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enyuan (工口绅士败德邪芋)
看板Chan_Mou
标题Re: [讨论] 有没有人很不喜欢火凤的外传小说呢?
时间Mon Aug 1 14:18:51 2011
这一串看下来,哇,真的是超壮观的
小说被骂个狗血喷头(我语文程度不好,这个成语用在这边应该还贴切吧XD)
板上负面的评论多过於好评,PH值一篇比一篇要接近1
感觉这系列已经是一面倒的被盖棺论定为才十二的粪作,而且是全板众的共识
但是我必须说我蛮喜欢这本小孟
我要先自首承认这次到香港本来是没打算买小说的(书很重)
不过去书展那天感染了会场的气氛,虽然还不知道内容如何
不过我告诉自己内容怎样暂时不重要
花个一百多块港币就当做个纪念吧~~
所以就带了一本限定版去结帐
我最怕的不是剧情超展开,而是港版小说里用的是香港当地用语啊XDDD
港式语我完全看不懂 orz
还好除了极少数的词汇跟我们这里不太一样之外,大致上没有什麽看不懂的地方
至於这些用语是王老师自己的创造还是香港这边本来就有这样的用法,
短期内我还无从考证XD
在旅馆的闲暇时间里,我花了两天把小孟看完了
又勾起了漫画中着名场景的记忆
又复习了一次小孟的悲欢离合
因为很多部分是属於原创,所以看的时候会很想知道下面剧情的进展
看着小孟如针线般把几个大男人的生命串起来
我一直觉得很路人很杂鱼根本就是个跑龙套的秦宜禄
也可以在文中占一个相当的篇幅
秦宜禄跟火哥的相遇,以及这两人跟小孟的错过,是这本里面我最喜欢的段落
我不敢说这是完美的作品--事实上世界上也不会有这样的作品
说这是王贻兴的小孟而不是陈某的小孟,我也觉得说得一点也不错
但是除非是某大自己来写,否则我想全世界谁也写不出陈某的小孟吧XD
我选择把脑袋放空,
以纯欣赏的角度看这个[说起来本质上其实是王老师的同人作品也不为过]的小说
不去设想"想像中陈某的小孟应该是怎样怎样"
而也刚好,我可以接受王老师的叙述方式,
关於这点我暗自庆幸,这次也没有错过这本
书展的礼拜六下午,东立举办了新书作者见面会
介绍王老师的小孟以及乔靖夫老师的漫画武道狂之诗
所以我又跑去会场一次,结束以後我跟两位老师合照
听说香港东立的编辑会把这边的文章给某大看,作为参考
也许关於小说的,也会..?
我是不知道王老师听说我从台湾来有没有联想到什麽啦
他也只是笑笑,说声"辛苦,辛苦"
不过我自己是想到板上的讨论..
不知怎麽的好像有点歉疚感..心情很复杂
虽然那些文并不是我写的XD
谜之声:我觉得你最大的问题就是常常自我膨胀,
把不关自己的责任背到背上..这样很没意义
邪芋:关於这点我无从反驳(苦笑
能够一直不断写出这麽多本作品的,
我都觉得很厉害很有爱,比我强得太多太多,要称呼为老师的
只是希望如果王老师有看到这篇文,
知道台湾还是有喜欢这本作品的人存在,这样就够了..(逃
然後如果可以的话,请某大多画一些内文插画吧~~(逃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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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ggda:一到四楼全部都是我的後宫07/13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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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67.46
7F:推 aprilwater:狗血淋头....孩子的教育... 08/01 14:42
我觉得狗血喷头比较符合现在的场景XD
还有这已经不是孩子的教育了..是大叔的教育~~XD
8F:→ aprilwater:另外就算是同人小说 文笔差成这样的同人也很了不起zz 08/01 14:42
已经比我好N多了XDD
啥?你说这是比烂护航?抱歉我没这意思(逃不见
9F:推 wittmann4213:我有同学跟言情小说出版社签约的,一个月得交一本, 08/01 15:43
10F:→ wittmann4213:一本得有五万字,但是她都用匿名发表XD 08/01 15:44
这些专业的写手真的很厉害..
别说五万字十万字要自己写了
五万字要我复制贴上都还挺难的XDDD
※ 编辑: zhenyuan 来自: 219.84.67.46 (08/01 18:04)
11F:推 fulife:孩子喜欢就好...不过基於商业考量 08/01 18:12
12F:→ fulife:每本小说都一堆人骂 最後用赠品来骗人掏钱 还是不要写了 08/01 18:13
13F:→ fulife:最後受损的还是原作(陈某)的名声阿... 08/01 18:14
搞不好某大跟东立根本不觉得名声受损..XD
这我不是某大,所以也只是推测XD
只要能够骗到人掏钱,这就是部好作品
喂..为什麽我好像越描越黒啊?XD
还有,别动不动就孩子孩子的来贬低人
这种思维可以省一省了..
这种PH值小於7的用语写了也只是自贬人格..
当然你要自贬我也不能阻止你..( ′-`)y-~
推
bl0418:如果写起不像陈某的小孟,那干麻挂小孟之名? 08/01 21:46
14F:推 bl0418:前面几个都还是历史人物,你可以说他用自己的观点来写 08/01 21:48
15F:→ bl0418:这些历史人物,当然是带点陈某风格~~~ 08/01 21:48
16F:推 bl0418:但小孟就是小孟,改太多就变多拉A孟了~~~ 08/01 21:56
笑推多拉A孟XD
许小康表示:我、才是正宗、谁、都不能、跟我抢!(ry
像与不像,存乎一心..
他觉得像,你觉得不像,我觉得没意见,每个人都不太一样
我倒是觉得就是因为不是历史人物,所以他自由发挥你也不能把他怎样
这小说某大不可能没看过,他同意的就得被称为"正史"啊
读者是可以封外传为黒历史
不过要官方也认为这是黑历史那大概得要陈某跳出来学富野(ry吧
我比较害怕的是骂的不是外传小说,而是逢王必骂
他写的东西全部都被放大检视
批评文章用字 用语重复 黒页配置这些都还在合理讨论范围内
不过骂到酸学历怀疑陈某什麽把柄就未免太人身攻击了
这种说法非常不厚道..
我发这篇文只是表达"我可以接受王这样的表达方式"
不过我不想去强迫影响别人跟我一样喜欢
就如同我完全尊重你们的不喜欢一样
这里我就不贴雅量了,因为下面一定会有人跳出来贴出师表(笑
骂得好的文章我也很喜欢看
楼下newbible大写的文就很具体,我觉得写得很棒
可惜的是这样公正平和的文章可遇而不可求..
※ 编辑: zhenyuan 来自: 219.84.67.46 (08/02 07:07)
17F:推 culala:给1F有喷头这个用法~ 孩子的教育..... 08/02 10:23
用久了会喷头磨损,久不用会喷头堵塞
咦这不是在讲某牌印表机? 对不起我耍冷了,我又得逃了~~
推
viro72:王有某大什麽把柄 这种说法跟人身攻击八竿子扯不上边 08/02 14:47
在我的认知上,这种已经进入臆测&想像程序而无实据的质疑,
讲好听叫做开玩笑,讲难听点叫做造谣生谤
对於陈某跟王贻兴两位老师都是中伤--即是对其人格的攻击
我是觉得开玩笑也要合宜啦
所以类似的玩笑话不要再继续下去比较好..
18F:推 triplee:板上文章抨击的点相去不远 吐槽有情绪性 但不至於不公正吧 08/02 17:19
啾咪 t大专业,发现我当初在写文时候审酌再三的争点
当初撰稿我是写成"可惜的是这样公正平和的文章很少"
可是马上觉得这种无视实际数据的句子,会伤害板上不特定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
所以改用"可遇而不可求",这样比较客观,也不否定上面各位表达的意见
因为好文章确实是可遇而不可求,不是吗?
举newbible大作例示是因为他刚好就晚我一咪咪发文
我这篇贴了以後就看到他的文,印象最为深刻,所以把n大大名借入文章
绝对不是除了n大以外的吐文都是不公正不平和
如果有板友心里不舒服,邪芋在此致歉 m(_ _)m
※ 编辑: zhenyuan 来自: 219.84.67.46 (08/02 17:52)
19F:推 aprilwater:回culala我没念过儒林外史 不过你要不要看看原po回我的 08/03 02:57
儒林外史我念过~~书评也看过,所以我懂你意思(竖大拇指
不过我也回去看了一下,我回a大的只是耍嘴皮子自嘲
应该不如a大回我的具有启发意义吧~(抓头
→
viro72:对於人身攻击的定义 你该去在深入了解一下 08/03 09:16
必杀技大绝出现了~~好熟悉的感觉XD (闪过
不过比起字面上的定义,我比较重视其背後蕴藏的意涵就是..
其实不光这边,这篇文里面很多地方都藏着好几层思维,我相信你也懂的
所以我一直认为火凤板人文集萃,真的 (称赞意味
※ 编辑: zhenyuan 来自: 219.84.67.46 (08/03 10:05)
20F:→ viro72:这不叫大绝吧= = 大绝应该是 不然你写看看? 08/03 10:25
21F:→ viro72:只是不认同你对人身攻击的定义 请查询後再PO 08/03 10:26
大绝的种类其实更多:
1.先回家看完再来批
2.比起XX已经算不错的了
3.不爽不要看
4.有本事你来做
5.那不是重点
6.认真你就输了 <=最终奥义
"先查完再来po"其实就是第1项的起手式XD
不过我已经把我"为什麽认为这是人身攻击"的思考历程写出来了
把我锉成灰我也还是这样想的啊XDDD
※ 编辑: zhenyuan 来自: 219.84.67.46 (08/03 12:02)
22F:→ viro72:我想问..这种类是乡民定义还是你个人定义? 08/03 12:38
23F:→ viro72:还是小弟个人PTT资历太浅 没见过其他招被称为大绝? 08/03 12:39
24F:→ viro72:即使你背锉成灰也无法改变法律对"人身攻击"的定义 08/03 12:40
25F:→ viro72:人身攻击的是由法律判定 而非你个人认为 08/03 12:41
26F:→ viro72:且原文中"不知道有什麽把柄在他手上" 只是疑问句 构不成告 08/03 12:42
27F:→ viro72:他人身攻击的依据 以上为离题的认真文 打扰了 08/03 12:43
28F:→ deathnote14:看 作者怎麽看待 他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吧 我想 既然要卖 08/06 11:46
29F:→ deathnote14:钱 还要打着别人立好的招牌 端出内容这样被批 很正常 08/06 11:47
30F:→ deathnote14:商品的价值 都是要被 消费者品头论足来建立 原PO你的 08/06 11:50
31F:→ deathnote14:第一段 不也很酸吗?? 你自己个人喜欢 也没必要用这种 08/06 11:51
32F:→ deathnote14:嘲讽的方式 去讲其他不喜欢的人/大众 08/06 11:52
33F:→ deathnote14:一个产品差 自然就会有负评 多数人都觉得差 自然就会 08/06 11:55
34F:→ deathnote14:负评多过好评 08/06 11:57
35F:→ deathnote14:对於一个 砸了火凤招牌的骗钱商品 你要负评都抱着 08/06 11:59
36F:→ deathnote14:公正平合 要有平合的负评 肯定是很难的 除非没人在乎 08/06 12:00
37F:→ deathnote14:至於公正 只要完整看完书的人 他不管认为怎样 就是公 08/06 12:00
38F:→ deathnote14:正 这没什麽 商业化卖钱的东西 就是要禁的起审视 08/06 12:01
39F:→ deathnote14:如果要 一片和谐 鼓励大於指责 的气氛 我看别拿出来卖 08/06 12:02
40F:→ deathnote14:写点自娱自乐的同人文 建立个什麽 书友群 M群 或者YY 08/06 12:03
41F:→ deathnote14:QQ群 在自己的小圈圈 被粉丝捧的很开心 自爽不就行了? 08/06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