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_GenreBoard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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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q3892005: 个人见解: 36.234.233.76 10/04 11:11 : → qqq3892005: 4-11 政治人物定义为曾任公职或现有 36.234.233.76 10/04 11:11 : → qqq3892005: 重要党职人员。 36.234.233.76 10/04 11:11 : → qqq3892005: 只要曾任公职,在未特别注明其“ACG 36.234.233.76 10/04 11:11 : → qqq3892005: 相关身份”之情形下提及名字,均视为 36.234.233.76 10/04 11:11 : → qqq3892005: 提及政治人物,终身有效。 36.234.233.76 10/04 11:11 : → qqq3892005: 原因是目前政治讨论风气,多有以人打 36.234.233.76 10/04 11:11 : → qqq3892005: 党情形。 36.234.233.76 10/04 11:11 (中间文多恕删) : → qqq3892005: 特殊情形: 36.234.233.76 10/04 11:13 : → qqq3892005: 1,ACG相关业者参政如何算 36.234.233.76 10/04 11:13 : → qqq3892005: 讨论其ACG身份者不罚 36.234.233.76 10/04 11:13 : → qqq3892005: 如政治人物Cosplay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或在讨论国产漫画时提及现已从政之漫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画家D的姓名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但如提及时特地注明政治身份者违规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如:议员这麽闲还来cos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2.当事人死亡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仍违规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3.无任过官职及重要党职,但积极参与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政治议题者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单纯提该人无违规,如馆长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但若是讨论“该人物提及政治议题、参 36.234.233.76 10/04 11:14 : → qqq3892005: 与政治事件”,则自然违规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与其是否积极参与政治议题无关,引述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任何人提及政治议题或参与政治活动,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都是在讨论政治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4.选举候选人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政党提名、党内初选及连署开始起,视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为拟参选人,准用政治人物条款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在此之前口头表态均不算政治人物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提名、初选、连署未通过者回复原身份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参与登记且被列为候选人名单者,终身 36.234.233.76 10/04 11:15 : → qqq3892005: 视为政治人物 36.234.233.76 10/04 11:16 : → qqq3892005: (如该人有从事ACG活动,讨论ACG部分 36.234.233.76 10/04 11:16 : → qqq3892005: 仍无违规) 36.234.233.76 10/04 11:16 即便你写了这些, 仍显然不够完整: 一、上述公职(官职)范围为何? 曾任公务员是否算公职/官职? 二、上述选举范围, 是否包含村镇里长选举? 三、如上所诉: 政党提名、党内初选及连署开始起,视 为拟参选人,准用政治人物条款 在此之前口头表态均不算政治人物 提名、初选、连署未通过者回复原身份, 参与登记且被列为候选人名单者,终身 视为政治人物 (如该人有从事ACG活动,讨论ACG部分 仍无违规) 请问你本人曾於何处声明、或依此标准判决? 亦或你觉得板规可以随意解释, 反正只要板主高兴就好? : 推 qqq3892005: 3.被检举人称“没人有义务看水桶纪录 36.234.233.76 10/04 11:21 : → qqq3892005: ”亦是无意义陈述,每个判例第一次发 36.234.233.76 10/04 11:21 : → qqq3892005: 生时都是无先例的,更无水桶纪录可看 36.234.233.76 10/04 11:21 : → qqq3892005: ,难道就可当成免罪理由? 36.234.233.76 10/04 11:21 : → qqq3892005: 应该是看板主判决有无违反板规解释范 36.234.233.76 10/04 11:21 : → qqq3892005: 围,而不是看板规有没有明文写出这样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违规。否则板规4-5没写什麽词算人身 36.234.233.76 10/04 11:22 问题就是你违反板规解释范围。 : → qqq3892005: 攻击,板主岂不是无法判违规,就算拿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法院判决佐证,被检举人亦可强辩“板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规没规定要看法院判例”。难道可脱罪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1b6D_lgP (C_GenreBoard)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近期小组判例也表明,板规没明写违规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项目,不代表无法判违规,结合实际情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境与板主判定有无犯意,做出合乎板规 36.234.233.76 10/04 11:22 : → qqq3892005: 之判决,才是板主的职责 36.234.233.76 10/04 11:22 正如你上方所述: 「结合实际情境与板主判定有无犯意,做出合乎板规 之判决,才是板主的职责」 所以我在论及直播主抽菸一事, 以黄国昌举例时, 请问我的 4-11 犯意为何? 1. 我是确知黄国昌已非现任政治人物, 且我於讨论过程中, 并未涉及黄国昌关於任何政治的内容。 2. 後续讨论并无引发任何政治相关争执。 3. 我亦非闹板、钻漏常客, 未曾被4-11检举成案过, 即便其他检举成案, 距今都已数年之久。(2021桐生可可案已被群组驳回) 我就是在等你这句话, 请详述我的 4-11 犯意为何? 感谢。 我是不是该追加检举你违反C_ChatBM渎职, 这本应於C_ChatBM板回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6.177.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696390872.A.BA7.html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1:49:32
1F:→ qqq3892005: 我依此标准判决的次数多了,就只拿上 36.234.233.76 10/04 11:49
2F:→ qqq3892005: 诉举例就好 36.234.233.76 10/04 11:49
3F:→ qqq3892005: #1aSAfurS (C_GenreBoard) 36.234.233.76 10/04 11:49
4F:→ qqq3892005: 小组长裁决前立委黄国昌违反4-11 36.234.233.76 10/04 11:49
5F:→ qqq3892005: #1aXVqxmd (C_GenreBoard) 36.234.233.76 10/04 11:50
你彻底搞错状况, 这些判例只能正面表列你的「合乎条件」, 但却没法证实你的「排除条件」为何。 如果一套规则只能指出什麽事情不能做(含括), 却无法有效用来检视什麽事情可以做(排除), 这套规则等於不存在, 这是最基本的逻辑问题。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1:52:19
6F:→ qqq3892005: 检举渎职是你的自由,不过我已回了本 180.217.70.192 10/04 11:52
7F:→ qqq3892005: 案核心,也是你询问的重点2。你提出 180.217.70.192 10/04 11:52
8F:→ qqq3892005: 的其他点如我所述,并无意义 180.217.70.192 10/04 11:52
没关系, 我没有随便检举人的癖好, 只希望你详述我的 4-11 犯意是什麽就好。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1:54:16
9F:→ qqq3892005: 所以申诉人觉得4-5跟4-7都不存在吗 180.217.70.192 10/04 11:53
10F:→ qqq3892005: 这是基本逻辑问题 180.217.70.192 10/04 11:53
现在在讨论 4-11, 请勿离题。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1:56:01
11F:→ qqq3892005: 还有申诉人也搞错我提犯意的意思了, 180.217.70.192 10/04 11:55
12F:→ qqq3892005: 我讲犯意是要严格检视用的,不是没犯 180.217.70.192 10/04 11:55
13F:→ qqq3892005: 意就不罚。你提黄国昌=提政治人物=我 180.217.70.192 10/04 11:55
14F:→ qqq3892005: 觉得违反4-11,不用考虑到犯意 180.217.70.192 10/04 11:56
你要不要直接说「我是板主我最大我说了算」就好? 可以省很多打字的时间, 我也可以不用看这麽多字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1:57:00
15F:→ qqq3892005: 申诉人要夸大到说是“基本逻辑问题” 180.217.70.192 10/04 11:57
16F:→ qqq3892005: ,就该经得起考验吧,不然乖乖说讨论 180.217.70.192 10/04 11:57
17F:→ qqq3892005: 4-11不就好了。是谁想离题呢 180.217.70.192 10/04 11:57
我当然可以单纯谈论 4-11, 不过标准是你自己补充的, 过往判例是你提的, 有无犯意是你说的, 现在又通通不认, 到底是谁想离题?
18F:→ qqq3892005: 不,板规最大,然後我讲的在板规范围 180.217.70.192 10/04 11:58
19F:→ qqq3892005: 内 180.217.70.192 10/04 11:58
20F:→ qqq3892005: 请你证明我讲的违反板规,不然就请乖 180.217.70.192 10/04 11:59
21F:→ qqq3892005: 乖遵守板规及依板规的判决吧 180.217.70.192 10/04 11:59
4-11 就没有提及「政治人物」, 而是「政治议题」, 如果照严格文字来观看, 单纯提及任何政治人物都不该触犯板规。 今天如果要扩大解释到「政治人物」, 就必须要有所定义, 否则无人知道其范围与标准。 如果你觉得「政治议题」与「政治人物」两者能相等, 那是你的问题, 我想我不需要再搬国语辞典出来解释证明吧?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2:02:44
22F:→ qqq3892005: 在本版并不是我们要互相说服对方,那 180.217.70.192 10/04 12:02
23F:→ qqq3892005: 是BM时要做的事,我也在BM回应了。请 180.217.70.192 10/04 12:03
24F:→ qqq3892005: 各自提主张说服小组长,不用回应我没 180.217.70.192 10/04 12:03
25F:→ qqq3892005: 关系 180.217.70.192 10/04 12:03
你不在C_ChatBM回应, 那我在这回应你的回应, 合情合理, 天经地义。
26F:→ qqq3892005: 其实是本届3个板主,还有上届3个板主 180.217.70.192 10/04 12:04
27F:→ qqq3892005: 已经许多板友共同的认知喔。 180.217.70.192 10/04 12:04
只剩这个可以说嘴, 你要不要省思一下这有多可悲。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2:06:14
28F:→ qqq3892005: 包括你自己还有你举例的“很多板友” 180.217.70.192 10/04 12:07
29F:→ qqq3892005: 也都只是惊讶非现职能算政治人物,倒 180.217.70.192 10/04 12:07
30F:→ qqq3892005: 是没对提及政治人物算违规有所着墨 180.217.70.192 10/04 12:07
31F:→ qqq3892005: 当然你要现在补也行 180.217.70.192 10/04 12:07
32F:→ qqq3892005: 我看到有人拿“没义务看判例”来说嘴 180.217.70.192 10/04 12:08
33F:→ qqq3892005: ,也觉得... 180.217.70.192 10/04 12:08
34F:→ qqq3892005: 申诉人可能误会了 我完全不介意跟你 180.217.70.192 10/04 12:09
35F:→ qqq3892005: 一直讨论下去,是你自己上面表达了“ 180.217.70.192 10/04 12:09
36F:→ qqq3892005: 不用看这麽多字”,我才提醒其实你可 180.217.70.192 10/04 12:09
37F:→ qqq3892005: 以不用看 180.217.70.192 10/04 12:10
38F:→ qqq3892005: 你要回欢迎啊 180.217.70.192 10/04 12:10
确实,如果只是「我是板主我最大我说了算」这种结论, 的确没啥好看的。 顺便说一句, 如果你硬要扯 4-5、4-7, 那是程度问题, 所以要写出规范是很难的。 但 4-11 的问题是将原有条文的扩张解释, 这就是不是程度问题, 而是连基本的定义都没有。 八卦板板规都能写出政治人物的定义, 你不会写, 总没理由不会抄吧。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2:53:19
39F:→ qqq3892005: 所以你是想讨论政治人物的定义还是政 36.234.247.208 10/04 15:04
40F:→ qqq3892005: 治人物等不等於政治议题啊。後者我已 36.234.247.208 10/04 15:04
41F:→ qqq3892005: 经回过了,板主意见不一致,尊重所以 36.234.247.208 10/04 15:04
42F:→ qqq3892005: 不改,你还有一个无违就是这样来的 36.234.247.208 10/04 15:04
43F:→ qqq3892005: 然後你说的政党提名我何时何时讲的喔 36.234.247.208 10/04 15:06
44F:→ qqq3892005: ? 36.234.247.208 10/04 15:06
你的逻辑真的不行。 是因为「政治人物不等於政治相关议题」 才会需要「讨论政治人物的定义」, 懂? 因为我这已经是在概念上对「政治相关议题」让步了, 如果你今天是在板规中写「政治人物」, 我就不会提黄国昌了。 我已经对「政治相关议题」自我设防到「即便现任政治人物都算」, 正是因为你说的, 「有无犯意」, 现任政治人物(在任选举党公职) 确实比较可能引起争论。 你要无视我的善意, 又不愿解释我的犯意是什麽, 我看不出除了作威作福外, 你这判决下的有什麽意义?
45F:→ qqq3892005: #1azyhYDj (C_ChatBM) 36.234.247.208 10/04 15:06
46F:→ qqq3892005: 在你违规之前我在BM板回应别人疑问讲 36.234.247.208 10/04 15:06
47F:→ qqq3892005: 的,不过你也没看吧 36.234.247.208 10/04 15:06
48F:→ qqq3892005: 反正不管什麽时候讲 你都能扯没义务 36.234.247.208 10/04 15:07
49F:→ qqq3892005: 看 板规没明写这样违规。那还真的没 36.234.247.208 10/04 15:07
50F:→ qqq3892005: 必要讲了 36.234.247.208 10/04 15:07
51F:→ qqq3892005: 水桶判例不看 BM板主回答问题也不看 36.234.247.208 10/04 15:10
52F:→ qqq3892005: 板主讲了为什麽违反板规也不信 那就 36.234.247.208 10/04 15:10
53F:→ qqq3892005: 等小组长罗。 36.234.247.208 10/04 15:10
54F:→ qqq3892005: 事前就有的判例跟BM,辩称没看没义务 36.234.247.208 10/04 15:15
55F:→ qqq3892005: 看;事後选举加严临时公告把板主群共 36.234.247.208 10/04 15:15
56F:→ qqq3892005: 识的政治人物定义明确写出,又说是在 36.234.247.208 10/04 15:15
57F:→ qqq3892005: 你违规之後讲的,没意义。 36.234.247.208 10/04 15:15
58F:→ qqq3892005: 这案子很单纯就是2个点 36.234.247.208 10/04 15:18
59F:→ qqq3892005: 1.板规保留板主对政治议题的裁量权, 36.234.247.208 10/04 15:18
60F:→ qqq3892005: 这届有3个板主认为政治人物属於政治 36.234.247.208 10/04 15:19
61F:→ qqq3892005: 议题,以往也一直都有。但既然现任有 36.234.247.208 10/04 15:19
62F:→ qqq3892005: 板主认为不是,那保留板规裁量权。 36.234.247.208 10/04 15:19
63F:→ qqq3892005: 2.非现职政治人物是不是仍受4-11限制 36.234.247.208 10/04 15:19
64F:→ qqq3892005: ,这届板主都认同,觉得没明写(事实 36.234.247.208 10/04 15:19
65F:→ qqq3892005: 上心证裁量范围本来就不需要讲),也 36.234.247.208 10/04 15:19
66F:→ qqq3892005: 用临时条款明写给你看了。 36.234.247.208 10/04 15:19
67F:→ qqq3892005: 请小组长参酌 36.234.247.208 10/04 15:19
你引再多过去判例, 都没有办法回避两个事实: 1. 你与多位板主过度扩张「议题」的概念 2. 不愿修改板规而便宜行事 不要跟我扯什麽裁量权所以做不到, 八卦板就显而易见的做到了, 今天板规写到那样, 我要是踩板规一句话也不会说。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11:30
68F:→ qqq3892005: 意义就是防止有人不断钻漏洞 不管什 36.234.247.208 10/04 16:18
69F:→ qqq3892005: 麽事都喊个政治人物名字钓鱼引战带风 36.234.247.208 10/04 16:18
70F:→ qqq3892005: 向啊。 36.234.247.208 10/04 16:18
71F:→ qqq3892005: 满脑子只想污蔑板主,要申诉时不看板 36.234.247.208 10/04 16:18
笑死, 那你不就满脑子只想污蔑使用者?
72F:→ qqq3892005: 规胡乱私信,上诉文更是恣意扣帽子说 36.234.247.208 10/04 16:19
私信部份如果造成困扰, 我愿意向你道歉。 那个确实是我没有正确理解板规。
73F:→ qqq3892005: 板主避重就轻、逃避责任 36.234.247.208 10/04 16:19
修正版规不是板主的责任?
74F:→ qqq3892005: 而板规里没有提到“政治人物”吗?你 36.234.247.208 10/04 16:19
75F:→ qqq3892005: 要不要看仔细点 36.234.247.208 10/04 16:19
4-11 〔政治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转文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者,处水桶一个月以上。 但讨论中华民国政治相关ACG作品或ACG相关政策者,不在此限。 4-11-2/3都是对「不在此限」的补充说明喔, 现在到底是怎样, 你真的懂中文吗?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23:47
76F:→ qqq3892005: https://i.imgur.com/2URkIm8.jpg 36.234.247.208 10/04 16:24
77F:→ qqq3892005: 不得讨论政治议题,但相关ACG作品或 36.234.247.208 10/04 16:24
78F:→ qqq3892005: 政策除外。所以对於作品或政策,4-11 36.234.247.208 10/04 16:24
79F:→ qqq3892005: 放宽对吧 36.234.247.208 10/04 16:24
80F:→ qqq3892005: 但讨论政治ACG作品或政策时,不得提 36.234.247.208 10/04 16:24
81F:→ qqq3892005: 及无关之政治人物 36.234.247.208 10/04 16:24
82F:→ qqq3892005: 那问题来了,你如果平常可以随便喊政 36.234.247.208 10/04 16:24
83F:→ qqq3892005: 治人物名字,但是在政治相关的ACG作 36.234.247.208 10/04 16:24
84F:→ qqq3892005: 品文里反而喊了会违规,这合理吗? 36.234.247.208 10/04 16:24
85F:→ qqq3892005: 这是基本逻辑 36.234.247.208 10/04 16:24
没有讨论 4-11-3的意义, 我上面说过了,4-11-2/3都只是在对 4-11-1的「讨论..」的补述。 今天如果你有这种板规立意的逻辑问题, 那就是应该要修正 4-11-1。
86F:→ qqq3892005: 为何不修正板规原因已经明讲了,你还 36.234.247.208 10/04 16:27
87F:→ qqq3892005: 要扣帽子说便宜行事。心证部分也已经 36.234.247.208 10/04 16:27
88F:→ qqq3892005: 用临时条款写出来给你看了,你还要辩 36.234.247.208 10/04 16:27
89F:→ qqq3892005: 。 36.234.247.208 10/04 16:27
90F:→ qqq3892005: 所以你是觉得板规修正可以不用达成共 36.234.247.208 10/04 16:27
91F:→ qqq3892005: 识,只要板主过半就硬修吗?你是哪来 36.234.247.208 10/04 16:27
92F:→ qqq3892005: 的观念 36.234.247.208 10/04 16:27
那你做了没有? 你试着修正过没有? 不要该做的事情没做讲这麽大声好吗? 先说不要赖给我喔, 我并不觉得板规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你们的执法标准喔。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33:37
93F:→ qqq3892005: 被判违规时就无视该届3个板主、乃至 36.234.247.208 10/04 16:29
94F:→ qqq3892005: 过往众多板主意见,坚持抓着一个无违 36.234.247.208 10/04 16:29
95F:→ qqq3892005: 规的板主。然後谈到修板规就无视有板 36.234.247.208 10/04 16:29
96F:→ qqq3892005: 主不同意见,说别人便宜行事不改。讨 36.234.247.208 10/04 16:30
97F:→ qqq3892005: 论的结果就是用临时条款注明心证,效 36.234.247.208 10/04 16:30
98F:→ qqq3892005: 力只持续到1个月乃至本届,不会永久 36.234.247.208 10/04 16:30
99F:→ qqq3892005: 延续啊。有问题吗 36.234.247.208 10/04 16:30
100F:→ qqq3892005: 你狡辩再多都没办法回避你讲不出哪里 36.234.247.208 10/04 16:32
101F:→ qqq3892005: 违反板规的事实 36.234.247.208 10/04 16:32
102F:→ qqq3892005: 特别是我都贴小组判例:前立法委员黄 36.234.247.208 10/04 16:32
103F:→ qqq3892005: 国昌属4-11了,你还在说扩权?这不只 36.234.247.208 10/04 16:32
104F:→ qqq3892005: 政治人物、政治议题定义了,是已经指 36.234.247.208 10/04 16:32
105F:→ qqq3892005: 名道姓“前立委黄国昌”就是4-11了, 36.234.247.208 10/04 16:32
106F:→ qqq3892005: 请问你是不错违反4-11?哪里扩权 36.234.247.208 10/04 16:32
我可没有说「前立委黄国昌」, 如果观其前後文, 我说的比较接近「直播主黄国昌」。 你该不会判决前连前後文都没看吧?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35:51
107F:→ qqq3892005: 我有做啊 你以为临时条款的字谁打的 36.234.247.208 10/04 16:34
108F:→ qqq3892005: 所以呢?你又扣了一个帽子吗 36.234.247.208 10/04 16:35
你为修正 4-11 对政治人物的涵盖范围做了什麽? 拿出来看看。 至於修改板规很困难, 不是你不动手的理由, 更不是你随便超译板规的理由。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37:37
109F:→ qqq3892005: 那你有点进我Po给你的连结看吗 36.234.247.208 10/04 16:36
好, 看到了, 所以你就是在C_ChatBM发一篇连公告都不是的文, 所以? 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另两位板主又有不同的判决标准会怎样?
110F:→ qqq3892005: 该案当事人也没提前立委 是出现黄国 36.234.247.208 10/04 16:38
111F:→ qqq3892005: 昌照片跟黄国昌姓名,然後小组认为前 36.234.247.208 10/04 16:38
112F:→ qqq3892005: 立委也是4-11。哪里有说是当事人讲的 36.234.247.208 10/04 16:38
113F:→ qqq3892005: ,你讲说你没讲前立委想表达什麽 36.234.247.208 10/04 16:38
114F:→ qqq3892005: 还要我拿出来看看喔 隐板资讯 小组长 36.234.247.208 10/04 16:39
115F:→ qqq3892005: 看得到 36.234.247.208 10/04 16:39
我不管小组长以前怎麽判的, 我也不管小组长这次会怎麽判, 反正我会主张我所理解的中文, 使用这个站给我的申诉权力, 反正那句老话, 没付钱不爽不要用, 你也是, 没领钱不爽不要当。 扯隐板资讯有比较厉害或高尚吗?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43:05
116F:→ qqq3892005: 这不是困难问题欸 是尊重问题。你脑 36.234.247.208 10/04 16:40
117F:→ qqq3892005: 内完全没有尊重观念喔 36.234.247.208 10/04 16:40
118F:→ qqq3892005: 字都打好给用成临时条款发布了 你还 36.234.247.208 10/04 16:41
119F:→ qqq3892005: 能讲成是困难所以不动手,这理解力真 36.234.247.208 10/04 16:41
120F:→ qqq3892005: 不错 36.234.247.208 10/04 16:41
121F:→ qqq3892005: 手早就动完了 也已经发文变成证据了 36.234.247.208 10/04 16:42
122F:→ qqq3892005: 。你要的其他证据是隐板资讯我不能提 36.234.247.208 10/04 16:42
123F:→ qqq3892005: 供,不过我有做了又怎样呢?就是回应 36.234.247.208 10/04 16:42
124F:→ qqq3892005: 你一句污蔑而已,然後你还会嘴硬不认 36.234.247.208 10/04 16:42
125F:→ qqq3892005: 还要离题吗 36.234.247.208 10/04 16:43
继续扯吧你。 顺便一提, 即使推动失败, 也不是做为板规超译的理由。 有的时候看到你这种人, 真的觉得我国政治是刚好, 白纸黑字的东西不算数, 用嘴的才算。 希望以後不要在哪让我看见你批评政治人物, 会害我把早餐都吐出来。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44:54
126F:→ qqq3892005: 笑了 你不知道隐板资讯不能外流 还拿 36.234.247.208 10/04 16:43
127F:→ qqq3892005: 来当成炫耀喔 36.234.247.208 10/04 16:44
然後你就拿隐板的事说事? 这就是你的格调?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45:21
128F:→ qqq3892005: 不看板规 不看水桶 不看小组判例 不 36.234.247.208 10/04 16:45
129F:→ qqq3892005: 知道PTT规则。判例贴出来了说你不认 36.234.247.208 10/04 16:45
130F:→ qqq3892005: 这就是你的答辩吗XD 36.234.247.208 10/04 16:45
131F:→ qqq3892005: 我不认,早说吗 36.234.247.208 10/04 16:45
板规我看了, 我没有义务看水桶跟小组判例 至於PTT规则? 隐板是你拿来说嘴的 这才是我的答辩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46:52
132F:→ qqq3892005: 你直接扣帽子说我没做欸,我说我有做 36.234.247.208 10/04 16:46
133F:→ qqq3892005: 你叫我拿证据,我讲证据在隐板小组长 36.234.247.208 10/04 16:47
134F:→ qqq3892005: 看得到你说我说事 36.234.247.208 10/04 16:47
135F:→ qqq3892005: 有没有注意到就是你自以为是扣帽子的 36.234.247.208 10/04 16:47
136F:→ qqq3892005: 问题,然後现在扣错了下不了台阶 36.234.247.208 10/04 16:47
扣帽子? 真的笑死, 你连我的犯意都说不出来, 是谁扣谁的帽子?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48:07
137F:→ qqq3892005: https://i.imgur.com/VhYuF3b.jpg 36.234.247.208 10/04 16:48
138F:→ qqq3892005: 你违规前没有义务看,可是违规上诉了 36.234.247.208 10/04 16:48
139F:→ qqq3892005: 贴给你你还不认,XD 36.234.247.208 10/04 16:48
所以我在发文前确实没看啊, 有什麽疑问? 你的逻辑如果如此不堪, 我不晓得如何对话下去。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49:37
140F:→ qqq3892005: 你怎麽还在纠结犯意?我不是说了你的 36.234.247.208 10/04 16:49
141F:→ qqq3892005: 问题是黄国昌违规,你没犯意又怎样 36.234.247.208 10/04 16:49
142F:→ qqq3892005: 跟有人不知道肥宅违反4-5,他辩自己 36.234.247.208 10/04 16:49
143F:→ qqq3892005: 没有反意一样啊 36.234.247.208 10/04 16:49
144F:→ qqq3892005: 从头到尾我都没说你有什麽犯意喔。是 36.234.247.208 10/04 16:51
145F:→ qqq3892005: 你看到我在讲板主职责时提到犯意,如 36.234.247.208 10/04 16:51
146F:→ qqq3892005: 获至宝拿来讲 36.234.247.208 10/04 16:51
1. 犯意是你说的, 是你主张要给板主足够的弹性, 来检视犯意而判决的 2. 所以我才问你我的犯意是什麽 3. 你说不用犯意, 那就回归到没有弹性的板规文字啊, 「政治相关议题」的字面解释啊? 4. 然後你又说要给板主足够的弹性? ....停止鬼打墙好吗?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52:37
147F:→ qqq3892005: 判定犯意明确的话 不用讲出黄国昌3个 36.234.247.208 10/04 16:52
148F:→ qqq3892005: 字 用暗示的也可能判违规。懂吗 36.234.247.208 10/04 16:52
好啊, 那就回归文字啊, 「中华民国相关政治议题」是如何等同於「曾任中华民国之政治人物」的? 解释啊?
149F:→ qqq3892005: 我讲两次你的理解错误了 你不看我只 36.234.247.208 10/04 16:53
150F:→ qqq3892005: 好讲第3次 36.234.247.208 10/04 16:53
151F:→ qqq3892005: 我讲犯意是要抓严的、抓擦边球的。你 36.234.247.208 10/04 16:53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54:11
152F:→ qqq3892005: 明确违规了,关犯意什麽事 36.234.247.208 10/04 16:53
好啊, 那就回归文字啊, 「中华民国相关政治议题」是如何等同於「曾任中华民国之政治人物」的? 解释啊? 你不解释哪来的明确违规?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54:41
153F:→ qqq3892005: 你这问题我早就回了啊 干你娘如何等 36.234.247.208 10/04 16:54
154F:→ qqq3892005: 同人身攻击?板规有写吗? 36.234.247.208 10/04 16:55
155F:→ qqq3892005: 法律有判例?我没义务看法律判例啊 36.234.247.208 10/04 16:55
156F:→ qqq3892005: 这就是我对你答辩的看法 36.234.247.208 10/04 16:55
你没有回答任何问题。 一个「干你娘」在西洽也可能是转述作品中的一句话, 也可能是某个谐音梗或是玩笑, 或是一种比喻(就像现在这样), 难道只要出现这三个字, 就一率4-5/4-7? 那要板主干嘛? AI都不用, 设计一个过滤器就好了。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57:07
157F:→ qqq3892005: https://i.imgur.com/5YAoveV.png 36.234.247.208 10/04 16:56
158F:→ qqq3892005: 关系在哪上篇也回你了 有看吗 36.234.247.208 10/04 16:56
159F:→ qqq3892005: 顺便说一下 这不是特地为你打的。我 36.234.247.208 10/04 16:56
160F:→ qqq3892005: 复制之前板规讨论的内容的 36.234.247.208 10/04 16:57
你说的是政治人物的定义, 你没解释 「中华民国相关政治议题」是如何等同於「曾任中华民国之政治人物」的? 请解释。 中文真的有这麽难吗?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58:16
161F:→ qqq3892005: 看来你也没在看4-5跟4-7的判例呢 36.234.247.208 10/04 16:58
废话, 我来PTT又不是来看判例的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6:59:18
162F:→ qqq3892005: 以人打党4个字写在上面你没看到? 36.234.247.208 10/04 16:59
163F:→ qqq3892005: A钓鱼问有没有贪污的脚色 B只打名字 36.234.247.208 10/04 16:59
164F:→ qqq3892005: 你没看到 36.234.247.208 10/04 16:59
B只打名字, 但回应的是A的贪污角色, 那确实是相关议题啊, 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无误。 那我回黄国昌是以直播主身分回文, 请问是什麽中华民国政治议题? 这时候你又要跳针说, 因为会有人钓鱼所以要从严, 然後我又要说你不愿修改板规又便宜行事, 不是就在这一直loop? 不累嘛?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7:02:15
165F:→ qqq3892005: 不想看的话可以直接讲欸 跟你上面直 36.234.247.208 10/04 17:00
166F:→ qqq3892005: 接说不管小组以前跟这次怎麽判一样 36.234.247.208 10/04 17:00
167F:→ qqq3892005: 你要解释、你提的问题我每个都有回 36.234.247.208 10/04 17:01
168F:→ qqq3892005: 只是你不认同而已 36.234.247.208 10/04 17:01
169F:→ qqq3892005: 我没办法也没义务说服一个就是觉得自 36.234.247.208 10/04 17:01
170F:→ qqq3892005: 己无违规的人 36.234.247.208 10/04 17:01
171F:→ qqq3892005: https://i.imgur.com/VxFieNM.png 36.234.247.208 10/04 17:04
172F:→ qqq3892005: 嗯 你可以循环了 36.234.247.208 10/04 17:04
不错啊, 这是我们今天唯一的共识。 不过我还是要说, 不愿修改板规、又不愿意去理解前後文关系性, 还想要达成你想要的判决结果, 这不是从严, 这就是便宜行事。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7:06:04
173F:→ qqq3892005: 总之就是你觉得照板规严格解释,没明 36.234.247.208 10/04 17:05
174F:→ qqq3892005: 确写出政治人物违规 36.234.247.208 10/04 17:06
175F:→ qqq3892005: 我说这是板主裁量范围,你说不能这样 36.234.247.208 10/04 17:06
176F:→ qqq3892005: ,要写明 36.234.247.208 10/04 17:06
177F:→ qqq3892005: 然後在抱怨板规没明确写出来对吧 36.234.247.208 10/04 17:06
我要说的已经在上面说完了, 你要我再说什麽, 那只会更难听而已。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7:07:48
178F:→ qqq3892005: 这麽多字都打出来给你看 临时条款也 36.234.247.208 10/04 17:07
179F:→ qqq3892005: 实施了 你还要扣帽子说我“不愿” 那 36.234.247.208 10/04 17:07
180F:→ qqq3892005: 也是你的自由啦 36.234.247.208 10/04 17:07
让我澄清一点, 我不是针对你「不愿」, 我是说过往所有如此判决的板主都一样。 也许你还更好那麽一点, 至少要说你有提临时条款、或是愿意在这嘴炮。 其他人连一句话都挤不出来。 这点还容我澄清, 我没有针对你。
181F:→ qqq3892005: 我的主张就是 36.234.247.208 10/04 17:09
182F:→ qqq3892005: 1.本来板规就不需要写明 36.234.247.208 10/04 17:09
183F:→ qqq3892005: 2.如果担心每届板主标准不一致,我有 36.234.247.208 10/04 17:09
184F:→ qqq3892005: 在BM回应、也有制定临时条款明确写出 36.234.247.208 10/04 17:09
185F:→ qqq3892005: 标准,我觉得已经超额给予板友帮助了 36.234.247.208 10/04 17:09
186F:→ qqq3892005: 3.板友不看水桶纪录不看判例不看临时 36.234.247.208 10/04 17:09
187F:→ qqq3892005: 条款不承认小组,那我也没有办法 36.234.247.208 10/04 17:09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7:12:19
188F:→ qqq3892005: 顺带一提你上面问我有没有想过其他两 36.234.247.208 10/04 17:11
189F:→ qqq3892005: 个板主判定标准不一样怎麽办,你不觉 36.234.247.208 10/04 17:11
190F:→ qqq3892005: 得这又是在自打嘴巴吗?现在又要讲其 36.234.247.208 10/04 17:11
191F:→ qqq3892005: 他板主了,那标准没办法达成一致是不 36.234.247.208 10/04 17:11
192F:→ qqq3892005: 是永远不要回应? 36.234.247.208 10/04 17:12
193F:→ qqq3892005: 想想为什麽检举案要绝对多数判决好吗 36.234.247.208 10/04 17:12
你怎麽不相反的想一想, 如果 4-11 能明订包含政治人物、团体, 简单的把八卦板规复制一下就好, 就根本没啥好多数决的, 我今天一定会水桶, 而且我一个字也不会吭。 不要一直在那本末倒置。
194F:→ qqq3892005: 如果我们双方没办法再有进展的话,那 36.234.247.208 10/04 17:12
195F:→ qqq3892005: 我就暂停了 36.234.247.208 10/04 17:12
196F:→ qqq3892005: 你可以等看看其他两位板主 36.234.247.208 10/04 17:13
他们在CChat_BM超过72小时未回应 我没去检举渎职就不错了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7:15:13
197F:→ qqq3892005: OK 我们可能有点误会。 36.234.247.208 10/04 17:14
198F:→ qqq3892005: 那就单纯回归申诉案,你的疑问我应该 36.234.247.208 10/04 17:14
199F:→ qqq3892005: 都回了(虽然你可能不满意)。有新内容 36.234.247.208 10/04 17:14
200F:→ qqq3892005: 要讨论我再回 36.234.247.208 10/04 17:14
我倒是想到一个问题 你说有人拿「有没有贪污的角色」来钓鱼, 所以「从政过的人名」就再也不能提了, 如果这个逻辑合理, 那如果有人用「有没有国家是女王的」来钓鱼, 有人回应「中华民国」, 是不是我国国名从此不能出现在西洽? ※ 编辑: wahaha99 (36.226.177.6 台湾), 10/04/2023 18: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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