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umi (破月深海.小天)
看板Comic
标题Re: [建议]今後的cw
时间Tue Aug 15 16:31:08 2000
※ 引述《hupo (罗利爱儿)》之铭言:
: 以下如果有回应的部份是我们事後检讨改进的方法
: 没有回应的还请到捷比网站发表
嗯,我相信您一定可以替我们反应相当程度上的意见了。
: : 1.确实执行场刊中的规定。
: : 例如在场刊中,禁止场内摄影,但是当天却很明显地有很多人直接在场内照相,
: : 却没有人管理,直到下午才以广播说请COSPLAYER不要在场中照相,但是事实上,
: ^^^^^^^^^^
: 楼上组的不见人 反而是我们楼下的偶尔有空上来
: 看不下去 才要求停止
了解....
如此说来,这就是楼上组的问题了<?>
但,撇开主办单位的内部责任分配不论,
还是希望能认真地重视规定执行问题罗。
: : 这样的做法让规定变得很没有意义。
: : 就我所知,有些朋友是因为存着侥幸的心理,想说反正又不是每次都严格执行,
: : 所以才会出现混乱。
: 不是侥幸的心理而是老大的心理
: 我们一看就是工读样的
: 好一点的就先收起来忍不住就又
: 恶劣点的会骂人跟我们吵
这一点,就要请同样喜欢同人志的朋友注意了吧...
请各位尊重并且遵守会场的规定,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 所以想请保全人员 不知道可不可行
嗯 ...我是不建议....
这是因为,我恐怕这样的决定,将会引起更大的反弹..甚至可能引发社会板记者注意吧?
: : 另外,还有一条是禁止贩售市售商品或中古商品。但是大家依然可以看到中古同人志
: : (日本的)的贩售,这样子实在让人无法尊重主办单位的规定.....我认为,如果要规定
: : 就要彻底执行。说真的,那些中古同人志在场中贩售,真的是让人觉得蛮不是滋味的。
: 只要不是日本来的团或捷比的摊
: 欢迎取缔 (<---用辞如果不好请见谅)
嗯...如果这是官方的说法的话...
那就是这样罗~
: : 2.社团入场问题。
: : <1>入场本购买的问题:
: : 我认为,在社团的申报中,应该就包含了可入场人数,当然也包括这些可入场人员不
: : 需要购买场刊。
: : 我提出一个建议,请主办单位在寄送入场证时,改采工作证的形式。
: : 假设,一个社团报了两个摊位,可入场人员为2人,则寄送两张特制的工作证。仅供
: ^^^^^^^^^^^^^^^^^^^^^^四人 百分百确定
真是不好意思...一时因为速度而笔误了。
: : 入场使用,至於出场後再进场,则依照一般规定。如此,应可以避免有人多ㄠ人数的
: : 问题。
: 这方面第一天一张证明带两人入场 并盖章
: 第二天一样用这张带两个人 (事实上不同人也查不出)
: 甚至晚点装成迟到社团又带两人进去
: 如果不是收票的人收错多收了每个社团的两人免费
: 或是看到在卖就掏出钱来 (真的有这回事 我学姊就说她看到有卖就买了
: 捷比没叫她再买)
法律再怎麽严密,还是会有漏洞..
然而,大多数的人还是守法...
这就要看主办单位想要做怎样的处置了。
是要严格禁止到滴水不漏?
或是还是顾及大多数守法者的利益。
: : <2>入场秩序问题:
: : 请主办单位事前必须确认可入场门,并且提早到达现场,以栏杆(像漫画展排签名会
: : 时的那种红色围栏)清楚画出排队顺序。如临时更动入场区,则请由队伍前头依序带领
: : 队伍移动。
: 所以NYNY和诚品比较好吧
: 那种公司不可能有坏掉的门
: 所以第一次再师大办的熊姊没想到会有门坏掉这回事
(笑)
其实,大家都知道师大的那两个门也没差到50公尺
说实在话,会发生那天的争执事件,
最终还是危机处理应变的能力需要加强吧。
就如我们一再地强调的那种方法。
只要引导排在第一顺位的社团往正确(或者说是修正後)的入口即可。
并不是说师大的场地一定不好。
而是当天主办单位的处理方式有瑕疵。
: : 3.工作人员会前训练。
: : 以日本的GAME SHOW为例,他们的工作人员在会前都会有几天的会前训练。包括沙盘演
: : 练和位置职务分配等等。我想这应该是很容易作得到的。而且事实上,在会前主办的单
: : 位都应该要有全盘的规划,这些应该可以参考活动企划书之类等等。(不过我不知道之前
: : 有没有这样的东西,理论上应该是要有才是)
: 一方面是真的没有会前训练
: 一方面因为体育馆 8/11 6:00 後才交给我们用 只能用到9:00
: 连铺地上那东东和桌子都有点不够
: : 如此,就不需要当场请示。因为很多的状况都应该在沙盘演练时都提出讨论并想出解
: : 决方式才是。
: 如果工读都是有热情的乖小孩才做得到
: 薪水不多还得前一天就来
: 说真的 这样的薪水跟工作量比
: 太难了 帮忙向捷比提高我们的薪水吧
这一点我就不便说什麽了。
因为这是主办单位是否完整地策划活动的问题,而那个不是我能力所集的问题。
然而,这些都不是参加者(社团或参观者)应该承受的後果。
主办单位的确有责任要将活动办好,而且是责无旁贷。
否则...就不需要办活动了吧?
今天,活动办得尽善尽美,我想主办单位也绝对可以获利。
既然许多同好在此已经指出许多的缺点,
就希望主办单位可以多多加以参考。
至於理由或解释的话...我认为就适可而止。
其实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应该要往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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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SUKI MIUMI
サイスコ至上主义推进协会 台湾总会 推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