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juqboy (每天都在看食记 饿死了)
看板CVS
标题Re: [抱怨] i-cash不见之小七店员真让人不爽
时间Tue Jan 25 21:48:23 2011
※ 引述《equation (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之铭言:
: ※ 引述《openpen (我们都一样)》之铭言:
: : [一张悠游卡 正反卡贴是xx图案 然後卡套是xx图案]
: : 店员回答没有
: : 我请他帮我问看看其他店员
: : 看一下捡到物品会放的柜子 或者是刚好交接没交接到
: : 他也说没有
: : 我一进门 我就拿起跟我遗失相同的卡套 (我闪光的)
: : 问店员说 请问有没有捡到一张跟这卡套相同的卡
: : (我还很怕他说 你不是已经打电话来问过了...)
: : 然後他就打开抽屉 拿给我..................................................
: : 这什麽教育阿 以前我也待过门市
: : 只要捡到顾客物品 下班前跟下一班交接 一定会口头交接一下
: : 怕的就是客人在下一班时间回来拿
: : 重点是我好声好气打了电话 为什麽要跟我说没有
: : 形容给他听 请他找 也说找没有....................
: 客人遗失物品,打电话询问,为什麽一直说没有?
: 往光明面想,
: 也许是因为当下没看到
: (不过这说法好怪,这张悠游卡是在柜台结完帐没带走的,
: 理论上不会离开柜台,怎会没看到?)
: 也许是因为根本没找,随口敷衍了事,
: 反正一通电话而已嘛,随便打发就好了。
: 往黑暗面想,
我想讨论一下
侵占遗失物的法律责任是怎样
中华民国刑法真的有规定 上次听老师说罪责真的很重
罚金五百元................................
所以..............
储值很多的人 注意一下搂 ..........
我怕店员或侵占遗失物的人会跟你拼
这个处罚这麽重 ~_~
难过你东西掉了 警察都会故意跟你说 应该是你遗失了而不是被偷了
侵占遗失物跟窃盗 警察也要处理的方式也差异很大
这就是发生在台湾中某些不肖的警察的办案态度搂.............
: 是不是原来想要私吞,
: 见到客人亲自上门,担心会追究会调阅监视器,所以才赶紧归还?
: 如果客人不亲自上门询问,自认倒楣不追究,
: 那麽客人遗失的物品,最後会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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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无比的个性
浪漫要死的气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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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2.233.14.141
1F:嘘 a325000:刑法335条 5年以下有期徒刑 01/25 22:21
2F:→ a325000:眼残没看到 遗失物 01/25 22:23
3F:推 a325000:推回来 01/25 22:26
4F:→ a325000:不过虽然只有罚金还是会有前科 01/25 22:26
5F:推 blueberrypie:阿~我想你们老师可能没有提到500元并不是只罚500吧~~ 01/25 22:42
6F:→ blueberrypie:那个500我印象中单位好像是银元唷!2005年刑法有修正 01/25 22:44
7F:→ blueberrypie:,所以~可以去查查看到底是要多少以下~:p... 01/25 22:44
8F:→ blueberrypie:另外~刑法总则也有罚金的最低限度规定就是。:) 01/25 22:44
9F:推 humanskull:人命都不值钱了 你还期待刑法什麽...((默)) 01/25 22:47
10F:推 maddercat:500*30 我觉得真的是轻微啦..但是留下案底会很麻烦ㄟ 01/25 23:03
11F:推 bakame:说到这个突然想到 总公司都说这是"窃盗罪"XD 01/26 00:08
12F:→ tau:重在哪? 01/26 01:11
13F:→ tau:15000 也还好吧 留下案底才重吧 01/26 01:12
14F:→ bakame:对超商员工来说算重了 几乎是半个月到一个月的薪水 01/26 01:15
15F:→ tau:一定要呛就对了 什麽都要对人 我上辈子欠谁了 01/26 01:18
16F:推 dnei:唉 看某人在这串每篇都要闹 明明没人呛他还自以为被呛= = 01/26 13:05
17F:推 humanskull:窃盗个鬼啊...去读半个小时的刑法吧~XD 侵占/窃盗... 01/26 15:13
18F:→ humanskull:只要是自己掉东西 告窃盗绝对告不成的= = 01/26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