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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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消息] 台湾宗教界发动连署反对同性婚姻立法
时间Sun Sep 22 21:50:17 2013
台湾宗教界发动连署反对同性婚姻立法
刊登日期: 2013. 09. 19
【天亚社.台北讯】台湾宗教界为反对「同性婚姻」、「多元家庭」立法,
组成「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於九月十八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
发表声明及推动连署运动,以维护「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爱护家庭大联盟召开的一小时记者会里,有五十多位来自天主教、基督教、
佛教、统一教、一贯道、 天帝教等代表出席。新闻联络人、统一教副协会长
张全锋教授痛斥,同性婚姻合法运动将会使台湾传统道德伦理完全撤守,
家庭制度崩溃。
在声明里,宗教界表达「尊重同性恋者的性倾向及选择」,但是坚持民法
第九七二条文中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是最符合台湾人民的整体利益,
相关制度的改变应先充分讨论并交由全民共同决定,透过如全民公投等
制度性作法取得共识,而不是由少数人在未有共识下草率地更改影响所有人
的婚姻制度。
由「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推动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
预期在九月十七日开始的新会期中提案,而由立委尤美女提案修改《民法》
让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於去年十二月通过一读,并将在新会期进入二读审查阶段。
大联盟指出,「同性婚姻法」提案在二零零六年首次提出时,在立法院立刻遭到否决。
去年二度提案时,用字遣词特别谨慎,绝未提及「同性婚姻」四字,
只把法例中「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男女」两字修改为「双方」,
故轻易过关。
连署书也反对「多元成家」草案的四大特点:「同性婚姻、伴侣制度、多人家属
、收养制度」。
在草案的说明中,伴侣制度声称「比婚姻更强调弹性,更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
只要两个年满二十岁、不限性别的人可以在签订伴侣契约,建立家庭。
它不像传统婚姻以「性与生育子嗣」作为主要的成家目的,不预设伴侣的结合须以
「爱情」做为前提,伴侣间并不互相负有法定强制的性忠贞义务,并且可单方
终止伴侣契约。
宗教界在声明里强调,这些草案未竟完善下,将对台湾的政治、社会、经济、
教育和健康等造成负面影响,彻底破坏家庭制度及伦理观念,特别是
「不限性别、不负性忠贞义务、单方面即可解约、与双方亲属没有姻亲关系、
自主选择多人家属及领养级」等现象会泛滥成灾。
台湾天主教主教团代表李克勉主教告诉天亚社,教会参加宗教界反对同性婚姻
和多元家属制度运动,主要是意识到不能只靠教廷与政府关系管道表达立场,
更必须结合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才能成功,故他呼吁全台教友踊跃参加连署,
阻止草案通过。
佛教代表释净耀法师表示,宗教是社会的良心,宗教团体在面对社会问题时,
有站出来说话的责任。
他强调自己绝对尊重同志朋友的选择和权益。然而,同志朋友也应该同样地
尊重家庭的重要性和功能性,毕竟,家庭功能是稳定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他说,传统道德观念维系中华民族几千年,绝不可以因为少数人性解放毁婚碎家,
「动摇国本」,不能因为少数人有了版面就有了正当性,呼吁冷漠的台湾人
站出来连署。
摘自:天亚社
http://china.ucanews.com/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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