不能滥用这个权利来造成他人损害,不管是时间上的或精神上的
再者基於契约自由原则,店家本来就可以选择不要跟你做生意
最後那个老板使用伪造货币已经触犯刑法的行使伪造货币罪了,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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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36.200
1F:推 hilterp:法条是金融单位不得拒收 07/10 02:07
2F:→ hilterp:CVS又不是金融单位 可以用无法辨别其真未来婉拒 07/10 02:07
3F:→ hilterp:真的机掰一点就直接说 你的硬币有问题我不能收 07/10 02:08
4F:→ hilterp:更何况他是有使用假币的纪录 随便找一个假币给他看 07/10 02:09
5F:→ hilterp:然後要他全部拿回去不然就报警处理 07/10 02:09
6F:→ hilterp:客诉没用阿 上面定下来就说他用假币 客诉根本不会成立 07/10 02:10
7F:→ hilterp:我是觉得对付这种人方法很多 没必要像那位店长一样那麽硬 07/10 02:12
8F:→ hilterp:要玩死这种人太容易了 07/10 02:12
9F:→ hilterp: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派工读去当傲客 搞他的店 07/10 02:13
10F:→ hilterp:还有一些不是很合法的方法我就不教了 07/10 02:14
11F:→ qls:我想请问法条是哪条,好奇 07/10 02:14
12F:推 fruitnba:他是代币,不是伪币好吗= = 07/10 04:04
13F:推 nivi6462:"而且每次里面都会夹杂为数不少的假钱和代币" Please 07/10 04:42
14F:→ nivi6462:read the article clearly, upstairs. 07/10 04:43
15F:→ yeyagami:把别人的文章爬清楚是基本礼貌 推错还推得那麽呛勒 07/10 08:06
16F:→ moonpaper:代币银行又不收 XDD 07/10 19:15
17F:→ likecandy:可以不做你生意是真的 因为便利商店根本不是垄断事业 07/10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