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live (宅男)
看板C_WorkBoard
标题Re: [申诉] C_Chat板处分
时间Thu Nov 15 05:07:41 2007
无聊回应一下,如不合适请砍除
1F:推 dkfum:你申请假释跟法官呛声 你以为他比你更不懂中华民国宪法? 11/14 23:49
首先,现实生活与BBS不同,所以拿来当例子不好。
现实生活中,如果我是一个需要假释的人,那我去呛法官,他可以不让我假释,甚至也
可以去告我侮辱。但是这位遭辱骂的法官不能出於己意延长原刑期,而需要对此案件另
行判决,而依我国法制在这个新的审判中这位法官身为原告,地位与被告是相等的。然
而如果新的审判中的法官,与这位被我呛的法官是旧识或有利害关系,身为被告的我是
可以声请回避要求更换审判者的。
除此之外,现实生活中的刑期到了,会不会再犯监狱都得放人。
而在BBS的世界中,这些权利是不被赋予的。但是,在这个判决中,正确的回应理论上
是版主可以回信告知我直到我有诚意的要求,才放人,而不是根据信件另行水桶。
2F:推 WolfLord:抱歉,插个嘴。版主的管理权在自己版上,因此他在自己版 11/15 00:48
3F:推 WolfLord:上做判决绝对没有逾越权限。不管参考因素为何。 11/15 00:53
这个看法也不对,所有的版主只对自己版面的文章有管理跟审判权。
而在自己版面上的所有判决绝对没有逾越权限这个说法更是诡异,事实上,版主是被要
求以自己定下的版规来执行罚则的,而版规与群组规定或站规抵触者无效。
若真如w兄所言,此申诉制度何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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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I LOVE YOU」
「There is nobody love anybody,darling」 「We just surv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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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72.180
4F:推 Gunslinger:「我…我只是无聊喔!人家才不在意会不会被砍呢!」(… 11/15 06:38
5F:推 dkfum:他似乎没听懂我的比喻XD 11/15 12:07
6F:推 suginamiki:我记得站方那边也有申诉管道,何不如请站方给个评断? 11/15 12:58
7F:推 nolive:楼上说的对 但是申诉是要逐级来的 所以我在等确定的判决 11/15 15:04
8F:推 nolive:如果群组长经过一段期间不再对我回应 我才能去PTTLAW 11/15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