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Re: [申请] erimow 申请担任小组长
时间Fri Jan 17 11:33:09 2025
根据
#1dXzlEAT (C_GenreBoard) 公告,就政见内容提问如下:
※ 引述《erimow (阿欧伊)》之铭言:
: <政见>
: 1. 维持小组内部稳定,与各板现任板主共同维护看板运用模式,厘清板规疑点
: 以达到方便使用、管理及搜寻的三重正向影响
针对「板规疑点」一节,请问是否可以举例说明?(例如:某某规定不明确、有违背现行
法律等等)
: 2. 尽棉薄之力协助各板以至小组内部的各项活动推广及执行,活络小组
(这部分个人无意见,故略过)
: 3. 尊重各看板板主意见,以沟通取代单方面执行的模式,保障各看板的自治程度
: 4. 理性并尽心调解板主、使用者之间的争议,以能达到看板及小组最大福祉为最优先
: 事项
这两者请恕我一概而论如下:
以实务层面而言,这两部分已经涵盖於《组长权力义务规范》的「裁决权」之列,且按照
历来组务判例
(注一),曾明确表示道:「板规解释权在於板主,若板主被申诉则解释权
在於小组长身上」。
因此请教:
一、会如何在不损害使用者权益的前提下,同时尽到「保障看板自治」及「调解争议」的
效益?
二、是否可以详述其中的「协调机制」?(这部分不强制,只是作参考之用)
三、如果遇到:
1.群组长的意见不同於小组长、板主(前提是判决後有进一步上诉);或者
2.不同小组长间有不同看法
的情况时,会怎样解决?
注一:#1QAF9Fu3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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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
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北宋】苏轼《定风波・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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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第二部分的第三问
※ 编辑: laptic (180.74.219.235 马来西亚), 01/18/2025 18: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