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225737 (轰)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公告] 罢免相关条文修正草案
时间Fri Jul 31 20:53:51 2020
四、删除板主
1. 自愿离职者,请至小组组务板申请。
2. 罢免板主者,请至 ComGame-new 提出,开始连署一小时内,
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
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
★ 原看板板主须强制置底该罢免连署文,置底不足时请暂时移除它文。
★ 遭处分致未符合发文限制者,可委托他人代为转录。
★ 无小组组务板者,则至 ComGame-plan 提出申请。
★ 若罢免提案者及板主之申诉案仍在审理中,需等申诉结束後方可申请。
3.
连署发起人及连署人资格为:上站次数超过 200 次、文章数超过 200 篇。
4. 罢免理由请详实填写,语意不清或过度情绪性理由无效。
投票理由请详述,无理由,语意不清,重复 IP 者无效。
5.
罢免门槛各为:
(a)一般看板:有效支持票大於 20 票且有效支持票大於有效反对票的两倍。
(b)热门看板:有效支持票大於 50 票且有效支持票大於有效反对票的两倍。
[注] 热门看板系指看板人气 100 以上,取前一周晚上 12 点整人气平均为准
6. 若罢免案未通过,三个月内不得对该版主再提出罢免案。
7. 板主违反小组规或有失职情事时,小组长可视情况给予警告或免职。
8.
遭罢免或免职之板主一年内不得担任该看板板主。
情节严重者,小组长得於群组组务板提报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担任板主。
9. 被罢免之板主於罢免期间不得新增板主。
10. 罢免连署时间结束後48小时未於组务板发文申请审核,则罢免连署无效。
11. 违反本条文第2点之使用者,处以连署看板禁言6个月处分。
增订第二点,新增第十、十一点
本群组暂不考虑需有组务申诉或判决纪录才得以提出罢免之规定
第二点删除失职两字
本条文若使用者无其他异议,将於72小时後修正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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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27.110.22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mGame-Plan/M.1596200033.A.B45.html
1F:→ laptic: 是否可以迳回此公告表达看法? 115.135.94.38 07/31 22:13
※ kosoj6:转录至看板 Sub_Strategy 07/31 22:38
2F:→ a3225737: @1F 可以 @2F 都还没定案你转走干嘛= = 59.127.110.221 07/31 22:50
3F:→ panex0845: 遭处分致未符合发文限制者,可委托... 1.34.215.74 07/31 22:57
※ 编辑: a3225737 (61.231.92.126 台湾), 08/01/2020 09:15:14
4F:→ AngelBank: 其实我有问题的是第三点,若发起人资格 220.135.34.83 08/01 22:38
5F:→ AngelBank: 及参与人资格,能否用强制的方式限定 220.135.34.83 08/01 22:41
6F:→ a3225737: 能否明确举例呢 可回文 59.127.110.199 08/02 08:29
7F:→ st3336: 请问轰大 不考虑包含申述成功者提案的考量 140.115.20.47 08/04 13:56
8F:→ st3336: 申诉 为何呢? 140.115.20.47 08/04 13:58
我觉得会让小组那边多很多为了罢免而来的申诉
比方说根本不在乎申诉过不过,只是为了跑程序,徒增组务困扰
不认为会有实质帮助
9F:推 kosoj6: 我猜AB是说系统限制没达门槛直接不能发/回 1.160.116.157 08/04 15:40
现在不能限制文章数阿...不然我也想
※ 编辑: a3225737 (59.127.110.221 台湾), 08/04/2020 21: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