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intheway (林雪瑞)
看板CareerLady
标题[闲聊] 今天到劳工局去申请调解
时间Mon Oct 5 18:41:37 2015
在这间公司也做了两年多
说实在的 老板跟同事人都算很好
只是在工作上难免有点屎缺
我的职务是设计助理
我也认命屎缺都要做
只是 做了两年多就算开始独立负责案子
助理工作始终没有减少还增加
所以今年中为了进修就顺势辞职了
我最後一个案子
图是我画的 老板审完-业主同意-商场同意
当完工後
业主反应高度不良 请老板修改
老板跟我说是我画的所以是错在我
当下念了一顿
我在下个月从旁听见老板说要扣我钱来赔偿损失
我当下很气 也刚好想离职了 乾脆直接提了
当个月发新老板没有扣钱
我想他还是顾点情面的
到了这个月 我在家收到薪资单
差点没吐血
老板那次损失一万一千两百多
直接从我薪资扣说要负担一半的损失费用5600多
我一早看到就直冲劳工局
劳工局说 这情形两种解决方法
因为我们是打卡发月薪的,加上老板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扣钱
一.调解-劳工局透过调解人双方见面将钱讨回,但老板可再循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二.申诉-劳工局直接调查直接罚款,被扣除的薪水不负责帮你追回
简单来说 一是先拿钱晚点再撕破脸再还钱 二是不管钱了,我就是要撕破脸
因为五千六我们家很需要这笔款项,所以今天写了调解书
劳工局说
如果老板先跟你说这里要扣钱喔,你没有拒绝(口头也算数)。
很抱歉他绝对可以扣你的薪水!!
这些法令怎麽都是老板赚到
只是希望法律途径来看
我应该是站的住脚的
我都知道不要再让你觉得请我是赔钱而离职了
这样你都要不留情面的扣薪
今天虽然冲动但我真的觉得还是扞卫一下自己的权益
好聚好散离职遇到这种鸟事
都不知道怎麽去工作为老板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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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於我的文章浪费了你几分钟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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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kaJ: 推扞卫自己的权利! 10/05 23:24
2F:推 missolay: 推! 10/06 08:32
3F:推 Claire29: 劳工局好奇怪耶 没表示意见就可以扣钱 10/06 08:49
4F:→ Claire29: 但是法令写得很清楚 不管怎样就是不能扣 只能循法律 10/06 08:49
5F:→ Claire29: 途径跟你要回来 但我跟你说这金额太小了 10/06 08:49
6F:→ Claire29: 况且你也只是个助理 上面还有这麽多关 10/06 08:50
7F:→ Claire29: 不可能责任在你身上 那其他审核的人都在干嘛阿 10/06 08:51
8F:→ Claire29: 所以依我看 你就主张劳基法第26条 要回来 10/06 08:51
9F:→ Claire29: 除非老板真的有钱有闲 要跟你杠上 10/06 08:51
10F:→ Claire29: 但他要胜诉的机率很低 因为金额真的太少了啦 10/06 08:52
11F:推 cabessa: 几年前有询问过律师关於公司扣薪的问题,律师表示法令规定 10/06 10:51
12F:→ cabessa: 无论如何不能先扣住员工薪水,赔款跟薪水是一码规一码 10/06 10:52
13F:→ cabessa: 薪水要如实发放,公司再寻求法律途径要求员工赔款 10/06 10:53
14F:推 mmvom: 业主问题啊,答应了却反悔 10/07 03:42
15F:推 Rankin913: 设计一定有签合约的,他自己要负责,不是你的问题! 11/09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