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sbbs0611428 (亚一)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申诉] #1exQDolv (C_ChatBM)不服判决
时间Sun Oct 19 20:20:49 2025
看板名称:C_ChatBM
申诉人ID:rsbbs0611428
申诉对象ID:
arrenwu/daniel0527/mazjin/jerry7668
申诉原因:
遭公告水桶文章後寄信各板主三天後仍未得回覆故上诉至此
我所说的脑残是指
C-Chat板若是有挂上「曹操」这个名字的游戏角色本身有限制在不能讨论「曹操」的史学
吗?我不认爲板规有那麽死,又或者"制定这条板规和同意这条板规"的人本身就是个脑残
那我所骂的脑残才会成立
问题是在C_Chat板这条板规不存在
我在
#1eucyA3I (C_ChatBM) 补点後,在游戏角色三国志曹操传Online确实有包含曹操的
主角
并且我也被板主群认同(判定无违规)可以讨论史学,
而纯粹的文字提供就无法与acg点做联想?也不复存在
因为我在
#1eucyA3I (C_ChatBM)是以纯粹的文字来补C洽点的
所以纯粹的文字提供是可以与acg点做联想,并被判无违规的
这是板主也认可的思想
所以我骂的族群自然也就不存在
你顶多说我再骂不存在的事物,骂我思觉失调
但是不能判我违规,懂吗?
因为那已经不算是一个族群了
在申诉文中,有以下这个留言
kevinlee2001: 版规只有说特定族群
kevinlee2001: 但没有说这个特定族群是否要存在
这个kevin说的既然特定族群不存在
那要怎麽成立我骂特定族群的事实?
欲平反之结果:解除水桶,删除公告违规文章,解除这次违规次数
所附证据:
#1eu-vI6V (C_ChatBM)检举文
#1exrHBWP (C_ChatBM)申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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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29.27.3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760876452.A.4CF.html
1F:推 redDest: 本案受理 218.164.80.95 10/20 23:25
2F:→ mazjin: 我没有参与裁定 140.131.84.121 10/21 09:42
3F:→ arrenwu: 你不认同"曹操本身不能当ACG点",因而 98.45.195.96 10/21 15:11
4F:→ arrenwu: 述说板规不会解读得这麽死─除非认同这样 98.45.195.96 10/21 15:12
5F:→ arrenwu: 板规的人本来就是脑残 98.45.195.96 10/21 15:12
6F:→ arrenwu: 然後这案例在你补点前我保证给你违规 98.45.195.96 10/21 15:12
7F:→ arrenwu: 所以你认为不存在的族群,是存在的 98.45.195.96 10/21 15:12
8F:→ arrenwu: 也因此裁定你B-1-1违规 98.45.195.96 10/21 15:13
首先,原文语句为:
「我不认爲板规有那麽死,
又或者『制定这条板规和同意这条板规』的人本身就是个脑残。」
此句构成上属於假设句(conditional statement),而非直接攻击。
语意上等同於:
「只有在这条板规被如此僵化解读的前提下,制定或同意者才可能是脑残。」
换句话说,这句话的逻辑结构是:
前提:若板规真的规定「挂名曹操的游戏角色不能讨论曹操史学」,那就太僵化。
条件判断:若真有这样僵化解释者,那他才属於「我所批判的对象」。
现实检证:但实际上,板主群已认定该情境不存在,板规并未如此僵化。
因此结论是:
既然该前提不成立,我的批判对象自然不存在,也就不存在实际骂人的行为。
这是逻辑假设式批判,不是人身攻击。
结论整理:
1.我的发言属於对「逻辑假设」的评论,而非针对现实个体的谩骂。
2.既然板主群已确认该板规并未如此僵化,则我假设的情境不成立。
3.假设不成立 → 所谓「脑残」对象不存在 → 不构成骂人。
4.因此,本案属於语义辩证,不应判为违规或人身攻击。
9F:推 jerry7668: 曹操本身是否有acg点 各届版主的意见 42.79.160.84 10/21 18:48
10F:→ jerry7668: 不一定一样 像a版主讲的 他认为没有 42.79.160.84 10/21 18:49
11F:→ jerry7668: 所以你那一段说的族群是存在的 故B-1- 42.79.160.84 10/21 18:49
12F:→ jerry7668: 1违规 42.79.160.84 10/21 18:49
1.我使用的「脑残」一词,语意上修饰的是「僵化解释的逻辑」,
不是「任何具体人」。
2.该句属於条件假设式批判,非指称攻击。
3.即使存在持该立场的人,也不代表我针对该人发言;我的批评对象是「思维」,
不是「身份」。
4.因此,不符合 B-1-1 所规范的「辱骂他人」要件。
※ 编辑: rsbbs0611428 (125.229.27.32 台湾), 10/21/2025 19:51:04
※ 编辑: rsbbs0611428 (125.229.27.32 台湾), 10/21/2025 20:02:28
※ 编辑: rsbbs0611428 (125.229.27.32 台湾), 10/21/2025 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