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uceShaou (恒)
看板C_WorkBoard
标题Re: [讨论] 致群组长,关於本人提出之申诉案
时间Wed Apr 15 18:35:44 2009
abdj0025群组长钧监
关於判决主文中所提到之事项,容本人在此说明:
: 现时为四月中旬,正逢大学的期中考期间,我也因此而无法及时做出判决
: 但是我也抽空了解事情原委以及之前的相关判例,以佐这次判决
非常抱歉,本人已脱离学生生活相当一段时间,不知目前为期中考期间
言词上若有冒犯请见谅.(今日能於白天上网亦为身体不适向公司请休半天休养之故)
: 这次的被申诉者dulinove於C_Chat看板上所做的争议判决
: 在之前就有过类似判例,但是当时质疑的人并不多
: 而dulinove於更改BruceShaou判决的部份,想必为的是罚则的一致性
: 但这个更改判决的作法却遭到极大的反弹,这让我有些不解
: 同样被使用者判定为滥权的行为,可是在前後不同的判决中却有不同的反应
: 莫非各位使用者是看被处置对象的不同而决定该做什麽反应?
再之前的案件本人并不了解细节,故无从解释,但兹就本案之前案,jeanvanjohn之申诉案
发表个人之意见.
该案之所以质疑的人较少,其原因是该案原文有一段为:
: 我个人的提议是,要嘛前面这部份就一起加入投票,这样会比较好一点,
: 要不然那时候对那位l君表示不满的人都变成傻瓜了...
部分板友对於以上这段文字之认知为具有人身攻击疑义的,所以对於该案产生质疑的人
较少,但本人被判决水桶的文章则无此一问题,则将争议点单纯化为"在板上讨论板务是
否应受水桶处份",因此产生这次两案争议程度不同的原因.个人的看法是jeanvanjohn
所使用的文字敍述不雅,但并没有人身攻击的意图.
: 这边要宣导一下
: 板主在进行处置时,或多或少都可能会有些许滥权的情况发生
: 若这时使用者认为某项条规或某件处分并不合理,请尽快提出质疑
: 而不要等到自己的权益受损了,才上组务申诉
: 不过在这时也必须要注意前面申诉文中的申诉相关规则
: 因为此时质疑者并非为判决中的当事者,因此得先向板主询问
: 若板主未回应或回应未达解惑的标准,方可至组务板申诉,这点还请各位使用者注意
: 也请各位使用者能够一视同仁的看待每件处置,不要因为心中所讨厌的使用者违规了
: 所以即使判决不合理,但是判重一点也没关系等之类的心态
本人案件因与jeanvanjohn之案件属相同案件,可视为dulinove相同之意思表示,因此本
人选择迳行向组务板进行申诉.个人认为,看板处份案件由该看板管理人员即判即行,即
可视为该板所有管理人员之共同意思表示,而个人信件仅能作为佐证之用.对於水桶这类
剥夺使用者权益最重之处分,迳行向组务申诉以确保权益应是可接受的.而c_chat板独立
於各子群之外,在现行板规之规范下,组务板对於重大案件仍有必要负担一审判决之功能.
: 基於C_Chat板的板规中,并无"在看板上发文讨论板规即水桶"之相关罚则
: 因此jeanvanjohn以及BruceShaou申诉通过,组务将通知C_Chat板主解除水桶
: 同时组务也在此要求C_Chat板主制定相关板规,务求清楚明了,莫再以判例作为准则
: 另外由於dulinove过度解读板规数次,因此记dulinove警告一次
: 希望dulinove下次能够注意,莫再次过度解读板规
本人对於判决结果并不能称之满意,但表示理解与尊重.
dulinove在此一连串事件中除了判决过当之外,亦有使用个人往来信件作为看板内警告之
依据(cloud7515之申诉案件,c_chat板内之处份业经其他看板管理人员撤销,但申诉案应
属未结案),在此情况下dulinove作为管理人员之代表性与正当性都可受质疑的情况下,续
由该员进行新板规之修定个人认为并不妥当.而目前的板规制定是由管理人员制定後施行
,在如此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新板规制定的行动应予以暂停,待争议厘清後再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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