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5 (喔。)
站内C_WorkBoard
标题Re: [问题] 关於争议判决
时间Mon Jun 30 09:46:37 2008
※ 引述《yohko ()》之铭言:
: kid725版友热心公益,常於组务版协助j5小组长办理询问当事人的角色,在此感谢他
: 但为何三番两次於推文中将毫无相关的在下我牵扯近事件中
: 证据:
: 推 mbsc:那你回这串文的用意何在?你是当事人或组务吗? 06/28 21:21
: 你会问出这个问题我有点意外
: 毕竟你好歹也是个版主 我以为你会比其他人要了解组务运作
: 关於此事 你可以去问yohko 他会告诉你我此次回文并无不妥
: 另外你要参加讨论 请以正题为主 若要离题 请洽本人信箱
: 若对组务仍有不明之处 请向j5询问 谢谢
: ※ 编辑: kid725 来自: 59.104.101.55 (06/28 21:49)
: mbsc版主询问kid725,为何要回文,而kid版友却将当时完全没有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 的我给牵扯入事件中,我看到本修文後推文
:
: 推 yohko:干我鸟事,不要什麽事都扯到我谢谢 06/28 23:10
: 别这麽说 我知道你急公好义
: 版务不知多少纠纷全赖你调解
: 而且绝对跟当事者是谁都没有关系的
: 你在板务的地位人尽皆知 已经无需我多做吹捧
: 那麽我拿你来调解一下纠纷 相信你不会介意吧 kerokero
: 虽然这次我只请到你一只鸟来调解 不过看来已经十分足够
: 请容我在此致谢 kerokero
: ※ 编辑: kid725 来自: 59.104.101.55 (06/29 03:05)
: 我只是身为本群组中声优群组中MINORI版版主,以及C_Center小组中的ACG_island副版主
: 时常关心本组组务版,天经地义,也常於C_Chat版发言,关心版务
: 虽然本次事件与C_CHAT版有关,我也於版内公告推文中表达了本判决是否过当的意见
: 但对此表示意见的并不只有我,而kid多次於文章中挑衅将我牵扯入本次事件中
: 我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申诉人,理应我不该对此事发表任何言论,但我想请问j5组长
: obov,a00kuso,a0000000000l以及dulinove皆为当事人,回文表达意见天经地义
: 但kid725与rainforss与本次事件无关,也发表了一些意见
: 其中kid725更以审问的方式试图审问obov等被告
: 在此我想请问,kid725有什麽法条根据可以对与他无关之板上申诉事务发表犹如陪审团
: 之言论,抑或是组务版并没有禁止每个有意见的版友於组务版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是
: 让当事人以及版主进行辩论?
: 另外,在 #18GyohSk (C_WorkBoard) [ptt.cc] [判决] ikz 水桶申诉案
: 本篇文章中j5小组长对於ikz一案提出判决,但判决书中也将与该事件无关的我牵扯进去
并且完整将ID打出,我相信小组长是不会做出自己砍文的动作,因此在此不提证据仅提供
: 该文编号,请各位版友们自行移驾该文章阅读。
: 当我於#18GzRlzA (C_WorkBoard) [ptt.cc] Re: [判决] ikz 水桶申诉?
: 提出为何提到我的问题之後,j5小组长回覆了
: #18G-Fgtr (C_WorkBoard) [ptt.cc] Re: [判决] ikz 水桶申诉?
: 让我非常疑惑,为何一个与事件无关的局外人,在判决中出现的内容比该被告ikz还多
: j5小组长文中提到
: 作者 j5 (?) 看板 C_WorkBoard
: 标题 Re: [判决] ikz 水桶申诉案
: 时间 Mon Jun 2 20:13:25 2008
: ───────────────────────────────────────
: 看来 y 先生真的是误会了,只是碰巧提到阁下而已 ; 判决文原告,皆指ikz。
: 如果真的是碰巧提到,为何我的版面比被告还多呢?
: 我认为该文并没有解除我对此事件的疑惑,希望j5小组长可以给我一个清楚的交代,谢谢
本组务板有保存证据之必要,何必说成怕证据会被更正,难道心里有鬼?
说要湮灭证据,在前些日子,本组掌握 "暗酸人,明攻击看板事务" 检举案中
有些人总是刺完後,慌张就赶紧删文 ; 然而板、组务文章就赶紧全都转去信箱
无端转录不够,再加几篇大肆贬责一番後,就跑到公开板上闹了
令该板主群不堪其扰,本来批评板务自是合法,然而他们都做伙真去酸,这样真的合情合理?
就真的是误会,都过了大半月,何必心有余悸,看来y先生还是有所质疑
那敝人再标明更清楚一点:
2.板主 yohko 先生多次关怀本群组内看板,帮查案、全力申诉板主群,毫不手软
仅奉上本组感激之意,有您的有力、用心地监督,深刻相信,明天会更好。
故然 y 先生所言甚是,只要被害人自身觉得权利已遭侵犯
自然有提出告诉之考量,
其余有关y板主的都没了,如果ikz判决文以下还有指称y先生,有的话就指出来
或是以阁下多次出入组务、关心板务,一定有耳闻这些实际杯葛公开讨论板的情事发生
有能力可否提供明确路径,本组一定还你清白
原告obov既然已服从判决,何须咄咄逼人,所列证据一概不误,您自可参考
原告若还有问题,请续提出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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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9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