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wai (delta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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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学] 2010第十三届台北文学奖
时间Mon Aug 23 12:31:59 2010
活动网址:
http://literature13th.culture.gov.tw/
详细内容:
<时月围城>2010第十三届台北文学奖
一、活动主旨:鼓励文学创作,深耕文学土壤,增进文学写作风气。
二、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
承办单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划执行:INK印刻文学生活志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2010年8月1日开始收件,至2010年11月1日截止,一律采挂号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凭,
逾时恕不受理。
四、参加办法及收件方式
请由此,填妥後连同作品一并以挂号方式邮寄至 「235 台北县中和市中正路800号13楼
之3 第十三届台北文学奖工作小组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参选组别」与「文类」。
五、徵选类别及奖励方式
甲、竞赛类.(一)成人组
1.徵文对象:不拘(无国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众亦可参加,惟须以中文创作)。
2.作品体例:
(1)散 文:以2000字为原则。
(2)现代诗:20行以内。
(3)古典诗:限绝句或律诗。须创作组诗(8首为一组)。
(4)舞台剧剧本:以实验剧为主,长度以演出时间1至1.5小时左右为限。
3.徵文主题:
(1)散 文:以「时间书写」为主题,内容由参与投稿者自由发挥。
(2)现代诗:以「时间书写」为主题,内容由参与投稿者自由发挥。
(3)古典诗:以「台北山水」为主题。
(4)舞台剧剧本:以「实验剧」为主。
4.奖励名额:
除舞台剧剧本设置首奖、优选、佳作各一名,其余体例皆各取首奖一名、优选一
名、佳作六名。
5.奖励方式:
(1)奖金说明:
a散 文:
首奖颁发奖金12万元,奖座一座。
优选颁发奖金8万元,奖座一座。
佳作每名颁发奖金2万元,奖座一座。
b现代诗:
首奖颁发奖金10万元,奖座一座。
优选颁发奖金6万元,奖座一座。
佳作每名颁发奖金1万元,奖座一座。
c古典诗:
首奖颁发奖金10万元,奖座一座。
优选颁发奖金6万元,奖座一座。
佳作每名颁发奖金1万元,奖座一座。
d舞台剧剧本:
首奖颁发奖金30万元,奖座一座。
优选颁发奖金15万元,奖座一座。
佳作颁发奖金5万元,奖座一座。
(2)提供发表管道:得奖者除获颁奖金及奖座外,亦提供得奖作品发表管道,将
作品收录於「第十三届台北文学奖得奖专书」中出版,并将作品部份内容制作海报,张
贴於台北市捷运或公车系统等之广告版面。
甲、竞赛类.(二)青春组
1.徵文对象:12岁至18岁之在学学生(限以西元1992年1月1日後出生,至西元
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并须是在学学生)
2.作品体例:
(1)散 文:以2000字为原则。
(2)现代诗:20行以内。
3.徵文主题:
(1)散 文:不拘,由参与投稿者自由发挥。
(2)现代诗:不拘,由参与投稿者自由发挥。
4.奖励名额:各体例取首奖一名、优选一名、佳作六名。
5.奖励方式:
(1)奖金说明:
a散 文:
首奖颁发奖金6万元,奖座一座。
优选颁发奖金2万元,奖座一座。
佳作每名颁发奖金8千5百元,奖座一座。
b现代诗:
首奖颁发奖金6万元,奖座一座。
优选颁发奖金2万元,奖座一座。
佳作每名颁发奖金8千5百元,奖座一座。
(2)提供发表管道:得奖者除获颁奖金及奖座外,亦提供得奖作品发表管道,将
作品收录於「第十三届台北文学奖得奖专书」中出版,并将作品部份内容制作海报,张
贴於台北市捷运或公车系统等之广告版面。
乙、年金类-「台北文学年金」奖助计画
1.对象:业余及职业作家(无国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众亦可参加,惟须以中文
创作)。
2.名额与奖助金额:
入围四名,每名奖金10万元,各颁发奖座一座;一年内完成写作计画後,再进行
二阶段决审,评选出两名文学年金得主,每名致赠奖金30万元及年金得主奖座一座。
3.申 请:
须提出未来一年之完整写作计画,写作主题须与台北有关,文体不拘;计画内容之
质与量须能以编印成书为原则,申请时须附部份作品提供审查。历届台北文学奖文学年
金得主不得参加。
4.写作期限:申请获准者,须在一年内完成写作计画。
5.写作规模:小说、散文、报导文学等至少6万字,新诗至少30首。
6.年金给付方式:分入围、得奖两阶段。
入围者於颁奖典礼结束後与文化局签订议定书後颁发奖金10万元,依限完成写作
计画後进行决审,得奖者颁发奖金30万元。如未依限时完成写作计画时,文化局将追
回入围奖金10万元。
六、参选者资格
(一)各类别皆须以中文撰写。
(二)参选作品必须未在任何一地报刊、杂志、网站、部落格等公开媒体发表;已辑
印成书者亦不得参选。参赛作品不得 一稿两投。
(三)参选者资格不符上述二项者,将取消参选资格,已得奖者,将追回奖金及奖座
,并公布其违规情形之事实。
七、评审方式
(一)评审作业:
年金类、竞赛类均采为初审、复审及决审三阶段进行;每一阶段均聘请知名作
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之。
(二)作品如均未达水准,得由决选评审委员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八、注意事项
(一) 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着作人格权及着作财产权,并授权台北市(代表机关台北市
政府文化局)於该着作之着作存续期间,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利用、转
授权他人利用该着作之权利。着作人不得撤销此项授权,且台北市(代表机关台北市政
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二) 参选者可同时报名竞赛类及年金类(倘报名两类,请分开邮寄),竞赛类每人限
参选一类且以一篇为限,年金类限 提一项计画。倘未依规定送件,将取消参赛资格,不
列入评选。
(三) 参选作品请以A4纸张列印一式五份送件,以稿纸书写者请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四) 参选者请於报名表上详载个人资料及作品相关说明,作品稿件上请勿书写或印有
作者姓名及任何记号,若违反此规定,将以违反规定不列入评选。
(五) 报名表上,具中华民国籍者请附上中华民国身分证正反面影本或户口名簿影本,
非中华民国籍者请附上护照影本。 青春组请加附学生证影本。
(六) 来稿字数不合规定者,将不列入评选。
(七) 参选作品禁止抄袭,凡有抄袭或侵害他人着作权之作品,除取消得奖资格、追回
稿酬及奖座、公布违规情形事实 外,一切法律责任由参加者自行负责。
九、得奖名单揭晓及颁奖日期
将於2011年2月间在活动专属网站上公布得奖名单(除得奖者以专函、 专电通
知外,余不另行个别通知),并於3月间举办颁奖典礼,颁奖典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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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