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Dest (红油)
看板C_WorkBoard
标题Re: [申诉] #1dyXfWig (C_GenreBoard) 不服判决
时间Sun Apr 13 23:33:14 2025
※ 引述《Sessyoin (杀生院祈荒)》之铭言:
: 申诉人:
: Sessyoin/black80731/ifulita(C_Chat 板主)
: 申诉对象:
: redDest(C_GenreBoard 小组长)
:
我觉得这两案要一起讲
3035
4/07 Sessyoin □ [申诉]
#1dyXfWig (C_GenreBoard) 不服判决
3037
4/07 Sessyoin □ [申诉]
#1dyXfopx (C_GenreBoard) 不服判决
3035是B-4
3037是B-2-1
被处分对象都是Pash97143
申诉我(小组)的板主也都相同
下面分别称呼为B-4案与B-2-1案
B-4案 被Satoman检举 z-11-1-109
标题 [问题] 询问ifulita板主的4-1判断标准
B-2-1 主动处理 z-11-1-108
标题 [建议] 板主应该要谨言慎行
因为是[问题]和[建议]
基本上不会像是[检举]或[申诉]会有程序问题
那处理的大方向会是闹板、乱板
B-4案的主旨如标题所言是问ifulita板主的4-1判断标准
[问题]文章中提出三案
#1dtyuLsF (C_ChatBM) #1dtz7UiL (C_ChatBM) #1duv4e3a (C_ChatBM)
并针对ifulita板主在[检举]文章下的推文(对4-1判断标准的补充说明)进行询问
被检举B-4的违规说明表示对申诉中案件提问
虽然我也认同应等待小组申诉中案件结果
但是当事人提问有提出三案,不是只有申诉中案件
该[问题]并不符合我认知中的闹板、乱板
何况判以退文重罚
近期大量的4-1案件我认为始於更换新板主(arrenwu与ifulita)
不同的板主群在标准上不完全相同很是合理
毕竟定期改选板主就是为了反映板友的想法与理念避免一成不变
不过4-1案件争议很多也是事实
特别是刚上任时两位板主有时推文越补充越发难以适从
板友抓不到标准就可能导致检举、申诉、各类提问增加
B-2-1案的主旨则是要求板主(ifulita板主)谨言慎行,勿於情绪激动情况下判决
1F:推 ifulita: 刚刚看了一下,被检举者在底下推文蛮呛的新北 03/23 10:53
2F:推 ifulita: → vvbv11280: 不知道这名字是动画角色新北 03/23 10:54
3F:推 ifulita: 的自己检讨一下新北 03/23 10:54
4F:推 ifulita: 我还真不知道这名字是动画角色,所以这是新北 03/23 10:54
5F:推 black80731: 4-1违规彰化 03/23 10:54
6F:推 ifulita: 在叫我要自己检讨一下?(-.-)新北 03/23 10:54
7F:推 ifulita: 4-1 违规新北 03/23 10:55
[建议]文章的标题确实不中听
但是ifulita板主的推文确实有比较激动的样子
我认为不像是无故认为板主发言失态
若是这个激动的情绪与板规判决连接在一起确实是可能会产生板务问题
板主群以B-2-1主动处理退文
B-2-1的要件有几项:多数认定、无意义之建议/洗文章/乱板文
多数认定的程序我已有几次在小组判决提到要补上(推文或其他证明)
#1deDlTRv (C_GenreBoard) #1dw_l0o7 (C_GenreBoard)
而无意义之建议我认为不至於,毕竟提出了相关的内容
洗文章/乱板文则更不符合
另外关於部分板主时常用词激烈
这或许与个人习惯相关,我并没有强烈干涉
不过我仍然希望对话时保持友善温和
[问题]或[建议]板主可以不回应
但是处理掉提出问题的人明显不符合板旨
C_ChatBM是用於讨论及处理任何有关C_Chat板板务用途的板务看板
其他针对申诉内容的一些回应
(1)B-4案 Sessyoin表示Pash97143在小组板造谣
最早是一些4-1检举案
#1duv4e3a (C_ChatBM)
下方的推文(有几位前板主)提到认为标准不一无法透过单一案申诉无法有效解决判定问题
推文确实有提到一些申诉不会连动改判的事
我不认为这算是造谣
「明目张胆造谣」是很严重的指控
(2)B-4案 Sessyoin表示小组长之前认可B-2-1主动水桶并退文
#1deDlTRv (C_GenreBoard)
一个是要求非现职板主禁止干涉板务
该案当事人有大量检举、板务讨论经验,前板主当顾问的制度也早已长期实施
另一个(本次B-4案)是询问4-1标准
这两案性质与主题具有相当差异
本人依然认同「本组鼓励以发问方式询问板主板务问题而非大量检举。」
(3)B-2-1案 Sessyoin表示Pash97143主张自己认为有所谓「可建议之处」不合理
C_ChatBM板规的A-5确实表示可以发布[建议]文章
B-2-1要件的无意义之建议需要严格检视
不然处理掉提出问题的人确实是很方便
(4)B-2-1案 後续一些比较用词激动的部分
大量上色与
词藻激昂华丽无法减少激化纷争
如同申诉中提及,本人「不鼓励情绪性发言」
个人过往担任板主、小组长之言行举止确实有进步空间
不过我觉得我做得还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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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嘘 scmono: 国家未来的半导体支柱 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卡通论坛上 04/14 00:02
9F:推 Sessyoin: 通篇答辩避重就轻,令人讶异。 04/14 00:29
10F:→ Sessyoin: (1) Pash97143宣称受到erimow、nh507121、arrenwu建议 04/14 00:29
11F:→ Sessyoin: 才提问的,结果三人推文内容根本没有如此建议,这不叫 04/14 00:29
12F:→ Sessyoin: 作公然造谣,请问什麽叫作公然造谣?我在小组答辩、群 04/14 00:29
13F:→ Sessyoin: 组申诉两次强调这点,你在小组判决刻意忽视、群组答辩 04/14 00:29
14F:→ Sessyoin: 顾左右而言他,如此严重偏袒实在让人不敢相信。 04/14 00:29
15F:→ Sessyoin: (2) Glitchmaster针对「公务看板文章内容」发文提问, 04/14 00:29
16F:→ Sessyoin: 你同意水桶退文;Pash97143搬出「不知道哪来的道德标准 04/14 00:29
17F:→ Sessyoin: 」发文建议,你反对水桶退文?两人都有违反C_ChatBM板 04/14 00:29
18F:→ Sessyoin: 规纪录,你还能给出完全相反的判决? 04/14 00:29
19F:→ Sessyoin: (3) 承上,A-5、A-6、B-2-1互不冲突,「你认可Satoman 04/14 00:29
20F:→ Sessyoin: 判Glitchmaster水桶并退文」就证明了这点。 04/14 00:29
21F:→ Sessyoin: (4) 小组判决写出「板主因为精液照片身心受创」这种内 04/14 00:29
22F:→ Sessyoin: 容,我不确定你有什麽资格自称做得还可以欸? 04/14 00:29
23F:→ dichenfong: 被申诉的比你少啦 狗叫什麽 当的真烂 沾沾自喜 04/14 01:41
24F:推 Sessyoin: 居然是用被申诉次数判断适任与否吗 逻辑满不错的 04/14 10:31
25F:推 oz5566: 我只能说我选上西洽板主到卸任 没有被申诉过也没有出过争 04/14 15:10
26F:→ oz5566: 议 高下立判 04/14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