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oiam (胡爱晏)
标题[转录]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有危险吗
时间Thu Sep 23 21:11:31 2010
1. 检举人:我
2. 被检举人/看板:poopooer/IPHONE版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板主:iPhone3G/poopooer/ithil..】 你有新信件 看板《iPhone》
我在哪?
战略高手 游戏, 数位, 程设 [lostname]
System 系统 Σ系统 架站 教学
iPhone 系统 ◎[iOS] 发文前请爬文和参考 iPhone3G/poop
4. 检举事由:板主不当劣文
5. 举证 (如有需要):
壹、劣退原文,只字未删
------------------------------------------------------
※ [本文转录自 whoiam 信箱]
作者: whoiam (胡爱晏) 看板: iPhone
标题: [问题] 手机赚钱?mobibon
时间: Fri Sep 17 23:13:29 2010
一、注後点广告就可以赚钱,有人已超过一千元汇入了吗?
二、超过一千元的话,所得税扣多少?
三、转帐每一笔十七元或是一次计算?
四、为什麽点个广告就有几十元,这麽好赚,有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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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申诉要件
1、时效:劣退日期 9/17
poopooer ◇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
申诉日期 9/23 距案件发生日未超过15日的申诉期限。
2、层级:IPHONE所属系统类组未有小组组版与小组长,且去函询问群组长後得知申诉於
群组版。
3、沟通:检覆沟通前、後信件,最终双方仍各持已见,不得已故提出申诉於群组版。
3之1:9/17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
3之2:9/18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
3之3:9/19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
3之4:9/19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
3之5:9/19 poopooer R: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
总计至少4封去函询问poopooer并得1封回函
信件内容如下;
3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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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oiam (胡爱晏)
标题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有危险吗
时间 Fri Sep 17 23:26:17 2010
───────────────────────────────────────
※ 引述《whoiam (胡爱晏)》之铭言:
: 一、注後点广告就可以赚钱,有人已超过一千元汇入了吗?
: 二、超过一千元的话,所得税扣多少?
: 三、转帐每一笔十七元或是一次计算?
: 四、为什麽点个广告就有几十元,这麽好赚,有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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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根据版规-置底
广告的罚则为何是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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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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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whoiam (胡爱晏)
标题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有危险吗
时间 Sat Sep 18 08:31:52 2010
───────────────────────────────────────
引述版规第三和第五条
第三条罚则未指出广告劣退
第五条的劣退是指恶意闹版和累犯
若以第三条广告处罚,试问罚则劣退规定何处?
以第五条的二个要项处罚,试问广告文累犯否?或是恶意闹版劣退?
所有信件与劣退记录将保存
※ 引述《whoiam (胡爱晏)》之铭言:
: 一、注後点广告就可以赚钱,有人已超过一千元汇入了吗?
: 二、超过一千元的话,所得税扣多少?
: 三、转帐每一笔十七元或是一次计算?
: 四、为什麽点个广告就有几十元,这麽好赚,有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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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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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oiam (胡爱晏)
标题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有危险吗
时间 Sun Sep 19 09:53:06 2010
───────────────────────────────────────
一、本文是以问题为发文分类,文末附上所说的连结,暨非出於广告的犯意也非闹板,
何以认定为广告的用意并劣退?
二、九月十七、九月十八与九月十九3天分别寄3封信请板主回应,未见回信
42 9/17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
46 9/18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
三、板主一来暨非未上站,也非有太多信件待处理,却仍未回应,请看记录
邮件选单】 批踢踢实业坊
《ID昵称》poopooer ( ) 《经济状况》小康
《登入次数》1149 次 《有效文章》158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上次上站》09/19/2010 00:58:41 Sun 《上次故乡》114.137.24.45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个人名片》poopooer 目前没有名片
四、依sysop公布申诉流程与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1本人第一时间向该板主沟通请求回信,未见回覆已达三日,满足了第一步向板主
再向小组长的前题。
2参阅站方公布的「板主的罚则」,期许站方公平处理
(1) 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以警告并限期自动修正。
(2) 若期限内未自动修正者,得以废板主,看板由小组长或站长接管。
(3) 板主不可煽动使用者集众,造成看板混乱之事,违者将取消板主资格并且半年
内不得申请担任任何看板板主。
(4) 使用者若对该板板主管理方式有异议,可至该板所属组务申诉处理。
3、站方指出板主有文章管理权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标记,再ctrl + D,可以删除文章且不扣作者发表获得之P币。
使用d砍除,删除文章并扣除作者发表获得之P币,并可选择是否给予劣文
之处分
但参照该板的板规
作者 iPhone3GS (iPhone3GS) 看板 iPhone
标题 [公告] 发文前必看! iPhone版规Ver 1.4.1
时间 Wed Jun 9 23:10:30 2010
───────────────────────────────────────
§iPhone版 版规 § Ver 1.5
欢迎来到iPhone版!!
在您发文或推文之前,希望可以先详细阅读这份版规。
所以在您发布任何文章或者任何推文之後,我们都是以您"已经"详细阅读
过这些规定的前提来办理。
3.本版禁止买卖文章、商业广告。
因为站内已有Macshop版面,如果有任何买卖iPhone/iPad/iPod的需求欢迎到该版面
发布交易讯息。但是如果是"周边产品"的团购等等特殊情况,可在经由版主同意之
後发布,切勿直接发布文章。
团购文章基本上只要和iPhone/iPad/iPod touch相关,都非常欢迎利用这个平台
徵人。但是本版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并不主动介入买卖双方的交易内容。请各位
在参加团购的时候审慎评估,并小心筛选交易内容。
网路交易,团购等注意事项,可前往PTT的一些交易版面参考。
例如:合购版(Buytogether),代购版(Helpbuy)等等。
再次重申,本版并不介入交易内容,只是单纯提供一个发布讯息的平台。所有交易
相关事宜,请洽询各开团主购。
5.关於发文内容的规范。
a.文章内容,推文等等,都属於发文内容的一部分。请大家和平讨论,切勿使用
辱骂、国骂或人身攻击的字眼,若经版友检举,并由板主群判定後违规者,将
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二次者水桶一周。
若为累犯,将视情结严重程度给予一周以上的水桶。
-----------------------
一则是否为广告文尚有争议(已请板主回信解释)
二则即便以广告文而处罚,但在适用站规、板规的情况下
f.如有违反者将删文处理,如持续累犯,或恶意闹版者,将劣文退回,并视情节
严重程度加以处置。
6. 本板禁止无断转载,违者劣退处分
本版规有任何未竟事宜,本版所属的站务小组长及本版版主有权力做最後裁决。
-----------------------------
既非「持续累犯」广告,也非恶闹版,何以用劣文的罚则?
广告文的处罚方式,板规暨未明定罚则,就算事後补修也不能溯及暨往,何况未修正
既便以站规的板主权限处置,但板规的规定明列「持续累犯」、「恶意闹板」、「无
断转载」三者劣退,怎能以未规定必劣退而劣退所谓的广告文?
使用者若对该版版主文章管理方式有异议,可至PttLaw版申诉,故在板主未见回应
(精华文章】 ◆ 板主管理规则
编号 标 题 编 选 日 期
● 1. ◇ PTT 站规--版主权限与义务 CharlieL [04/07/01]
第三编 申诉程序
第一章 申诉事项及范围
第十三条(得申诉事项)
本规则所称申诉,谓使用者针对下列事项,表达其意见:
一、违规行为之检举。
二、对於违规行为认定权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
三、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四、其他对於本站之建议。
第十四条(申诉程序法定原则)
非依本规则所定程序提出申诉者,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申诉提出对象及顺序)
依本规则第十二条提出申诉者,依下列各项规定提出:
一、对板主所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至该板所属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无所属
群组之看板至本站「法庭板」(PttLaw,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参分别为Ptt2Law及
Ptt3Law)提出。
二、对小组长於群组事务版,或本站於「违规检举中心」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於本站
「法庭版」提出。
应先向板主或小组长提出之申诉未提出而迳行提出於本站「法庭板」者,除有特殊情形
经本站认可外,不予受理。
五、最重要的一点,不可以任意劣文的理由如下
※ [本文转录自 SYSOP 看板]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标题: [公告] 劣文新规范
时间: Thu Dec 15 18:56:02 2005
1.劣文开放申诉,但仅能上诉至小组长层级(若该组无小组长则由群组长代理)
2.组长可视情况禁止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须经过群组长认可,以及事前告知组下板主
。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
,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4.若使用者半年内没有劣文情形,系统将会自动取消一篇劣文。
另外若是协助站方办理全站性活动者,有优异表现者,亦可向该主办站长申请消除劣
文一篇。
请参见第3点
另为iphone所属系统版目前无小组长
【看板列表】 批踢踢实业坊 看板《PttLaw
》
[←][q]主选单 [→][r]阅读 [↑↓]选择 [PgUp][PgDn]翻页 [S]排序 [/]搜寻 [h]求助
编号 看 板 类别 转信 中 文 叙 述 人气 板 主
1 DigitalLife 生活 Σ数位 生活 电脑 9
[lightwings]
● 2 System 系统 Σ系统 架站 教学 2
3 DigitalTech 科技 Σ生活 科技 家电 14 [徵求中]
4 ComGame-Serv 组务 Σ战略高手服务中心
jzs/lostname
5 DigitalWare 软体 Σ软体 应用 技巧 1 [lostname]
6 CompScience 程式 Σ程设 资科 资工 3 [PsMonkey]
7 PlayingGame 游戏 Σ游戏 棋艺 桥牌 1 [徵求中]
8 G_Console 电玩 Σ主机 平台 模拟 6 [quark]
9 G_Online 电玩 Σ虚拟 线上 遨游 5 [徵求中]
10 G_RolePlay 电玩 Σ传说 史诗 扮演 2 [徵求中]
11 G_SportAct 电玩 Σ运动 动作 射击 3 [徵求中]
12 G_Strategy 电玩 Σ军事 战略 即时 1 [徵求中]
13 GameTopics 综合 Σ综合 主题 人文 5 [nawussica]
14 PTT-gameland 叽哩 Σ批踢踢游乐园地
所属群组长如下
8 战略高手 游戏, 数位, 程设 [lostname]
六、参考范例(板主未回应、组务申诉等)
作者 lostname (Attitude) 看板 ComGame-Plan
标题 [判决] kartrider 板yuenda申诉案
时间 Sun Sep 12 17:24:56 2010
───────────────────────────────────────
1. 申诉人提出申诉时仅表示去信与板主连络无回应,
所以认为申诉人已提出沟通,且板主未回覆。
因此要求申诉人补足与板主的沟通信才予以受理,
8/29收到申诉人转寄之与板主的连络信,(其实是8/23寄出)
一直到9/4板主皆无回应,
因此直接於9/6通知板主於组务板回覆。
另外板主若超过七天未回覆,因无小组长,将直接於群组长群务申诉
使用组务板时,请使用下列文章分类、格式及相关规定:
A.[申诉]
a. 所有申诉提出前,必须先与该板板主沟通,
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一周以上不理会,
或是在小组长裁决後仍不服,
才得以提出申诉,并须提出完整之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
资料如有阙漏则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请用F转寄至信箱备份,再用X转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迹且有假造证据的疑虑时,该证据将不被采信。)
b. 受理时效为
板主判决日/板主最後回应日/案件发生日的15天内
或
小组长判决後的7天内提出
未在受理时限内提出将视为放弃该案的申诉权
9/17、9/18、9/19、9/20、9/21、9/22、9/24
若仍未回覆
将於一周以上不理会的9/25申诉至群组板以符合「案件发生15日内」
格式如下
看板板务检举及水桶到期解除请先寄信给板主,
板主蓄意偏袒或不处理再贴文申诉
=======================================================
1. 检举人:
2. 被检举人/看板:
3. 检举事由:
4. 举证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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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78.165
→ iOS4:............. 09/17 23:15
※ Deleted by: poopooer (61.228.242.121) 09/17/2010 23:16:26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有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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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78.165
以上为3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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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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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上板主确实有收到信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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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昵称》poopooer ( ) 《经济状况》小康
《登入次数》1149 次 《有效文章》158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进信件还没看
《上次上站》09/19/2010 00:58:41 Sun 《上次故乡》114.137.24.45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个人名片》poopooer 目前没有名片
※ 引述《whoiam (胡爱晏)》之铭言:
: 一、注後点广告就可以赚钱,有人已超过一千元汇入了吗?
: 二、超过一千元的话,所得税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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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78.165
以上为3之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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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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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opooer ( )
标题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有危险吗
时间 Sun Sep 19 10:52:42 2010
───────────────────────────────────────
※ 引述《whoiam (胡爱晏)》之铭言:
: 一、本文是以问题为发文分类,文末附上所说的连结,暨非出於广告的犯意也非闹板,
: 何以认定为广告的用意并劣退?
我们一致认定此为广告。
: 二、九月十七、九月十八与九月十九3天分别寄3封信请板主回应,未见回信
: 42 9/17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
: 46 9/18 [备.忘.录] ◇ (poopooer) Re: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
?
: 三、板主一来暨非未上站,也非有太多信件待处理,却仍未回应,请看记录
: 邮件选单】 批踢踢实业坊
: 《ID昵称》poopooer ( ) 《经济状况》小康
: 《登入次数》1149 次 《有效文章》158 篇 (劣:0)
: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 《上次上站》09/19/2010 00:58:41 Sun 《上次故乡》114.137.24.45
: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 《个人名片》poopooer 目前没有名片
同一时间并非只有你的事情需处理,请你明白这一点
所有事情都有先後次序,你的第一封来信是9/17,今天是9/19
到9/20才超过三天
你是否把自己的事情看得太重要了?
: 四、依sysop公布申诉流程与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1本人第一时间向该板主沟通请求回信,未见回覆已达三日,满足了第一步向板主
: 再向小组长的前题。
前面回答过了,目前未超过三天,做任何事都必须照程序来
以下转录版规,
2.本版是给予使用iOS(iphoneOS)的相关产品的讨论空间。
举凡iPhone(2G、3G、3Gs、4),iPad,iPod touch(1、2、3代)皆可以在本版进行讨论。
3.本版禁止买卖文章、商业广告。
因为站内已有Macshop版面,如果有任何买卖iPhone/iPad/iPod的需求欢迎到该版面
发布交易讯息。但是如果是"周边产品"的团购等等特殊情况,可在经由版主同意之
後发布,切勿直接发布文章。
团购文章基本上只要和iPhone/iPad/iPod touch相关,都非常欢迎利用这个平台
徵人。但是本版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并不主动介入买卖双方的交易内容。请各位
在参加团购的时候审慎评估,并小心筛选交易内容。
网路交易,团购等注意事项,可前往PTT的一些交易版面参考。
例如:合购版(Buytogether),代购版(Helpbuy)等等。
再次重申,本版并不介入交易内容,只是单纯提供一个发布讯息的平台。所有交易
相关事宜,请洽询各开团主购。
6. 本板禁止无断转载,违者劣退处分
本版规有任何未竟事宜,本版所属的站务小组长及本版版主有权力做最後裁决。
相信你发文前应该看过版规才对,这是你的义务
1)依照板规二,您提供的商业广告连结和iOS并无丝毫关连,已违反
2)依照版规三,您看过版规才发文的话,就知道本版禁止任何商业广告,已违反
所以这是明知故犯,是想挑战版规?
3)依照站方规定,禁止商业广告行为,已违反
总结,您已违反
a)版规二
b)版规三
c)站方规定禁止散布商业广告
有蓄意挑战站规,版规之情事,罪行重大
依照版规六,对於版规未竟之事宜,具有最终之判定权
由於违反多项规定,甚至有明知故犯之闹版情事,决定给予您劣文一篇之处分。
: ※ 引述《whoiam (胡爱晏)》之铭言:
: 一、注後点广告就可以赚钱,有人已超过一千元汇入了吗?
: 二、超过一千元的话,所得税扣多少?
: 三、转帐每一笔十七元或是一次计算?
: 四、为什麽点个广告就有几十元,这麽好赚,有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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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244.233
以上为3-5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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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爱晏
做你喜欢做的事利益众生,每天还有人拿钱拜托你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6.78.165
1F:→ iOS4:............. 09/17 23:15
※ Deleted by: poopooer (61.228.242.121) 09/17/2010 23:16:26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广告)[问题] ★什麽?手机赚钱?mobibon??有危险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6.78.165
----------------------------------------------------------------------------
参、申诉说明:
1、本人该版旧文如下:
【板主:iPhone3G/poopooer/ithil..】 系列《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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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8/17 whoiam □ [问题] 有那些软体或源易safe mode或崩溃?
13 3 8/26 whoiam □ [问题] 免费的闹钟(免开机)app或cydia?
14 4 8/27 whoiam □ [问题] 电池到底该怎麽办?
15 1 9/02 whoiam R: [问题] 哀凤掉到马桶里面
16 3 9/02 whoiam □ [问题] 新闻报的听诊、测谎app的英文是什麽?
17 9/04 whoiam □ [问题] 误删cydia档案的还原或救援软体
18 9/05 whoiam □ [问题] 有人可以传var/lib/apt/lists/partial?
19 1 9/07 whoiam □ [问题] 有关台中市的app
20 3 9/11 whoiam □ [情报]zumocast无限量云端线上随身碟
21 7 9/14 whoiam □ [iAPP] ★现实禁止■!超KUSO搞怪游戏---推你骨折
截至劣退之前发文日期从5/14至9/14间共21篇
多为问题请教达13篇,另外iAPP有2篇甚至列入精华,甚至有解答板友发问之文。其中易
与「广告」为挂勾联想者,恐怕「情报」、「付费游戏」、「软体介绍」都难以完全撇
清干系。板主认定「明知故犯」、「广告」,是否有过於主观与滥权?
2、争议之点:甲:广告定义;乙:处罚适用
甲:广告定义
在假设广告文成立之下,提出「广告文」的罚则何来劣退之根据?
若非广告文,则乙点(广告文处罚适用)则无需讨论。
先探讨广告定义
1、IPHONE版关键字「广告」之文
【板主:iPhone3G/poopooer/ithil..】 系列《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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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521
1 8 4/17 cupcook □ [问题] iphone会不定时收到垃圾广告
2 2 4/22 FuniPhone □ [情报] 三支最新美国iPhone 3GS最新广告
3 16 6/08 savageg □ iPhone 4 广告
4 3 6/28 nikker □ [问题] 一个手机连线的广告
5 7/12 psp1007 □ [情报] Apple释出新的FaceTime广告
6 1 7/21 ithildin □ [公告] 广告推文水桶
7 7/21 ithildin □ [转录][情报] 2010批踢踢优良看板票选活动广告
8 1 8/14 ithildin □ [转录][板宣] 2010年批踢踢优良看板票选 板宣广
9 10 8/18 psp1007 □ [iPad] Apple释出新广告
10 2 8/19 rsmile33 R: [iPad] Apple释出新广告
● 11 1 8/24 kunq □ [问题] power support保护壳 (非广告)
12 5 9/02 desertroses □ [iAPP] 如何移除新载好的两个软体内的google广告
13 + 3 9/20 charlietu □ [问题] 萤幕下方会跑出APP STORE的广告不知道?
共计13篇明显有「广告」二字的标题,更遑论暗示或隐藏、间接性广告的文章。
其中以「问题」分类发文并强调「非广告」的文章如下
11 1 8/24 kunq □ [问题] power support保护壳 (非广告)
┌─────────────────────────────────────┐
│ 文章代码(AID):
#1CSzpx_q (iPhone) [ptt.cc] [问题] power support保护壳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iPhone/M.1282661627.A.FF4.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65 元 │
└────────────
引用全文如後:
作者 kunq (original ) 看板 iPhone
标题 [问题] power support保护壳 (非广告)
时间 Tue Aug 24 22:53:44 2010
───────────────────────────────────────
请问板上有人用过这款Power Support 的保护壳吗!?
http://www.powersupporttw.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74:\
iphone-3g-&catid=38:iphone-3g&Itemid=71
看起来有保护银边 但是不确定壳的厚度多厚
因为有看过另一种组合式的保护壳 上下滑盖那种
用起来很笨重 iPhone 整个变大只
一直想找简单的保护壳 但又不能保护银边
矽胶套真的很容易润去(台语) 就是松掉
而且我觉得有手汗的人用iPhone 还蛮累的
还是保护完整点的壳好。
挂apple的周边乱贵一通的 所以想询问一个用很久的
请推荐 了 谢谢!
--
http://www.wretch.cc/blog/kun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10.84.121
推 ithildin:Moshi的还不错 不会变很胖 08/24 23:02
→ ithildin:银边基本上无望啦 壳本身都会刮到他 08/24 23:02
-----------------------------------------------------------------------------
是否有借发问问题而有广告之嫌?是否推荐或给出连结则一律视为广告?
广告的定义究竟如以下有给出时间、电话、名称、连结者才算否?或是自由心证?
「一、注後点广告就可以赚钱,有人已超过一千元汇入了吗?
二、超过一千元的话,所得税扣多少?
三、转帐每一笔十七元或是一次计算?
四、为什麽点个广告就有几十元,这麽好赚,有没有风险?
威宝用户免传输费?
MobiBon 行动广告 – 指上玩乐即时赚!
http://www.mobibon.com.tw/
周一至周五9:30-18:30
服务专线:(02)25285113 」
又或者明显获利为广告认定标准?如赚钱?
则类似团购文,直接与金钱有关,减少购买价也间接等於赚了差价,则不也是赚钱?
类似文章如:
文章代码(AID):
#1CWq-Uuw (iPhone) [ptt.cc] [团购] iAcces / iAcces HD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iPhone/M.1283674014.A.E3A.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2 元 │
└─────────────────────────────────────┘
● 6338 4 9/05 yywen □ [团购] iAcces / iAcces HD
标题 [团购] iAcces / iAcces HD
时间 Sun Sep 5 16:06:52 2010
───────────────────────────────────────
[我想要买] :
团购买 iAcces (450元/套)
http://www.iacces.com/w/purchase.html
[连络方式]: 站内信
[交易方式]: 转帐
[备注事项]:
想买iAcces,单买是499元,凑5套的话是每套450元,目前已经凑到两套,
----------------------------------------------------------
本人因疑问
http://www.mobibon.com.tw/是否有风险而发文
而该手机赚钱资讯由知名iphone网站
http://funiphone.pixnet.net/blog得知
被视为广告劣退,若今天删除厂商联络资讯,是否就可完全免责?
有争议的地方在於贴上这些厂商相关资讯,是像打广告。但这并非我的用意,
也非点入连结就能替我增加红利(直接给出该官网)。
判定为广告之文,是否过於泛滥与主观?
板主回信如下:
1)依照板规二,您提供的商业广告连结和iOS并无丝毫关连,已违反
2)依照版规三,您看过版规才发文的话,就知道本版禁止任何商业广告,已违反
所以这是明知故犯,是想挑战版规?
3)依照站方规定,禁止商业广告行为,已违反
依第1点而言
和ios无丝毫关连
以
http://www.mobibon.com.tw/page/Wording/Support_iPhone.aspx指出
每个月缴交iphone的绑约费用…
及行动网路连线设定 ( 本设定以 iPhone 手机 iOS4 系统为例 ) 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
、远传电信 等3G用户适用等字眼与特设iphone用区
★「无丝毫关连」?是否正确?
无丝毫是指一丝一毫都没有,果真如此?连一点点都没有?这点绝对说不过去。
若硬要指出iphone版是以ios系统为分类
则以上「本设定以iphone手机ios4系统」为例,难道与ios无关?
若要说这是一点点或非主流或非主要相关,也不算数,那岂码再怎说,都不会达
「无-丝毫」关连这地步吧?可见板主回信第1点已违反之由,并不成立。
第2点 「视为」看过版规,就知道本版禁止任何商业广告,该版版主竟然
视自已的板规为无限上纲的任意解说?
请见「3.本版禁止买卖文章、商业广告。
因为站内已有Macshop版面,如果有任何买卖iPhone/iPad/iPod的需求欢迎到该版面
发布交易讯息。但是如果是"周边产品"的团购等等特殊情况,可在经由版主同意之
後发布,切勿直接发布文章。」
试问,一堆团购、周边产品,岂非商业广告?差别在於是例外、版主同意,那怎会
达到「禁止任何」的境界?所谓的「禁止任何」已自打嘴巴,在版规就明显订出
例外,正如法条也有除外的规定,怎会将明明白白的版规「3、本版禁止买卖文章、
商业广告」扩张为「禁止任何」?则底下的除外规定岂非无效?
再者,板主回信提到
2)依照版规三,您看过版规才发文的话,就知道本版禁止任何商业广告,已违反
所以这是明知故犯,是想挑战版规?
试问:
一、明知故犯是建立在「明明知道这是犯规,所以故意去犯」的前题下,板主可以证
明如此吗?或是一已之私判?
二、是想挑战版规这是偏见、情绪性的用词,怎能以此点为理由?若「明知故犯」不
成立或无法证明有直接、明显、故意犯意(甚至连「末必故意」都无法证明)的情况下
,何来挑战版规之说?
三、一件事情,有各自的解读,本来共识就是双方或多方彼此假装同意下的有形、无形
协定,但任意以一已之见去下断语对方「明知」、「故犯」的斩钉截铁式看法,实为
不妥,「明」、「故」这种一翻两瞪眼的用语,毫无其它回转可能性与不同看法的空间
,不免令人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看法。
3)依照站方规定,禁止商业广告行为,已违反
那这点更好笑了,试问macshop版、二手书交易版、二手衣这些是什麽?
这不是商业?这不是广告?
我在哪?
生活娱乐馆 生活, 娱乐, 心情
TradeCenter 交换 Σ交换买卖区 → 交换/买卖/跳蚤市 [loverlover]
forsale 市场 ◎跳蚤市场 二手商品出清中 netsc
这些究竟是什麽?
1 ˇL_TradeCente 小组 ◎交换买卖区组务版 loverlover
● 2 ˇforsale 市场 ◎跳蚤市场 二手商品出清中 HOTnetsc
3 ˇaqua-shop 交易 ◎[水族买卖版] >>发文前请留意版规 41
lookair/asro
4 ˇegg-exchange 交换 ◎转蛋食玩交换板(禁发7-11踢踏舞) 9 Duckhunter
5 ˇequal_change 交换 ◎等价交换板 禁止现金交换 16
alex0217/Lor
6 ˇPVC-GK 交换 ◎入坑!出坑!综合模型玩具交易版 4 tenjow
7 ˇAnimalGoods 买卖 ◎☆宠物用品版-God Bless Taiwan! 7 zick0704
8 ˇBeautyMarket 买卖 ◎标题错误直接砍文不通知 18
loverlover/a
9 ˇBikerShop 买卖 ◎机车相关买卖板‧请注意标题格式 39
youko/RED917
10 ˇBuyTogether 买卖 ◎[合购] >> 禁止合购仿单流苏靴
HOTmybbsid/nina
11 ˇChat82gether 买卖 ◎[洽特] >> 跳蚤市场圆满落幕!!
HOTlummy/hana22
12 ˇClothes 买卖 ◎二手衣物版-请注意新版规修改 22
a00000001220
13 ˇHelpBuy 买卖 ◎[代买] 请先看置底公告 HOTACCR/linboa
14 ˇLicenseShop 买卖 ◎[证买] >> 大家证照考试加油 8
ashen927/Zuy
15 ˇmemento 买卖 ◎纪念品买卖板 新板规上路宣导中 1
SKnight/sadQ
16 ˇPerfume_Shop 买卖 ◎po文之前请先看看板规唷 4 mamage/Ciel
17 ˇphoto-buy 买卖 ◎传统摄影器材买卖版 21
weirenn/gest
18 ˇSportsShop 试阅 ◎二手体育用品交流版 21 FlyinDeath
既然要谈站规,那我们就来谈站规
2. ◇ 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longbow2 [09/13/10]
以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为例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bbs站使用者违规,若以我违反第六点「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而论
则ios系统与该手机广告无关以如上述所辩,即便不能达到强度相关也不能直接完全无关
若以版主权限而劣退,则见如下
二、权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标记,再ctrl + D,可以删除文章且不扣作者发表获得之P币。
使用d砍除,删除文章并扣除作者发表获得之P币,并可选择是否给予劣文
之处分
「并可选择是否给予劣文」,这边的并可选择并无强制但理论上若版规有明定则应
依版规而处,若任意或违反版规而劣文,则是否仍属版主权限,恐怕有争议,如此
一来,岂非无所遵从,明明版规没定却可以版主权限而劣文,或明明有定却不依规
而行,以重罚轻或以有罚处无罚,岂非失当?
让我们来看看劣文的站规喔!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标题: [公告] 劣文新规范
时间: Thu Dec 15 18:56:02 2005
1.劣文开放申诉,但仅能上诉至小组长层级(若该组无小组长则由群组长代理)
2.组长可视情况禁止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须经过群组长认可,以及事前告知组下板主
。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
,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4.若使用者半年内没有劣文情形,系统将会自动取消一篇劣文。
另外若是协助站方办理全站性活动者,有优异表现者,亦可向该主办站长申请消除劣
文一篇。
以第3点而论,则站规与版规不冲突,若版规有制定相关明则的话。
但是「版规未详细订定劣文条件」呢?那一定是不符合站规的,则以站规为准
,因为「必须於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
如果明明有却不用,或明明没有却故意乱用呢?
「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今天我就以
一、「板规没有相关规定」广告需劣退
二、「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这二点来申诉对本人劣文无效!
让我们再复习一下iphone版规
作者 iPhone3GS (iPhone3GS) 看板 iPhone
标题 [公告] 发文前必看! iPhone版规Ver 1.4.1
时间 Wed Jun 9 23:10:30 2010
───────────────────────────────────────
§iPhone版 版规 § Ver 1.5
欢迎来到iPhone版!!
在您发文或推文之前,希望可以先详细阅读这份版规。
所以在您发布任何文章或者任何推文之後,我们都是以您"已经"详细阅读
过这些规定的前提来办理。
1.本版不欢迎任何明确涉及违法的讨论。
包含各种具有版权的软硬体的求/供档,都是不被允许的。(包含但不限於求/供档)
而对於第三方软体(包含JB,及JB後各种软体)的讨论及使用,允许以不违反智慧财产
权的原则为前提来进行讨论。
例如:可以讨论JB相关技术并介绍,但不可以介绍如何非法安装有产权之软硬体。
盗版相关文章劣退。推文则请在24小时内连络原PO修文,否则水桶一周。
2.本版是给予使用iOS(iphoneOS)的相关产品的讨论空间。
举凡iPhone(2G、3G、3Gs、4),iPad,iPod touch(1、2、3代)皆可以在本版进行讨论。
3.本版禁止买卖文章、商业广告。
因为站内已有Macshop版面,如果有任何买卖iPhone/iPad/iPod的需求欢迎到该版面
发布交易讯息。但是如果是"周边产品"的团购等等特殊情况,可在经由版主同意之
後发布,切勿直接发布文章。
团购文章基本上只要和iPhone/iPad/iPod touch相关,都非常欢迎利用这个平台
徵人。但是本版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并不主动介入买卖双方的交易内容。请各位
在参加团购的时候审慎评估,并小心筛选交易内容。
网路交易,团购等注意事项,可前往PTT的一些交易版面参考。
例如:合购版(Buytogether),代购版(Helpbuy)等等。
再次重申,本版并不介入交易内容,只是单纯提供一个发布讯息的平台。所有交易
相关事宜,请洽询各开团主购。
4.发文前请先详阅置底『常见问题区』,以及参考的资讯。
在版面按下z可以进入,请按照分类寻找您想要的资讯。置底的常见问题
包含许多使用者容易遇到的问题,也请您发文前先详阅。
往後假设文章内容在置底『常见问题区』可以找到,将会进行删文处理,累犯者
将记警告一次,请大家共同遵守,让大家更容易找到有用的资讯
5.关於发文内容的规范。
a.文章内容,推文等等,都属於发文内容的一部分。请大家和平讨论,切勿使用
辱骂、国骂或人身攻击的字眼,若经版友检举,并由板主群判定後违规者,将
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二次者水桶一周。
若为累犯,将视情结严重程度给予一周以上的水桶。
b.本版欢迎和iPhone/iPad/iPod touch相关的讨论,切勿离题。和本版讨论方向
不相关者,将删文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警告或水桶。
c.字数不满30字之文章,请用推文表示。
d.内容属於私人性质者,请利用站内信回覆。
e.请选好文章分类,[公告]之分类只限版主使用,其他使用者请勿回文/使用。
f.如有违反者将删文处理,如持续累犯,或恶意闹版者,将劣文退回,并视情节
严重程度加以处置。
6. 本板禁止无断转载,违者劣退处分
本版规有任何未竟事宜,本版所属的站务小组长及本版版主有权力做最後裁决。
板工 poopooer 2010.05.12
板工 Ithildin 2010.06.09 补充盗版部分以及第二条之讨论范围
板工 iPhone3G 2010.08.14 补充第六点
--
--------------------------------------------------------------------------
这是完整的版规
详见版规
劣退----「本板禁止无断转载,违者劣退处分」与广告劣退无关,当然不适用。
水桶---推文等人身攻击,这也与广告劣退无关。
删文---本版欢迎和iPhone/iPad/iPod touch相关的讨论,切勿离题。和本版讨论方向
不相关者,将删文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警告或水桶。
本人再三查阅版规,如硬要以该广告文与 ios无关离题而删文
,则跟本无「劣退」的处罚字眼,明明白白提到的是「删文处理」就算情节严重
也是给予「警告」或「水桶」何来劣退?更何况,何来离题?
★唯一可以站得脚的是这点
c.字数不满30字之文章,请用推文表示。
d.内容属於私人性质者,请利用站内信回覆。
e.请选好文章分类,[公告]之分类只限版主使用,其他使用者请勿回文/使用。
f.如有违反者将删文处理,如持续累犯,或恶意闹版者,将劣文退回,并视情节
严重程度加以处置。
第f项提到 「劣文退回」,请注意,本人文章被劣退是否是属於
「持续累犯」、「恶意闹版」?
以「持续累犯」来说,试问持续累犯广告吗?持续累犯字数不满三十字?持续累犯
人身攻击?持续累犯 文章未选好分类?详见本人之前的iphone版发文,明显得知
此点不成立,否则版主如何举证?之前文章都历历在目,如何推翻?如何淹灭证据?
欢迎查阅。
那麽,情况到了无法自圆其说的疑虑下,只要拿「恶意闹版」
如何证明「恶意闹版」?
因其以以上三点证明明知故犯而「恶意」「闹版」
因为明知所以是恶意,因为故犯有故意犯规所以即是恶意又是闹版
但其提出的三点「
1)依照板规二,您提供的商业广告连结和iOS并无丝毫关连,已违反
2)依照版规三,您看过版规才发文的话,就知道本版禁止任何商业广告,已违反
所以这是明知故犯,是想挑战版规?
3)依照站方规定,禁止商业广告行为,已违反」
不成立的理由已如前所述,则以「恶意闹版」或「持续累犯」来劣退的法理、原因
跟本无所立足。
明知故犯---
1、明明知道是犯规而犯,这犯规是在谁的主观意识下?当对方判断「你犯规」之前
,是否可证明当事人是「明知自已犯规」?在查阅版规数十遍,明明没有广告劣退
也自认无广告用意更非为版主口中「挑战版规」而来、为劣退而发文的情况下,
怎能说是明知故犯?故意和明白清楚的知道是否能得证?如不能,则以下推论的「
恶意闹版」能否成立?
2、再假设「明知故犯」不成立,则「持续累犯」又立足何处?若二点皆无法合理有
力,则判决劣退是否违反站规?在版规违反版规又违反站规的情况下,恳请群组长
撤销劣退处分。
乙:处罚适用
即便全部的要件成立
即便所有版主一致认定
即便连群组主也觉得是广告文好了
一、广告文劣退的法条何在?
二、劣退的范围适用?
三、若非以广告而劣退,是以它项法规而劣退,则是否该改判?
四、若真以另项规定而劣退,是何项?
详见版规与站规如前所述,但版规未规定或与规定不符的劣退时,站规清楚规定
该劣文是无效的。但版主一定会认为符合规定,而唯一可以让劣退合法合理的情况下
,只能在站规与版规同时符合的情况,符合站规,不符版规当然也不必劣退,因为
尊重版规规定,版规未规定或规定它项罚则,在符合站规的情况下,版规未列为劣
退也称不上违法。但不符站规,则通通不用说,一定是无效。则版主必定只能以其
版规中的第f项处罚
5.关於发文内容的规范。
a.文章内容,推文等等,都属於发文内容的一部分。请大家和平讨论,切勿使用
辱骂、国骂或人身攻击的字眼,若经版友检举,并由板主群判定後违规者,将
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二次者水桶一周。
若为累犯,将视情结严重程度给予一周以上的水桶。
b.本版欢迎和iPhone/iPad/iPod touch相关的讨论,切勿离题。和本版讨论方向
不相关者,将删文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警告或水桶。
c.字数不满30字之文章,请用推文表示。
d.内容属於私人性质者,请利用站内信回覆。
e.请选好文章分类,[公告]之分类只限版主使用,其他使用者请勿回文/使用。
f.如有违反者将删文处理,如持续累犯,或恶意闹版者,将劣文退回,并视情节
严重程度加以处置。
而「持续累犯」与「恶意闹版」不成立的理由如前述,则何以「劣文退回」?
真的要处罚,怎样也不该是劣退,不管是删文也好、警告也好,劣退的法条适用跟
本错误,以这三点而视为「恶意闹版」、持续累犯根本行不通
1)依照板规二,您提供的商业广告连结和iOS并无丝毫关连,已违反
2)依照版规三,您看过版规才发文的话,就知道本版禁止任何商业广告,已违反
所以这是明知故犯,是想挑战版规?
3)依照站方规定,禁止商业广告行为,已违反。
理由同上。
综合以上所述,请求撤销原判决,若有罪请依适当法条处罚,若无罪请撤销判决。
谢谢。
※ 编辑: whoiam 来自: 59.126.78.165 (09/23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