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my (草莓饭团)
看板Comic
标题Re: [感叹]同人志=赚钱工具
时间Thu Jun 6 01:52:24 2002
※ 引述《HHWang (雪野)》之铭言:
: 今天这样的转售行为,除了图(暴)利之外,
: 它还破坏、污染到「同人志」的目的
同人志的目的不是你认为怎样就怎样的,别自以为是的抬高他的价值。
每个人玩同人都有他的出发点,每个人都不一样。
有虽然销售不好,但是仍然不断的创作的人;有只卖小卡的人
有只卖精品的人;也有成本60元售价标10元的人。
: 作者不会知道是怎麽样的人买他的作品,对方到底有什麽样的反应
: 那也就算了,有个配布的管道总比没有好
就算是直接在会场上买也不见得会知道吧。
而且,就算你买的是二手本,你也可以去找这个作家的网址拉什麽的。
这可不只是直接买的专利吧。
: 但是它让读者习惯於商业行为、并以商业行为的模式套用在同人行为上,疏於并懒於交流
: 那麽这个因果不知道可不可以成立:
: 读者习惯商业模式->少交流、或只剩商业交流->
: ->同人作者所得到的交流变少
: 除了交流变少之外
: 如果同人行为演变成为商业行为,或者从事同人活动的人被误解为牟利,
: 这样也没关系吗?
同人志商品化?
他本身就是一样商品吧,本身也是存在着"利益"。
(只不过这个利益往往比圈外人想像的少得多)
到是,你担心的事出现的状况我不敢打包票说不会发生。
至少离我接触的环境来说不太可能发生。
同样热衷於相同的东西的人,彼此的认同感会加强 (替身使者会互相吸引这句真是名言)
再说,想画的人就会画下去,想出的就会出下去,至少我是这样。
开始画漫画的时候,连同人是什麽都没看过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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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来了!我来吃你了!
║ ║ 来啊, ╭╰ 你这个草莓饭团~!
╰════╯ 来吃我啊! by. 青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