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tani ( )
看板Competence
标题[文学] 第七届中县文学奖
时间Sat Jul 9 11:00:55 2005
1.竞赛期间: (From) XX年XX月XX日 (End) 2005年08月31日
2.相关资料网址:
3.对於本竞赛的概略介绍:
一、宗旨:鼓励全民写作,提倡文学风气,展现台中
县之人文特质与风貌。
二、指导单位:台中县政府‧台中县文化局
三、主办单位:台中县立文化中心‧财团法人台中县
文化建设基金会
四、承办单位:台湾日报《台湾副刊》
五、参选资格:
(一)本籍台中县。
(二)曾设籍台中县一年以上者。
(三)曾於台中县就学、服务一年以上者。
(四)目前於台中县就学、服务、居住者。
(五)参加报导文学类者不受以上资格限制。
(六)同一文类曾连获两届者,两年内不得再参加
该奖项。
六、奖项:
(一)文类、字数与件数:
“分短篇小说、散文、新诗、报导文学四类
。
(短篇小说:三千~八千字。
散文:二千~五千字。
新诗:五十行之内。
报导文学:六千~一万五千字。(内容以
台中县风土人情为限)
〈参选者每人至多参加两类,每类以一件为
限。
(二)奖励:
“奖额:(1)短篇小说:首奖为洪醒夫小说奖,
甄选乙名,其余不分名
次甄选五名。
(2)散文、新诗不分名次甄选六名,报
导文学不分名次甄选三名。
(3)作品水准若未臻理想,依决审委员
决议,得以减额赠奖。
(奖金:(1)短篇小说首奖奖金新台币捌万元整
,奖牌乙面。
(2)短篇小说、散文、新诗每名新台币
肆万元整,奖牌乙面。
(3)报导文学每名新台币伍万元整,奖
牌乙面。
〈得奖作品由台湾日报《台湾副刊》择优发表。主
办单位得以结集出版,不另支付版税,惟出版後
须赠各得奖者成书十册;亦得以任何形式(如上
网、光碟、有声出版…等)做为推广文学创作活
动之非营利出版。
七、评审:由承办单位负责初审资格审查,另聘请知
名作家、学者组成决审委员会评选。
八、收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邮戳为凭)。
(二)地点:台湾日报《台湾副刊》(407台中市
文心路三段361号)。
台中县立文化中心图书组(420台中
县丰原市圆环东路782号)
九、揭晓及颁奖:九十四年十月一日於台中县立文化
中心及台湾日报《台湾副刊》公布
得奖名单,颁奖时间及地点另定。
十、注意事项:
(一)得奖作品经发现资格不符、冒名顶替,或抄
袭等触犯任何着作权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
奖资格,追回奖金、奖牌,并自负所有法律
责任。
(二)参选作品不得同时一稿两投,并须未曾得奖
及发表者(含网路、校园文学奖及刊物)。
(三)参选者请检送户口名簿及身分证之正、反两
面影本,或相关证明文件(如在职证明)乙
份。文稿不得书写姓名,另纸详附:真实姓
名(发表时可用笔名)、身分证字号、详细
户籍地址(含邻、里)、联络地址、电话、
个人简介、生活近照乙张。作品请用有格稿
纸缮写清楚,或以电脑列印(A4格式)。
(四)稿件一式四份,并一律以挂号邮寄,於封套
注明「中县文学奖」及应徵类别,恕不退件
。
十一、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以随时修订并公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0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