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khadov (Aslan Maskhadov)
看板Catholic
标题[闲聊] 再论废除死刑与修复性司法
时间Sun Mar 10 11:55:15 2013
之前在板上大家讨论到天主教信仰对於死刑的看法
基本上来说 教会反对死刑是基於对生命的维护 (见前述台湾主教团对废除死刑的声明)
其实 教会近年来教会对於死刑 乃至於所有犯罪及司法议题还有更全面性的观点
就是所谓的"修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
本笃十六世曾经鼓励教会面对司法及犯罪议题采取此观点
(见美国主教团的网站
http://tinyurl.com/byk6pcs)
"「修复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一词最早由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兰迪巴
内特(Randy Barnett)提出[1],原始的意义系在以被害人为中心的基础上,对犯罪事件
及犯罪者所为一系列的反应,在刑事司法过程当中,透过加害方与被害方之间建立对话关
系,以及社区相关方面的参与,促进加害者的悔悟及主动承担责任以消除双方冲突,化解
矛盾[2]。是一种以积极态度汇聚各方,以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司法活动与过程;也是一
种介於正义模式与福利模式、应报性司法与矫正性司法之间的替代性司法活动。其核心思
想乃在使传统的「惩罚」、「矫正」转型为「修复」,具有修复性、参与性、社会性、前
瞻性及灵活性的特徵,而以「癒合」为最终目标。"
http://tinyurl.com/b3sy4rt
在实际执行上来说
其实就是在法院裁决刑案之後
给犯人 受害者 及他们的家属一个机会坐下来和解
过程中强调在整个案件中罪犯的责任及受害者的所受的伤害
现代的司法常常有一个问题
就是在过程中 罪犯及受害者常常被去除了他们的人性
罪犯没有机会真正了解到受害者所受的伤害
受害者也没有机会或拒绝去了解罪犯的故事及成长过程
实际上 所有的犯罪案件
都是一场破碎的关系 是需要去和好及弥补的
在大部分的情况 法律都无法做到这些
而需要这种修复性司法的补充
大家可以想像
这个修复性司法的过程可能相当困难
特别是有关杀人的案件
但是 在国外也有许多例子
在受害者 罪犯及他们的家属坐下来了解彼此的故事并真正和好之後
成为互相生命中一段重要的过程
毕竟 这些人不管愿意不愿意
都已经在彼此生命中成为影响重大的人
"和好"是给彼此一个机会去将这段历程转化为正面的力量
也唯有和好 能带给人真正的平安
我们之前大家教友们在讨论死刑的议题时
都是单纯以教会"不可杀人"或维护生命权的角度来看
所以 对於罪大恶极的死刑犯
妥协的方法是终身监禁
但是这样的论点仍然有盲点
社会大众常常将罪犯及受害者角色简化
罪犯做错事 是坏人
司法仅仅着重在防止他们再危害社会
社会大众没有兴趣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及背後的社会问题
罪犯只知道自己受罚是因为犯了法
却不了解自己在受害人生命中所造成的伤害
受害者也没有机会去亲自告诉罪犯他们所受的伤 去原谅罪犯
而得到真正的平安
所以 不管是罪犯或是受害人
他们都是天主创造的生命
都有属於他们自己的故事
有了这一层的观点
对於死刑乃至於所有司法案件
才能够从人性的角度出发
在此也附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83年与企图刺杀他的土耳其籍的男子会面的历史照片
http://tinyurl.com/atbcshs
在这四旬期中
让我们为所有受害人及罪犯们祈祷
给他们一个和好的机会
带给他们真正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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