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moon (_(_M_))
看板ChiLing
标题[新闻] 税灾比天灾还恐布
时间Wed Sep 29 14:32:11 2010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65879
中时0923刊载台湾赋税人权总体检座谈会全文,道尽了在当下备受税捐机关百般侵害
纳税义务人的租税人权,罗淑蕾立委说「税务人员常凭着主观的意志就开出税单,导致税
捐机关变成检举人的报复工具,但却忽略了检举人可能乱报资料,结果被检举人还得自己
举证责任,举证不出来就被当成逃漏税犯。」罗立委所讲的实例,繁不胜举。
最近知名艺人林志玲所遭遇的案子就是如此,而更可怕的是在行政救济过程中,由於
行政法院法官的税法专业严重不足,结果胜诉百分之九十都是国税局,笔者真为林志玲担
心。台北商业技术学院黄助理教授士洲提及「根据98年国内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结果统计
,发现只有14%的判决结果(包括胜诉、部分和解)是有利纳税义务人。」苏友辰大律师说
「即使最後民众赢得官司,撤销案子後又回到国税局,打赢跟没打赢一样,不仅严重侵害
人民的诉讼权,更逼迫民众在痛苦的诉讼中反覆循环,太极门的税务冤案打了十几年,几
乎涵遍了所有台湾当前的税务问题。」中华人权协会理事长李永然律师提及「税务机关行
政权过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质,以致造成民怨四起。」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提及「纳税
机关把人民当成逃漏税嫌疑犯,纳税人还要主动拿出事证,证明自己没有逃漏税,被惩罚
时,还得尽『自证无罪』协力义务,不符行政罚无罪推定原则。」相对的,税务机关除了
以诈骗、伪证的行为对付财政部、法院及监察院外,另一方面却对法院的判决、监察院判
决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税务机关尤其是国税局除了非常「尊重」调查局及其所属机构外,对上对
下则像太上皇一样为所欲为,而最高当局又不敢大力整顿,以致台湾的租税人权不如美加
外,甚至连韩国也不如,最高当局如不立即整顿税务机关,台湾的民怨终有爆炸的一天,
那时税灾的横行将比震灾、风灾、水灾更严重,最高当局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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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135.251
1F:推 u110444:葛克昌教授耶~台湾税法问题本来就严重,而且行政机关永远 09/29 16:33
2F:→ u110444:占便宜,舆论上大家还会自动把纳税人当成不守法。 09/29 16:34
3F:→ u110444:“任意曲解所得性质”志玲也遇到这个,没记错的话,几年前 09/29 16:35
4F:→ u110444:国税局并不认为模特儿报执行业务所得有何问题。 09/29 16:36
5F:推 OoJudyoO:国税局最近真的很夸张 人民还要担举证责任... 09/29 22:41
6F:推 fatsuko:不只税法,很多法律都有问题,想到之前性侵轻判的案例 09/30 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