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elon (思想鱼)
看板Competence
标题【情报】夏日的部落格传说Part 2
时间Thu Jul 20 16:01:52 2006
活动首页︰
http://summer.blog.yam.com/index.php
1.竞赛期间︰国九十五年七月十八日至民国九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2.报名时间︰民国九十五年七月十八日起至民国九十五年七月三十日止
3.参赛资格︰个人组及团体组报名人,需为Yam Blog乐多日志的使用者。
团体组的串联范围,不限定为Yam Blog乐多日志的使用者。
报名参加Blog串联奖者,为使用日志托管平台可发送引用通告
(ping / trackback)的使用者。
4.挑战成功定义︰
以下定义需完全符合才算挑战成功:
个人组:
1.每人限参加一项挑战项目。
2.从报名者自选之挑战起算日,连续三十日撰写自选单一挑战主题之文章。
3.内容不得重复,例如一文多贴,一图多次张贴。
4.挑战期间,参加者网志内容每日必需至少有一篇符合主题之文章,
文章内容不得少於100字。
5.若挑战主题若另有规定,则需符合,例如「三十日一百人合照」
则为三十日间所有挑战者邀请合照之人数累积达到一百人。
团体串联组:
1.每人限发起一项挑战项目。
2.从挑战起算日,写完第一篇文章後,点名1~5位朋友,
请他们以此主题撰写一篇文章,并继续点名。
3.文章撰写後,需贴上所附语法,并点选图片连结至活动页面
填写相关资料,以完成挑战程序。
(挑战流程说明)
4.同一主题下之文章可重复点名,但不可点名自己。
5.内容不得重复,例如一文多贴,一图多次张贴。
6.挑战期间,点名的朋友中,每日至少需有一人撰写一篇
符合主题之文章,文章内容不得少於100字。
地图传说奖:
1.在报名挑战时,主动勾选【我要同时参加「MyMap-我的地图」
创意挑战赛】,就有资格角逐「传说地图奖」,
主题不限,活动期间需使用MyMap服务共计发表十五篇文章,
且必须完成30天的不间断书写挑战。(说明连结)
2.参加者需根据所挑战的主题,使用蕃薯藤「MyMap-我的地图」
服务制作地点,将地点的标签设为「summer2006」,
并置入到挑战文章内。,并继续点名。
3.活动结束後,主办单位将从完成30天挑战的地图传说奖参赛者中,
依据创意、内容以及网友好评度,选出一位得奖者。
布克赏:
1.在报名挑战时,主动勾选【我要同时参加「布克赏」部落客出版计划】,就
有资格角逐「布克赏」,不限参赛主题,但必须完成30天的不间断书写挑战。
2.布克文化将於活动结束後,由城邦出版集团与布克文化共同
从完成30天挑战的布克赏参选者里,选出12名得奖者。
3.得奖名额共计颁发12名,每名奖金一万。得奖的部落客将有机会成为
布克文化的作家,这12名得奖者在夏日部落格传说的挑战文章,
布克文化将有优先出版权。
4.得奖者若於日後与布克文化正式签约出版,
布克文化有权将奖金一万元作为扣抵版税之用。
5.因部落格内容可能并非完全适合以书籍方式呈现,
所以出版内容与方向,将由布克文化与得奖者另行讨论拟定。
补充事项:
※其他未有规定之事项,主办单位得随时修订,并在「挑战日志」活动页面另行公告。
5.得奖公布时间及方式︰九十五年九月十日公布得奖名单在Yam Blog乐多日志上,
并於公布後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得奖人。
6.领奖与弃权︰得奖者收到得奖通知後,应於Yam Blog乐多日志通知之领奖时间内领奖。
得奖者若未能如期完成领奖动作,则视同弃权,不得有异议。
其余未尽事宜请参照活动网页的挑战规则区罗;)
这次挑战跨越文字图像,大家一起来创造属於自己的2006传说吧!
--
夏日的部落格传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
http://blog.yam.com/babelon/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8.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