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fish5566 (还我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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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InnGee) 不服 #1VdOrJpr (Sub_Strategy) 判决
时间Tue Nov 10 23:37:35 2020
※ [本文转录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还我姆咪)
标题: 不服
#1VdOrJpr (Sub_Strategy) 判决
时间: Sun Nov 1 02:58:39 2020
由於判决原文锁定故复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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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小组长於
#1UNGrFZT (Sub_Strategy)判决中,
提醒板主群请於预计开设日前3至7日完成程序,
查本案事件时程,预计开设日为7/1日,
板主群於6/26均完成附议,且实际开设日为7/4
而群组长核可为7/11,该申请案始得生效,
查开设该盘乐透时,板主群误认定申请程序已完成,即开设赌盘
而时任小组长既当时已予以制止,故後续本案不重复处理,
惟再次提醒板主群往後可再提早申请进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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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色部分为案件陈述无异议。
本人不服黄字部分判决理由,
何谓时任小组长既当时已予以制止?
搜寻 LoL 板开设之乐透及开奖文、Sub_Strategy整板,
皆未出现时任小组长制止相关纪录。
况且首次相关案例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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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2-a,由於乐透规章所责之开奖者为谁无法查察,
LoL板板主samhou6/InnGee/airiguodala/kosoj6等
以上四名口头警告一次。
请再次注意群组乐透开设规章,及本判决1.所述之事项。
4.承2-b,此五盘均为板主 kosoj6 未待组务核可,亦未向组务再确认即连续开设,
有个人程序疏失之情况。
自本判决公告日起15日,禁止 kosoj6 开设任何乐透,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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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仍旧「未待组务核可,亦未向组务再确认即连续开设」,
处置方式竟为「当时已制止」,故「不重复处理」?
在板主遭到检举後,
才天外飞来一笔小组长「当时已制止」,而无任何公开纪录。
初犯15日禁开乐透及口头警告,再犯则是「当时已制止」,
明显并非适当且合乎常理的判决。
请小组长解释本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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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言论就是自由言论,对於流行观点和非流行观点都是一样的。我们不可能
一边宣称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一边又把言论划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两部分。
如果有一种检查制度可以把3K党从电视里剔出去,那麽,同样的制度也许早就把
马丁‧路德‧金的讲话从阿拉巴马州剔出去了。”
必须听那些听不下去的话,“这正是我们必须为自由支付的代价”。
斯蒂芬‧潘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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