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lan (莫可莫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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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请法官主持正义」 「请定义何谓正义」
时间Wed Feb 11 10:40:41 2026
拜托,分明就是有的法官自己在败坏法官的形象
比方说最近那个没有配偶权的,直接把判决书当成论文在写
阿这种人当法官最精明了,好处都他的,原告当冤大头
法官很两难,原告就很轻松是不是
律师、时间成本、裁判费、心理上的煎熬
就算提上诉,负担还不都是原告在负责
法官呢?轻飘飘的就过去了,反正审判独立,说不定法学界还会有人称赞他勇於突破,有宪
法意识之类的
如果这位法官真的觉得配偶权是恶法,真的有种,那怎麽不去声请释宪还是辞职抗议
嘴上说的好听,又是康德又是反抗的,自己表现的很华丽,成本都转嫁给原告
这种成就自己,损害他人的事情,才是罪魁祸首好不好
--
补充一下,我最不爽的是法官的态度,个人看法啦
他在判决书里面怎麽写呢?「以金钱去评价一对怨偶并加以打发」、「尔等无能,余来以钱
断之」
见解不同不能好好讲吗?在那边大谈康德、谈汉娜鄂兰、谈台湾历史、谈自由主义
一边拿原告来嘲笑,一边用这个案件来立自己的形象,这种司法傲慢还能爽爽领钱欸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9.196.127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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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elmontc: 凸显恶法之後 是立法委员要修法才对吧 怪法官喔?02/11 10:42
2F:→ belmontc: 而且你把全部法典看一遍再说吧 哪来配偶权?02/11 10:43
3F:→ magamanzero: 并没有 是法官自己乱解法律 关立法的啥事...02/11 10:43
4F:→ belmontc: 真要说就是把这三个字明文写在民法里面才能完整地保障02/11 10:43
民法第 195 条第 3 项,有个配偶关系身份法益
最高法院 55 年台上字第 2053 号判例也可以看一次
5F:推 kaj1983: 大法官都会旷职了,你觉得这种人能审什麽屁法02/11 10:45
6F:→ belmontc: 立法者当初严谨立法把配偶权入法的话 法官能说没有吗?02/11 10:45
7F:→ magamanzero: 问题在於没有单位能制衡法官就是 美国还有陪审团02/11 10:45
8F:推 tf010714: 他那判决争议很大 因为释字791就说有配偶权了02/11 10:45
9F:→ magamanzero: 当然可以啊 你以为不行?02/11 10:45
10F:→ magamanzero: 不过这离题了 再吵又要水桶了w02/11 10:46
11F:→ belmontc: 那可别说,旷职的现在正在靠北有在工作的是违法判决呢02/11 10:46
12F:推 Pep5iC05893: 法盲无法理解判决的深意让子弹飞一会儿02/11 10:46
13F:推 ayubabbit: 基本上之前反直播就看到法官的嘴脸了02/11 10:47
14F:→ ayubabbit: 它们就是把这当作一个工作而已 请不要增加我的负担02/11 10:47
15F:推 kaj1983: 扯的是不是旷职一天二天喔,是长期旷职02/11 10:47
※ 编辑: choulan (101.9.196.127 台湾), 02/11/2026 10:47:44
16F:→ ayubabbit: 然後也不能管我 这妨碍司法独立02/11 10:47
17F:→ ayubabbit: 整个就是无敌的象牙塔 你们这些法盲 懂甚麽02/11 10:48
18F:推 TsworldG: 去看了一下新闻,这样判真的搞不懂那结婚要干嘛了02/11 10:48
19F:推 belmontc: 判例已经...嗯 现在只剩参考价值02/11 10:48
20F:→ belmontc: 另外侵害身分法益跟外遇偷情还是有距离的 如果他是因为02/11 10:49
21F:→ belmontc: 外遇而离婚才会有侵害身分法益的问题 这个要讲很细02/11 10:50
22F:→ belmontc: 不过你会提出来表示你稍微有做功课 那不妨去看看大家对02/11 10:50
23F:→ belmontc: 配偶权的看法跟见解如何? 既然你都研究下去了02/11 10:50
24F:→ belmontc: 另外这个判决并非"被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判决"我只能这样说02/11 10:51
25F:→ belmontc: 所以还有上诉的空间跟可能 看他们律师要怎样帮忙努力02/11 10:51
上诉後大概会被改判啦,所以我才说这法官很精,用原告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跟操守,吃亏的
还不都是原告
另外195判的是抚慰金,本质上是因为痛苦,精神上的痛苦,而不是离婚这个结果
而且现在的法院标准很清楚,只要有接吻、拥抱、性行为,就认定是破坏婚姻圆满了
26F:→ gfabbh: 大法官为了不旷职,倒是擅自将同僚「回避」了。02/11 10:52
27F:推 marktak: 法界无敌辩证法 你法官知道法条有问题 怎不叫立委修法?02/11 10:52
28F:→ belmontc: 因为法条有问题谁说只能叫立法者立法 可以释宪阿(问题是 02/11 10:54
29F:→ gfabbh: 法条有瑕疵或已不合时宜,在司法端,能作的也就是强行解释 02/11 10:54
30F:推 hasroten: 只要有心证这东西在就注定会有垃圾法官 问题是还治不了 02/11 10:54
31F:推 Peurintesa: 法条有问题要改 但改了也要有办法过ㄋㄟ 02/11 10:55
32F:→ gfabbh: 法条,以先限缩或扩大适用范围。 02/11 10:55
33F:推 magamanzero: 你什麽东西都要法条写明 那每个法条都要写到几千字了 02/11 10:56
34F:→ gfabbh: 自由心证这词倒是最被误解的法律名词,这本来是指法官能自 02/11 10:56
35F:→ LipaCat5566: 问题原因是法律本来就有解释空间,把问题丢给立法难 02/11 10:56
36F:→ LipaCat5566: 道以後立法都要剥夺解释空间吗 02/11 10:56
37F:→ magamanzero: 讲难听点这跟钻漏洞87%像 02/11 10:56
38F:→ gfabbh: 行按其经验与知识来判定的证据的价值,这是相对以前法律会 02/11 10:57
39F:推 Peurintesa: 有些人理想上把法条当程式写吧 02/11 10:57
40F:推 Iemarah: 法官就是种职业 人格没比一般人高尚 02/11 10:58
41F:→ gfabbh: 指导法官何种证据比较有价值的作法。 02/11 10:58
42F:→ magamanzero: 所以参酌立法原意是必须的 我记得以前个例子是这样 02/11 10:58
43F:推 belmontc: 法律的解释权本来就是从立法来的 不然为啥有些判决要写 02/11 10:58
※ 编辑: choulan (101.9.196.127 台湾), 02/11/2026 10:59:04
44F:推 kaj1983: 医生都会贪赃枉法了 02/11 10:59
45F:→ magamanzero: 有人在人行道牵机车 被开了罚单 原因是他驾驶机车 02/11 10:59
46F:→ belmontc: 到立法理由? 倒不如说立法者的便宜行事才让司法有解释空 02/11 10:59
47F:→ belmontc: 间 02/11 10:59
48F:→ magamanzero: 正常人都知道这不算驾驶机车 但是有意思的是法条 02/11 10:59
49F:推 gm3252: 推 02/11 11:00
50F:→ magamanzero: 法条载明人力驱动也算驾驶 所以罚单有没有开错? 02/11 11:00
51F:→ kaj1983: 权力和义务本来就要对等,只是那些高官通常都只享权力不 02/11 11:00
52F:→ kaj1983: 尽义务 02/11 11:00
53F:→ gfabbh: 立法者实际上也无法遇见所有的社会情景呀,所以都是出了新 02/11 11:01
54F:→ magamanzero: 如果死板的解释法条 那各位都不能牵机车了 02/11 11:01
55F:→ magamanzero: 实务上那张罚单也被被削了 那太87了 02/11 11:01
56F:→ gfabbh: 状况,才来立法处理,有些棘手情形,光吵出多数意见,都要 02/11 11:01
57F:→ LipaCat5566: 解释空间是保留弹性因为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才有不确 02/11 11:02
58F:→ gfabbh: 好几年 02/11 11:02
59F:→ LipaCat5566: 定法律的概念,问题出在法官身上不是法 02/11 11:02
60F:→ magamanzero: 你如果要死板的解释法律 那法条就是上千字以上了 02/11 11:02
61F:→ LipaCat5566: 法官判决要考虑的东西很多包括对社会的影响传统一堆 02/11 11:03
62F:→ LipaCat5566: 东西,问题台湾法官很多都活在自己世界里这问题很多 02/11 11:03
63F:→ LipaCat5566: 退休法官都说过 02/11 11:03
64F:推 Peurintesa: 我就说啦 看起来有人是想把规定法律当成写程式一样 02/11 11:03
65F:推 Pep5iC05893: 人人都知道法条年久失修不合时宜 只能强行解释运作 02/11 11:03
66F:→ Pep5iC05893: 然後五老星就被当反派骂了 明明只是做着自己的工作 02/11 11:03
67F:→ Amulet1: 反法庭直播基本上就很反智了 法官当然要接受大众审视 02/11 11:05
68F:推 oldriver: 做出争议判决 原告花钱时间心力上诉 然後不能检讨法官?? 02/11 11:06
69F:→ gfabbh: 大法官那情形最优解就是等待政治解决,自行突破自然会被认 02/11 11:06
70F:→ gfabbh: 为司法滥权,走向司法专制 02/11 11:06
71F:→ LipaCat5566: 法官因为自己进步价值选择强行解释不考虑社会传统价 02/11 11:06
72F:→ LipaCat5566: 值观 这才不是法律本身问题 02/11 11:06
73F:→ belmontc: 法庭录影跟公开审理早有了 真要看直播怎不直接去法院看? 02/11 11:07
74F:→ belmontc: 还是你都不想花时间了解审判 只想把法院当看现场演唱会? 02/11 11:07
75F:推 Peurintesa: 因为要跑现场很麻烦吧 现代网路直播这麽方便干嘛不用 02/11 11:08
76F:嘘 Amulet1: 现场演唱会跟法庭直播能类比哦 你说的是人话吗 02/11 11:09
77F:→ gfabbh: 司法体系的强行解释,如果合乎舆论期待,就会说成法官懂得 02/11 11:09
78F:→ roger2623900: 大众审视才会更符合大众价值观 大众才知道法条哪里 02/11 11:09
79F:→ roger2623900: 有问题哪里过时该修法了 02/11 11:09
80F:→ Amulet1: 立场不一样 直接连人话都不说了 厉害了哥 02/11 11:09
81F:→ belmontc: 所以嘛 根本不是直播与否问题 而乡民根本不想为正义花时 02/11 11:09
82F:→ belmontc: 间 02/11 11:10
83F:→ magamanzero: 所以上面说 法官不考虑社会阿w 都已经网路时代了 02/11 11:10
84F:→ redbat3: 其实我跑现场也是当表演看,看人互撕很有趣 02/11 11:10
85F:推 TsworldG: 看直播=看演唱会?照你这样讲去现场不是更像看演唱会 02/11 11:10
86F:→ Peurintesa: 而且都花时间看审判了 还是直播看跟看重播会不一样? 02/11 11:10
87F:→ roger2623900: 不懂为啥法律人怕被审视工作 02/11 11:10
88F:→ magamanzero: 还要人花时间去法庭 都2026年了www 02/11 11:10
89F:→ belmontc: 真的自己对这些议题有想法有追踪 结果不愿参与公开审判? 02/11 11:10
90F:→ werger: 职人的骄傲 02/11 11:11
91F:→ gfabbh: 变通,不合舆论期待,就是法官恣意妄为,所以还是看舆论风 02/11 11:11
92F:→ gfabbh: 向 02/11 11:11
93F:→ roger2623900: 为什麽要大众花时间成本? 啊是不用工作? 02/11 11:11
94F:→ Peurintesa: 直播参与原来不算参与 哇 那可能要先定义怎样算参与了 02/11 11:12
95F:→ roger2623900: 降低大众成本才是该做的 02/11 11:12
96F:→ roger2623900: 去看公开审理才是有心参与? 这想法也太过於过时 02/11 11:13
97F:推 belmontc: 嗯 了解了,躲在萤幕後面摇旗呐喊最有心 02/11 11:14
98F:推 TsworldG: 这咖不知道在讲啥 有人可以解释一下吗 02/11 11:14
99F:推 Peurintesa: 有人说过时的法条应该要修改 真要改又有人不愿意 两难 02/11 11:14
100F:推 caten: 草,难道你现在人在台大机房打字吗,如果不是我也可以当你 02/11 11:15
101F:→ caten: 上面都是来乱的 02/11 11:15
102F:推 roger2623900: 确实 要上ptt肯定要去台大现场才是有心使用ptt 02/11 11:16
103F:推 apple00: 当事人出庭是法律义务 旁观者有啥义务需要出庭啊? 02/11 11:16
104F:推 msbdhdfceb: 台大机房打字嘴得真好wwwwww 02/11 11:16
※ 编辑: choulan (101.9.196.127 台湾), 02/11/2026 11:18:34
105F:→ werger: 充分表现出职人讨人厌的原因 02/11 11:22
106F:推 Redfeather: 确实 看什麽线上直播,没现场参与都是你不爱你的推 02/11 11:22
107F:推 iam0718: 法律从业人的逻辑就是不一样 02/11 11:22
108F:→ Redfeather: 什麽抽不到票,什麽人在海外,都不构成你不去到现场的 02/11 11:23
109F:推 bill03027: 那个只是立场偏颇而已吧 不是法律人 02/11 11:24
110F:推 Xration: 台湾法律人至今都不敢接受民众检视 02/11 11:24
111F:→ kasim15: 法律人真的跟社会脱节 这氛围非常诡异 02/11 11:26
112F:推 snowfirefox: 只会读书不会做人做事的其实很多,然後这种特别厉害 02/11 11:26
113F:→ snowfirefox: 的垃圾就会变成法官或高层让你看到 02/11 11:26
114F:→ kasim15: 法律是为了国家人民生活 而法律人让它脱钩 社会怎麽正常 02/11 11:28
115F:推 qpb852qpb742: 法律人本来就活在象牙塔的垃圾,自视甚高 02/11 11:29
116F:推 jay920314: 最近杀人放火诈骗的判例都给人过两年出来继续上街弄人 02/11 11:30
117F:→ jay920314: 的感觉,看到那个割喉的法官说孝顺人都傻了,真的是跟 02/11 11:30
118F:→ jay920314: 社会脱节 02/11 11:30
119F:推 Redfeather: 看某几楼就知道为什麽会养出一堆法匠了阿 嘻 02/11 11:31
120F:→ iam0718: 孝顺有说明稿澄清 看完你会更傻眼 02/11 11:31
121F:推 roger2623900: 所以不只是法条会过时 法官价值观也会过时 02/11 11:32
122F:→ Pep5iC05893: 那支只是喜欢跟人对着杠 讲了什麽真的不用太认真 02/11 11:33
123F:推 forsakesheep: 机房打字笑死 02/11 11:33
124F:推 desti23: 西洽宅男智商你期待什麽 不要真相不要道理只要跟着骂 02/11 11:35
125F:推 magamanzero: 我论机房打字会被检举 但真的好笑w 02/11 11:35
126F:推 martell11655: 在组织里大多人不想惹事 02/11 11:49
127F:→ j55888819: 法律人就是只会大谈却无能的废物 02/11 11:52
128F:推 crazylin924: 法律不神圣 就只是统治者的工具 在那边法盲长法盲短 02/11 11:53
129F:→ crazylin924: 的 看了就蛮可笑的 02/11 11:53
130F:→ bnn: 法律人就是先手贴法盲标签拒绝讨论的那群人 展示强奸权力 02/11 11:55
131F:推 nickalex8689: 法庭不敢直播根本超可悲 02/11 12:02
132F:推 Nuey: 配偶权那个厉害的是 还不只一个法官坚持该观点== 02/11 12:04
133F:→ Nuey: 所以还真的就变成是法官抽抽乐 抽到就算你倒楣去打二审吧你 02/11 12:04
134F:推 hua2022lien: 在法律行业从业过就知道,这行根本乌烟瘴气。 完全逃 02/11 12:05
135F:→ hua2022lien: 避被检视,部分法官那个嘴脸谁遇过谁倒楣。没有在社 02/11 12:05
136F:→ hua2022lien: 会市场上社会化过的职业 02/11 12:05
137F:推 magamanzero: 主要是组织已经固化了 不然法官三个是要互相监督 02/11 12:11
138F:→ magamanzero: 但实际上都乡愿... 02/11 12:12
139F:→ magamanzero: 连直播都不愿意 就知道固化有多严重 02/11 12:12
140F:推 Fino5566: 所以其他国家都低能才在做法庭直播的吗?不是吧 02/11 12:17
141F:→ Fino5566: 一堆反对理由根本都站不住脚 02/11 12:19
142F:推 herro760920: 这篇确实是台湾法匠恶心人的点,台湾社会问题很多根 02/11 12:23
143F:→ herro760920: 本原因就是司法官 02/11 12:23
144F:推 cactus44: 不承认配偶权乾脆废掉婚姻制度算了 02/11 12:26
145F:推 herro760920: 推文还有替五老星辩护的勒,还把责任推给法条年久失 02/11 12:27
146F:→ herro760920: 修勒,五老星本身就是违法的表现啦 02/11 12:27
147F:推 dnkofe: 这法官真的不知人间 02/11 12:30
148F:→ iampig951753: 法官就是解释一些比较暧昧的部分还有负责量刑的 不 02/11 12:33
149F:→ iampig951753: 能没有法官啦 02/11 12:33
150F:→ iampig951753: 特例的法官行为不能当通例 人还是最懂人 如果啊以 02/11 12:33
151F:→ iampig951753: 後都给AI判只会更後悔 02/11 12:33
152F:推 yeeouo: 法官最大问题就是权力和责任不对等 02/11 12:53
153F:→ yeeouo: 法官权力很大责任却很小 有够不合理的 02/11 12:53
154F:推 coubeooh: 原po讲的没错,不应该在判例中偷渡法官自己的价值观 02/11 13:33
155F:推 arishina: 可以参考民法第一条,通奸才废没几年就说民法没有配偶权 02/11 13:37
156F:→ arishina: 。我国民法又不是完全不承认习惯法。 02/11 13:37
157F:→ polarbearrrr: 真的该培养AI取代偷渡价值观自慰的法匠 02/11 13:42
158F:推 afjpwoejfgpe: AI最大的优势应该是统整过往判例维持一致性,取代是 02/11 13:45
159F:→ afjpwoejfgpe: 不可能啦,当辅助工具倒是迟早的事 02/11 13:45
160F:推 justeat: 配偶权本来是法院掰出来的 02/11 13:58
161F:→ justeat: 以前掰给刑案被害人补偿 现在没有刑案被害人 是要补偿啥 02/11 13:58
162F:→ choulan: 民法在讲你都没在听,抚慰金跟配偶身份不存在逆? 02/11 15:24
163F:推 Snomuku: 之前有乡民分享 还有法官支持性侵犯 当庭提示犯罪被告如 02/11 19:59
164F:→ Snomuku: 何回答脱罪 02/11 19:59
165F:→ Snomuku: 没社会化却握有权力 象牙塔里的邪神 02/11 20:01
166F:推 yien1809: 法匠有种DEI的既是感 02/1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