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Dest (红油)
看板C_WorkBoard
标题Re: [申诉] #1dyVVSdJ (C_GenreBoard) 不服判决
时间Tue Apr 15 00:37:26 2025
※ 引述《Sessyoin (杀生院祈荒)》之铭言:
: 申诉人:
: Sessyoin/black80731/arrenwu/ifulita(C_Chat 板主)
: 申诉对象:
: redDest(C_GenreBoard 小组长)
这两案性质相似一起讲
3038 4/09 Sessyoin □ [申诉]
#1dyVVSdJ (C_GenreBoard) 不服判决
3040 4/09 black80731 □ [申诉]
#1dyVVnAq (C_GenreBoard) 不服判决
3038是「检举『佐仓唱的flos』违反4-1」板主群判违反B-2-1
3040是「检举『珍娜』违反4-1」板主群判违反B-2-1
两案都是Peurintesa在C_ChatBM检举4-1
被前板主Satoman检举B-2-1後
板主群判定违反B-2-1处以水桶并退文
申诉我(小组)的板主也都相同(全部C_Chat板主)
下面分别称呼为佐仓flos案与珍娜案
【佐仓flos案】
最早被检举4-1的原始文章
#1dtuoIKq (C_Chat)
标题 [闲聊] 佐仓唱歌比我预料中的更好听
最近听了佐仓唱的flos,比我预期的好听很多,有一种挖到宝的感觉。
她把这首歌唱的有点通透感,韵味独特。
也推荐给大家。
--
Peurintesa发布的4-1的检举文章 (C_ChatBM z-11-1-105)
违规说明部分Peurintesa认为没有提及相关作品,应视为无ACG点
并认为内文歌曲名称也无法连结至相关ACG点
关於需要提及相关作品、能否连结至相关ACG点
我认为与近期4-1的案件下,arrenwu与ifulita两位板主补充说明的内容相关
两位对ACG点的要求似乎比较严格
以下例子是ifulita板主提到会要求补点
→ Pash97143: 那我问 今天我发一篇鲁夫文还要补点? 133.9.52.218 03/25 17:11
→ Pash97143: 我发一篇35文 我需要补点? 133.9.52.218 03/25 17:11
→ ifulita: 它有自带点那是你认为,检举你的人可不这 36.229.162.105 03/25 17:11
→ ifulita: 麽认为。 36.229.162.105 03/25 17:11
→ ifulita: 你说服我了但你仍要让人无法挑你毛病 36.229.162.105 03/25 17:12
→ Pash97143: 你是板主? 还是检举人是板主? 133.9.52.218 03/25 17:13
→ Pash97143: 你都知道了 你还要顾虑检举人? 133.9.52.218 03/25 17:13
→ ifulita: 今天你发一篇鲁夫文而被检举,我一样会先 36.229.162.105 03/25 17:13
→ Pash97143: 那我今天不认识V的话 我能全部检举一遍 133.9.52.218 03/25 17:13
→ Pash97143: 但你同事a板主说这样会退文 133.9.52.218 03/25 17:14
→ ifulita: 要你最好去补一下点,这跟之後我怎麽判无 36.229.162.105 03/25 17:14
→ Pash97143: 说4-1应该是 判决成立 或检举人退文 133.9.52.218 03/25 17:14
→ ifulita: 关。 36.229.162.105 03/25 17:14
由於C_Chat是性质轻松的闲聊看板
因此发文闲聊要求补充详细介绍是不太容易
而有些文章确实是写得满简略的
像是 さくらみこ简称35 之前也是给予无违规
#1duv4e3a (C_ChatBM)
4-1的判定确实有时严格有时宽松
回到案件本身,根据我查询到的资讯
文章中指的是vtuber(Vライバー)佐仓ゆかり翻唱初音未来的原创曲flo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w6K1FsvBY
就4-1部分我会给予无违规
我认为vocaloid的歌曲算是广泛ACG中的一部分
经由翻唱後此歌曲依然具有ACG属性
vtuber与其4-1判定的争议较多
以二次元形象翻唱vocaloid曲我是认为明确有ACG点
不过本案重点不在於4-1而是B-2-1
在B-2-1的检举文章中
#1dtzZbOR (C_ChatBM)
违规说明提到flos是初音的歌曲、世界计画也有收录
所以认为是恶意胡乱检举浪费检举板资源
知名如初音未来,初音的歌曲有成千上万首,不太可能大众每首都知道
以知名度作为有无ACG点的标准也不太合理,冷门ACG也应有相同权利
所以板主判决前有需要适当查询资讯
在原始文章合乎4-1有ACG点的前提下
通常结果会是无违规,结案
为何会直接进展到认定恶意胡乱检举我不甚理解
因此我在小组判决
#1dyVVSdJ (C_GenreBoard) 中提到
「请明确分出 受理不违规/不受理/恶意检举 三者之区别」
合乎检举程序,多数决判定无违规->受理,不违规
不合乎检举程序->不受理
诸如检举非辖下看板文章、不存在的文章->恶意检举
B-2-1的惩处对象:无意义之建议/洗文章/乱板文
检举没过就直接等同於乱板文
我认为不合理所以於小组判决时改判
【珍娜案】
最早被检举4-1的文章
#1dtxv9PU (C_Chat)
标题 [闲聊] 珍娜算不算是性感御姊
对啦,就是说那个珍娜,会法术那个
有时候是金发,有时候又是白发
有时候穿着裤装却还是露出肚肚
而穿着裙装的时候更赞
虽然胸部是小了一点,不过珍娜应该还算是个很性感的御姊对吧
--
Peurintesa发布的4-1的检举文章 (C_ChatBM z-11-1-106)
违规说明部分Peurintesa认为没有提及相关作品,应视为无ACG点
根据我查询到的资讯
会法术、有时白发有时金发、有时裤装露肚肚有时裙装、胸部小的珍娜
可能是几个来自不同游戏的角色其中之一
英雄联盟 珍娜
神魔之塔 魔刀掠空‧珍娜
魔兽世界 珍娜‧普劳德摩尔
在B-2-1的检举文章中
#1dtzduEI (C_ChatBM)
违规说明提到明显能辨认出为魔兽系列之法师珍娜
因此认为是胡乱检举且虚耗检举板资源
虽然我对上述提到的几个游戏不熟悉也不知道珍娜是谁
从白发金发这点我倒是有查到不同skin的英雄联盟珍娜
英雄联盟与魔兽世界应该是不同游戏?
从原始文章我觉得不好分辨原po在说哪个珍娜
总之我认为游戏角色具有ACG点
不过本案重点也不在於4-1而是B-2-1
即使法术可能联想到游戏
将大概是无违规的检举直接认定成乱板
我认为不合理所以於小组判决时改判
其他一些补充与针对申诉内容的回应
(1)Peurintesa在小组申诉来回几篇文章後发表与申诉离题的心路历程
发布前我有收到Peurintesa的来信
我有要他去更适合之看板发布
Peurintesa执意发布心路历程後
我在申诉的判决中有提到勿发布无关的文章与推文
也有另行公告水桶
#1dyVWSoV (C_GenreBoard)
期间我是有告知C_Chat板主群我会水桶Peurintesa
所谓的小组辖下板主直接回文提醒就只是再发一篇吵架
所以才说不用回了
(2)其他申诉案中
#1dyVV2iF (C_GenreBoard)
我认定检举超过一年前的文章属於恶意检举
C_Chat板每天的文章很多,从文章列表慢慢翻页也得翻蛮久的
所以我主观认定属於刻意行为
(3)另一佐仓绫音案也4-1是转B-2-1,现在转4-7了
除了目前板主群4-1判定标准不是那麽好理解
送检举、问问题、提建议都有人被B-2-1处理
我认为B-2-1在使用时需要严格检视是否达成乱板要件
(4)ifulita板主原本推文说会配合改判
1F:推 ifulita: 了解,会配合改判。
这篇判决
#1dyVVSdJ (C_GenreBoard)下是arrenwu板主要我加上补充说明
我记得说是补完会改判
改判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64.105.1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WorkBoard/M.1744648649.A.C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