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bov (我十年前是美少年)
看板C_WorkBoard
标题Re: [问题] 关於争议判决
时间Wed Jul 2 15:44:54 2008
※ 引述《j5 (喔。)》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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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obov既然已服从判决,何须咄咄逼人,所列证据一概不误,您自可参考
: 原告若还有问题,请续提出权利救济
咄咄逼人?
我回答k板友的问题,质疑D版主处置,我好像没有针对过组务吧?
为什麽组务会觉得我咄咄逼人呢?
对於组务与其他版主的法学素养思考方式判决程序目前我不多做评论
组务判决後我有跟台湾法界友人与前站务相关人士聊过
顺便告诉大家几点:
1.小朋友和靠北这几个辞不会被认定为诽谤或妨碍名誉
2.站方查分身的版不是violation而是ID_multi,请议长大人不要搞错
3.想乱的人不会因为严厉的版规而消失,例如张爸
4.站务堆了好几个月的申诉案件未受理,所以再向上的申诉管道似乎没有意义?
5.C_Chat某位版主告诉我:"C洽版主之间有个规定,尊重其他版主的决策"
6.C_Chat某位版主和d版主有些交情
7.在建中的班版出没不等於就是建中毕业的,学长这称号我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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