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fulita (ねっ子ルーナイトさん)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Re: [申诉] #1dvau1fB (C_ChatBM) 不服判决
时间Mon Mar 31 22:55:12 2025
※ 引述《Pash97143 (我想当楠木灯小姐的狗)》之铭言:
: 看板名称:
: C_ChatBM
: 申诉人ID:
: Pash97143
: 申诉对象ID:
: Sessyoin/black80731/arrenwu/ifulita
: 申诉原因:
: 在板务申诉三天 板主未回应
: 我完全不懂板主认定B-2-1的原因
: 在 #1dtylM32 (C_ChatBM) 一文中
: 我是因为ifulita板主在 #1dtszLxw (C_ChatBM) 检举文中的推文
: 我觉得有可建议之处才发文的
: 推 ifulita: 刚刚看了一下,被检举者在底下推文蛮呛的 新北 03/23 10:53
: 推 ifulita: → vvbv11280: 不知道这名字是动画角色 新北 03/23 10:54
: 推 ifulita: 的自己检讨一下 新北 03/23 10:54
: 推 ifulita: 我还真不知道这名字是动画角色,所以这是 新北 03/23 10:54
: 推 black80731: 4-1违规 彰化 03/23 10:54
: 推 ifulita: 在叫我要自己检讨一下?(-.-) 新北 03/23 10:54
: 推 ifulita: 4-1 违规 新北 03/23 10:55
: 如我建议文所说
: 如果先说 "所以这是在叫我要自己检讨一下?(-.-)" 然後马上判决4-1
: 难免会让人有些i板主是否是在因为被呛而被激怒的情况下判决的
: 这个会有令人遐想的空间
: 所以我建议i板主身为板主职,在判决推文时可以不用多打这些话
: 可以直接判决即可
: 按照C_ChatBM板规:
:
: A-5 [建议]:使用者可对C_Chat板务提出建议。
: 板主的判案行为应属板务之一 我认为在此建议是合理的
: 我不太确定这篇建议文有何不妥,需要被板主群判定为B-2-1违规
: 还给我退文
: 所以申请解除水桶,消除退文
: 欲平反之结果:
: 解除水桶,消除退文
: 并且希望小组长判定,板主群是否有滥发退文之嫌
: 所附证据:
: 水桶文: #1dvau1fB (C_ChatBM)
: 申诉文: #1dvbRIUB (C_ChatBM)
若建议文实质上意在质疑板主判决动机而非提供建设性意见则属违规,
申诉人在文中提及「难免会让人有些i板主是否是在因为被呛而被激怒的情况下判决的」等
语,
已超出单纯建议范畴,
涉及对板主判决公正性的揣测及质疑,
此类表述易被解读为挑战板务,
而非善意建议,
因此被判定为B-2-1并非无据。
申诉人建议板主在判决时「不用多打这些话,直接判决即可」,
并认为此建议合理,
然而板主在判决时附上说明,
旨在让判决透明化并具可理解性,
而非必须省略,
申诉人将此行为解读为「被呛而激怒」,
并以此为基础建议改变判决方式,
实质上是在质疑板主的情绪及专业性,
而非针对板务流程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这种内容难以符合A-5 [建议]的本意,
更接近於对个别板主行为的不满表达,
因此认定其违反B-2-1具有合理依据。
申诉人表示不理解其建议文为何被判定违规并退文且受水桶处分,
根据
#1dvau1fB (C_ChatBM) 水桶公告脉络,
该文被过半数的板主同事认定为B-2-1违规,
退文及水桶即属标准处置程序,
申诉人虽引用 A-5 规范,
但板规同时赋予板主解释及执行权,
若其发文被判定为假借建议之名行质疑之实则处分并无不妥,
仅凭主观「不理解」难以构成推翻原判的充分理由。
申诉人要求小组长判定板主群是否存在滥发退文行为,
然而此主张需具体证据支持,
例如证明板主群未依规范审理或退文理由不符事实,
申诉人仅以自身案例
#1dvau1fB (C_ChatBM) 为据,
未能证明板主群存在系统性滥权行为,
若该文处分符合B-2-1规范及流程,
则难以认定板主群有滥权之嫌。
综合以上分析,
申诉人虽援引A-5规范主张其建议文合理,
但该文内容实质上涉及对板主判决动机的质疑,
而非纯粹建设性建议,
符合B-2-1违规定义,
退文与水桶处分属板规范围内的合理处置,
且申诉人未提出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证据或程序瑕疵证明,
因此建议小组长维持原判,
不予解除水桶或消除退文。
--
lincutt (典) 10/14/10 19:36:15 Thu
你妹妹能干 我妹妹也能干 大家的妹妹都能干~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8.129.17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743432915.A.D42.html
1F:推 Pash97143: 非常遗憾i板主你的想法 133.9.52.218 03/31 23:01
3F:→ Pash97143: i板主您的判决 事实上 关於该案 我是 133.9.52.218 03/31 23:02
4F:→ Pash97143: 完全赞同的 毕竟确实违反板规了 133.9.52.218 03/31 23:02
5F:→ Pash97143: 所以i板主你说我是在质疑 我感到不解 133.9.52.218 03/31 23:03
6F:→ Pash97143: 因未我本人 以及我在建议文 133.9.52.218 03/31 23:03
8F:→ Pash97143: 皆仅提到 这样的判决方法可能会造成 133.9.52.218 03/31 23:03
9F:→ Pash97143: 观感不佳 133.9.52.218 03/31 23:04
10F:→ Pash97143: 却被i板主您说我是在质疑判决 133.9.52.218 03/31 23:04
11F:→ Pash97143: 我深感遗憾 133.9.52.218 03/31 23:04
12F:→ Pash97143: 我并未主观的说i板在该案主的判决是 133.9.52.218 03/31 23:05
13F:→ Pash97143: 不公正的 这点希望i板主你能认知 133.9.52.218 03/31 23:05
14F:推 Sessyoin: 板主个人风格被你发文刻意曲解、影射板 1.169.143.180 03/31 23:16
15F:→ Sessyoin: 主判案带有个人情绪,酸完之後现在还要 1.169.143.180 03/31 23:16
16F:→ Sessyoin: 表现出支持板主判决的样子? 1.169.143.180 03/31 23:16
17F:→ Sessyoin: 板主只不过是执行板规的工具人,你要建 1.169.143.180 03/31 23:16
18F:→ Sessyoin: 议修改板规、拓展限缩板规涵盖范围、举 1.169.143.180 03/31 23:16
19F:→ Sessyoin: 办活动、开启乐透……应该都有讨论空间 1.169.143.180 03/31 23:16
20F:→ Sessyoin: ;你要建议板主个人言行举止,那就是由 1.169.143.180 03/31 23:16
21F:→ Sessyoin: 四位板主一致认定是无意义之建议文。 1.169.143.180 03/31 23:16
※ 编辑: ifulita (118.168.129.178 台湾), 04/01/2025 02:47:17
22F:→ Pash97143: 板主在板务板的判决过程 应该也是板务 133.9.52.218 04/01 02:52
23F:→ Pash97143: 的一环 因此我确信我的建议是板务建议 133.9.52.218 04/01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