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lberg (倾斜的天平)
看板CodeJob
标题[讨论] 既有软体新增功能的估价
时间Tue Jan 5 10:05:43 2010
hi~各位版友
小弟家中有一套客制化的进出货管理系统,最近希望能
多增加一些功能,请来原有设计公司估价,但价格和我
预期有落差,请教版友,以往经验,估价会是多少
原有系统:
1、进货单:进了多少产品
2、出货单:卖出多少产品
新增功能:
1、增加订单:客户的实际下单
2、未交量列表:订单-出货单,也就是实际出货多少
还缺多少货未交
3、增加采购单:相上游协力厂商采购的订单
4、欠料列表:采购单-进货单,也就是上游厂商还欠
还欠我们多少料未交。
5、加工单、加工流程:纪录产品由原料加工到成品的
流程并产生加工单控管。
6、直接转换客户电子档订单,为我方的订单。小弟本
身会写一点小程式,加上某些客户以email电子档下
单,我会和工程师讨论,决定统一格式,我负责将客
户的电子档转成制定的格式,让系统直接转成我方订
单。
7、未交量列表直接转采购单+加工单的功能,省去收货员
无谓的keyin工作。
我原先预期7~8万,现在预期10万
对方开价:15万,我喊价到13万
请问这样的价格合理吗?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0.32.34
※ 编辑: Solberg 来自: 125.230.32.34 (01/05 10:06)
1F:推 Solars:其实这种东西是一分钱一分货,真的!! 01/05 10:07
2F:推 shadowjohn:验收的项目列表写的越详细越好~ 01/05 11:00
3F:→ MrJerome:既然喊到十来万的话,那你需求详细度就要开细腻点比较好 01/05 12:21
4F:→ TonyQ:是应用程式吗?.? 还是网站程式 01/05 14:04
5F:推 appleboy46:看起来应该是应用程式 01/05 16:06
6F:推 Yaiba:看起来还满大的..有原始码吗?...什麽语言..都会有影响报价 01/05 16:08
7F:→ Yaiba:没原始码基本上是被吃定了!!! 01/05 16:09
8F:→ Yaiba:有原始码价格会比较高,但之後更动可省不少 01/05 16:09
9F:→ Solberg:是应用程式,没有原始码,之前的版本也是该公司服务的 01/05 16:35
10F:→ Solberg:现在是增加新功能,我原以为要不了十万... 01/05 16:36
11F:→ TonyQ:没原始码就算你要转移也要多出一笔费用 , 而且还不一定拿得. 01/05 17:13
12F:→ TonyQ:到. 如果不给你几乎就只能选择重制 , 费时费力. 01/05 17:14
13F:→ TonyQ:基本上你的spec 还看不太出来功能的状况 , 加上公司报价考量 01/05 17:14
14F:→ TonyQ:比较多 , 所以很难给你一个正确的评估 . 01/05 17:15
15F:推 appleboy46:Orz...没有原始码喔,这样一定会被绑住阿 01/05 17:25
16F:推 Yaiba:比如说加新功能13万...找人全部重写15万... 01/05 23:47
17F:→ Yaiba:他只要当做整个系统再卖你一次就好了~而且永远不给SOURCE 01/05 23:48
18F:推 WolfLord:其实,买软体要有一个观念:合用,可接受就是最佳组合 01/06 00:50
19F:→ WolfLord:贪图便宜或花俏都最後一无是处。另外,关於软体的SOURCE 01/06 00:51
20F:→ WolfLord:其实,除非你非常有钱或对方的程式真真的没啥技术性,不 01/06 00:51
21F:→ WolfLord:然一般程式师是不会随便答应卖出去的。因为真的写得好得 01/06 00:52
22F:→ WolfLord:程式原始码本身差不多就是程式师的经验与知识精华。等於 01/06 00:53
23F:→ WolfLord:是函授一个徒弟。也许你不看,但是人家不见得愿意收徒弟 01/06 00:54
24F:→ WolfLord:。而事实上,学程式最快的捷径就是看SOURCE..... 01/06 00:55
25F:→ WolfLord:要保障买到的软体可以移转,传承,维护。最重要得不是原 01/06 00:56
26F:→ WolfLord:始码,而是系统设计文件。程式码只是工具,并不能保证你 01/06 00:56
27F:→ WolfLord:找别人就能处理,尤其有些程式码因应业主要求交出会刻意 01/06 00:57
28F:→ WolfLord:弄得很难懂,很难阅读。结果最後找别人处理费用更高(丢 01/06 00:58
29F:→ WolfLord:弃,重写比较快)而且还可能跟原本系统不能整合。而系统 01/06 00:58
30F:→ WolfLord:设计文件则是把系统运作,资料关联交待很清楚,不管是用 01/06 00:59
31F:→ WolfLord:语言或不同语言仍然可以很容易的接合新增加的部份。更重 01/06 01:00
32F:→ WolfLord:要得,要求系统设计文件增加的费用没多很多,而且也不会 01/06 01:00
33F:→ WolfLord:惹恼程式师(因为系统设计文件本来就是客户的运作方法, 01/06 01:01
34F:→ WolfLord:挪去他处并没啥意义,但是原始码有可能被人拿去用在别处 01/06 01:02
35F:→ WolfLord:这事实上是侵犯原作者着作权的一种行为。) 01/06 01:02
36F:推 horngsh:有原始码不见得看得懂... 01/06 11:05
37F:→ fishyki:业主只会认为…看不懂是你的功力问题~"~ 01/06 13:08
38F:推 Yaiba:1.并不是所有人写的文件都可以看... 01/06 13:51
39F:→ Yaiba:2.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乖乖的坐出完整而且对的文件 01/06 13:51
40F:→ Yaiba:3.就像你说的.做文件不贵...所以要修改时...没得选.. 01/06 13:52
41F:→ Yaiba:拿着文件找别人...就像我说的..全部重写加修改部份15万.. 01/06 13:52
42F:→ Yaiba:就中小型案子而言...做文件的时间跟开发时间...应该少说1:3? 01/06 13:54
43F:→ Yaiba:大型系统就是我现在公司的..几亿的案子..需求文件天天换.. 01/06 13:55
44F:→ Yaiba:花几个月写出的东西...完全推翻.大家都遇过..反正客户是老大 01/06 13:55
45F:→ Yaiba:SOURCE也不一定需要全给,像网页型的.要让自己有小改空间 01/06 13:57
46F:→ Yaiba:重要的对方包DLL也没差...大不了重写一个DLL 01/06 13:57
47F:→ Yaiba:开发前就要求要SOURCE,跟惹恼程式师有什麽关连呢.. 01/06 13:59
48F:→ Yaiba:在我以前的公司...我们程式是JAVA...给不给SOURCE我们没差 01/06 13:59
49F:→ Yaiba:要文件就要花很多时间做...虽然那是最後一定要补的东西.. 01/06 14:00
50F:→ Yaiba:另外你最後一句错了..愿意给SOURCE..这代表放弃所有权 01/06 14:01
51F:→ Yaiba:没有侵犯的问题 01/06 14:01
52F:→ Yaiba:当然...开发人还是你...代所有权是别人... 01/06 14:02
53F:→ Yaiba:对於原PO...你可以考虑估看看找人重写且有SOURCE是多少钱 01/06 14:03
54F:→ Yaiba:公司使用的这种大系统...大改的机会太多了...你又懂程式 01/06 14:04
55F:→ Yaiba:不过要考量换系统的影响...也可以考虑同时两套系统 01/06 14:05
56F:→ Yaiba:在原来系统上再加一套系统,慢慢取代也不是不行 01/06 14:05
57F:推 Blueshiva:给source跟放弃所有权应该是无关的,买本书就能看到作者 01/06 14:34
58F:→ Blueshiva:写的所有东西,但买书的人并没有这些文字的所有权不是? 01/06 14:34
59F:→ Blueshiva:这些应该是要另外签契约的东西(转移着作的财产权) 01/06 14:35
60F:推 WolfLord:一般,除非是受雇於公司上班所撰写的程式。不然就算sourc 01/06 15:02
61F:→ WolfLord:给你,你也不能拿去重用。只要你用了原来的程式做了甚麽 01/06 15:03
62F:→ WolfLord:都是侵权。只有拿到确实的授权书才能去动,不然只能看 01/06 15:03
63F:→ WolfLord:另外,做文件比做程式还令人看不懂就只能说个人水准功力 01/06 15:04
64F:→ WolfLord:有差。尤其一个庞大的系统,没有先设计好就动工,事後才 01/06 15:05
65F:→ WolfLord:来写回亿录追文件,那就注定这个系统维护困难,而且漏洞 01/06 15:06
66F:→ WolfLord:百出的先天性疾病。系统规格书与规划书的确是随着时间在 01/06 15:07
67F:→ WolfLord:修订,但是那应该是在程式更换之前就先修。程式实做前就 01/06 15:09
68F:→ WolfLord:应当做完逻辑测试,并且把测试方法也规划好才交付实做。 01/06 15:09
69F:→ WolfLord:至於讨source会不会惹脑程式师?基本上纸业主付得起,看 01/06 15:11
70F:→ WolfLord:在曼尼大神的面子上大多不会发做,但是你拿到看不懂的程 01/06 15:12
71F:→ WolfLord:式码就该心知肚明了。尤其我们做韧体与核心丛集系统的, 01/06 15:13
72F:→ WolfLord:我们的程式码牵涉的都是专利,就算同意释出业主也不一定 01/06 15:14
73F:→ WolfLord:买得起。加上做演算法的人怪癖又特多...你拿了除了泄密外 01/06 15:15
74F:→ WolfLord:可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xddd 01/06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