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suko (fa)
看板ChiLing
标题[新闻] 林志玲革命到底 抗税上诉
时间Thu Nov 25 03:01:28 2010
自由时报
http://tinyurl.com/24jdhqz
http://tinyurl.com/2a53a23
林志玲不服欠税官司判决,日前提出上诉。
记者古明弘/台北报导
林志玲抗税行动有新进展!台北高等法院上个月7日判决林志玲须补税684万,在本报点出
模特儿收入应是个人「执行业务所得」後,财政部长承诺修法,表明宁愿当炮灰也要争权
益的林志玲日前提出上诉,希望法院能回到法律层面重新审议。
争取缴税依执行业务所得
因为被认为漏报92到94年度所得税,林志玲去年遭国税局要求补税684万,并处罚锾135万
元,林志玲认为她的薪资是「执行业务所得」,最高可扣除45%的成本费用,但法院认定
为「薪资所得」,林志玲先是提起诉愿遭驳回,之後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败诉。
财政部承诺年底前检讨
对判决不服的林志玲,强烈表达自己非凯渥员工,并指出凯渥做帐错误,经本报多天点出
问题症结後,引起立委和财政部注意,财政部长李述德承诺年底前检讨,若有需要就订定
模特儿的「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因此被视为是「林志玲条款」。
林志玲表示,要为模特儿同行争取权益不惜当炮灰,日前果真采取行动,向最高行政法院
提出上诉,「希望本行业的特性法院能重新理解并审议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156.205
1F:推 u110444:这件事好像要感谢自由,能帮模特儿行业确定所得性质,功德 11/25 22:23
2F:→ u110444:一件~希望自由不要为德不卒,对你们寄予期望! 11/25 22:23
4F:→ slang:志玲姊姊是强者 11/26 13:02
5F:推 andy199113:支持FB活动 她本人应该是看不到... 11/26 17:27
6F:推 slang:看不到也没关系,正确的事情就该做 11/26 18:59
7F:推 u110444:推楼上~虽然我也没用FB 11/27 02:19
8F:推 sherryfang:已加赞.. 支持啦!志玲加油.. 11/29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