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suko (fa)
看板ChiLing
标题[新闻] 第1名模抗税 赢面大增
时间Fri Oct 22 04:11:16 2010
自由时报
http://tinyurl.com/28duhb8
专案组、郑琪芳/台北报导
林志玲抗税赢面大增!在本报点出林志玲92至94年的欠税官司症结点後,获得立委及财政
部关注,财政部长李述德昨日表示,经纪公司和模特儿的契约关系,双方若是雇佣关系,
就要按薪资所得课税;若是合作夥伴,则视为执行业务所得。
李述德谈话 有利林志玲上诉
本报独者爆料以及记者在研究了行政法院的判决书内容後发现,凯渥记帐方式错误,导致
主管机关与法院对林志玲的收入究竟是「薪资所得」或「执行业务所得」的认定出现争议
,消息见报後,凯渥公司立即出面证实和林志玲是非雇佣关系,财政部长李述德最新的谈
话对林志玲的上诉非常有利。
林志玲的收入被国税局认定为「薪资所得」,只能扣除薪资扣除额(目前10.4万元),不
能比照「执行业务所得」扣除45%,因而被要求补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判决林志玲应
补税684万元,林志玲不服判决,表示宁做炮灰也要上诉。
立院通过相关提案 被视为林志玲条款
立院财委会昨通过提案,要求年底前订定模特儿的「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让模特儿的
收入视为执行业务所得课税。财政部长李述德表示,将在年底前检讨,若有需要就订定,
此举被外界视为「林志玲条款」。财政部赋税署进一步说明,模特儿的收入是「薪资所得
」或「执行业务所得」,视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的合约而定,若是「执行业务所得」,目前
比照「表演人」的费用标准,可扣除45%,未来是调整或增订费用标准,将会进行检讨。
林志鸿乐见修法 符合实际状况
林志玲昨天从上海返台,为哥哥林志鸿今天的婚礼做准备,听到财政部承诺检讨的消息,
妈妈吴慈美感到相当开心,笑说:「本来就应该让纳税人清楚知道法律规定。」林志鸿表
示乐见财政部和立法机关做出符合实际状况的修正。
另一则 标题 白歆惠等敲钟 感动志玲相挺
相关段落
入围金钟奖「戏剧节目女主角奖」的白歆惠,接到很多祝贺,她透露最感动的是来自於林
志玲的祝福,「她透过朋友告诉我要加油,」白歆惠说,「得到志玲姐的打气,很感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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