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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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圣经诠释与同性恋
时间Wed Dec 10 09:47:26 2008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铭言:
: 利未记18:1 耶和华对摩西说:
: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3 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
: 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 神已经清楚指出此为「恶俗」
: 并不是我自己另外增加。
既然是「恶俗」,那就是在讲「风俗」,不可不可憎恶,都是风俗,关道
德什麽事情?
擅自把憎恶解释为道德,这是你第一次用自己的意见解释圣经
: : 保罗所谓的「天性」,有他「自以为是天性事实上却是偏见」的意见,以及
: : 违反「保罗以为的人类本性」的行为。
: : 其中一,讲的是蒙头等的社会风俗,而二,讲的是异性交配的「本性」。其中
: : 第二点又可以分为同性交媾之违反保罗所以为的本性,和反对异教崇拜两者。
: : 对方没有犯你说的错误(拿风俗来说明同性恋),是你自己看错吧?
: 我指出的点是他自己的前题:
: 「另一方面,保罗讲人的本性时,特别是在罗马书中,是指
: 人的天性,即一般我们所说的人的本性,而非社会习俗。」
: 而之後却说
: 「这样说明,到底保罗是否反对我们今天所说的同性恋就值得商榷了,因为在保罗的认知
: 里面,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了解的同性恋取向的人,对保罗而言,人都是异性恋。」
: 一方面说是在论及天性,一方面又再说这是因为社会习俗。
: 也就是一方面承认保罗在论及天性,一方面又说保罗论及之天性又是受社会风俗影响。
这是什麽强辩... =,=
你不知道「能指」跟「所指」两种东西的差别吗?
: 若要接受保罗说的是受到社会当时背景之影响,而对现在则不产生效用的结果,必然要否
: 定保罗所讲的根本不是天性。也就将保罗所教导的,归因为「保罗的无知」,也就认定了
: 保罗所出的话乃是从他个人血气而出,而非神的启示。
擅自把受社会风俗影响下的语言解释为出於血气,而完全没有神启示的可能,
这是你第二次擅自使用自己的意见和观念解释圣经。
: : 在旧约提及,又在新约提及,那只是代表「两个时代的人都不能接受同性恋」
: : 这种行为而已。跟「神很明确的表明」没有关系。
: 此举乃是否定神启示的话。
: 神旧约启示,新约再启示,这就是「神明确的表明」。
: 利未记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 罗马书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慾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
: 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 32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
: 别人去行。
将新旧约都有提及的事情解释为「神明确的表明」,这是你第三次擅自使
用自己的意见解释圣经。
: : 事实上,在旧约有提到除酵节,在新约也有提到,但今天的基督徒并没有在遵守。
: 新约有没有告诉你要遵守除酵节?
: : 旧约有提到安息日,新约也有提到耶稣和门徒礼拜六上会堂。但今天大部分的基
: : 督徒也都没在遵守。
: 那你知不知道什麽是「主日」?
科科,你大概不知道还有安息日会、真耶稣教会这种遵守安息日的教会存在吧?
擅自使用自己的过去在基督教里面受到的教导,将安息日转换成主日,这是你第
四次擅自使用自己的意见解释圣经。
: : 简单说,新旧约都有提到,并不代表任何必然性,那个「因为新旧约都有提到
: : ... 所以...」的因果关系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圣经上连这一句话都没有。
: 神在新约与旧约都如此的启示同性恋是可憎恨的、可羞耻的,为何还要狡辩归咎於只是
: 当时的人不能接受?
使用圣经上没有提到的「因为新旧约都有提到... 所以...」逻辑解释圣经,
这是你第五次擅自使用自己的知识、意见解释圣经。
: : 你一样没看懂最後这一段
: : 作者提到「在保罗的认知里面,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了解的同性恋取向的人」,在
: : 保罗的观念里面,同性交媾,如果不是「逆性」的行为,就是偶像崇拜的行为。
: : 他并没有处理到今天同性恋的议题,因为他「以为」,所有的人和生物的「天性」
: : 都是异性交配的。
: 所以再一次强调,把神所启示的事,当作保罗「以为」,是完完全全地藐视神的话。
将「神所启示的事,当作保罗『以为』」视为「藐视神的话」,这是你第六次擅自
使用自己的观念解释圣经。
: : 那万一有些人的「天性」就是喜欢同一种性别的呢?
: : 对不起,保罗没有提到,所以,这一段不能拿来做为攻击今日同性恋问题的依据。
: : (你要拿其他经文来证明什麽是「天性」,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人家只是跟你说
: : 这一段经文没办法拿来证明你要的答案)
: 罗马书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
: 真理的人。
: 人不但不面对自己的罪,反倒把问题归咎於神身上,甚至将其合理化,这就是人所称的
: 「天性」?
你完全不懂我在说什麽... =,=
: : 什麽是血气,什麽是圣灵,都是你自己解释的。你只不过是把别人的意见当成
: : 血气,把自己的解经方法当成圣灵启示而已。
: 看清楚一点,哪一句说别人的意见当成出於血气?
: 把保罗的教导贬低为保罗个人意见:
: 「因为在保罗的认知里面,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了解的同性恋取向的人」
: 此举作法的的确确藐视了神的启示。
第七次...
: : 在我看来,你所用的方法,跟今天接受同性恋的人所用的解经方法,其实都
: : 脱离不了「人」自己的意见和预设。没有哪一种发法比较神圣,比较不藐视
: : 圣经的。
: 林前2:12 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
: 我们的事。
: 13 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
: 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或作: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
: 14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
: 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将自己的意见无限上纲成圣灵的启示,第八次.....
综合上面的统计,你总共犯了八次,擅自将自己的意见解释为圣经的意见
1. 将「恶俗」直接解释为「伦理」来袒护自己的意见
2. 任意排除圣经使用不同时代解释的可能性以维护自己的价值观
3. 任意提高新旧约同时提及的事情的重要性
4. 任意降低新旧约同时提及的事情的重要性
5. 任意排除圣经使用不同时代解释的可能性以维护自己的价值观
6. 任意将保罗的意见无限上纲成神的意见
7. 任意解释保罗的意见,强加现代的观念到文本上
8. 将自己的意见无限上纲成圣灵的启示
我建议你在按照自以为的方式拥护圣经的地位时,先反省一下那种拥护
是不是出於自己的一相情愿。不要把这种偶像崇拜形式的拥护当作是多
麽伟大的情操...
那种奴颜婢膝的奴才模样,恐怕才是在污辱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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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个人与他自己的孤独相处的东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独,
如果你从未孤独,你就从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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