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kcs (mulkcs)
站内Cross_Life
标题[公告] 版务处理 2011.03.07
时间Mon Mar 7 23:54:48 2011
1.
●17876 ! 2/23 gatboyha □ [转录][新闻] 陈光标捐款 陈绸阿嬷没收到
┌─────────────────────────────────────┐
│ 文章代码(AID):
#1DPH9_bL (Cross_Life) [ptt.cc] [转录][新闻] 陈光标捐款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ross_Life/M.1298469503.A.955.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转录文章不符合格式,而且转录之文有歧视字眼并未删除,警告一次,请勿再犯。
2.
┌─────────────────────────────────────┐
│ 文章代码(AID):
#1DPTLUhB (Cross_Life) [ptt.cc] Re: 说说台湾人道德好素质?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ross_Life/M.1298519390.A.ACB.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9 Ptt币 │
└─────────────────────────────────────┘
●17887 ! 2/24 lriver R: 说说台湾人道德好素质高的一个反例
内容歧视,警告一次请勿再犯。
3.
┌─────────────────────────────────────┐
│ 文章代码(AID):
#1DPVxO4D (Cross_Life) [ptt.cc] [转录]Re: [新闻] 陈光标捐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ross_Life/M.1298530008.A.10D.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17893 ! 2/24 sss33 □ [转录]Re: [新闻] 陈光标捐款 陈绸阿嬷没收到
转录文章不符合格式,而且转录之文有歧视字眼并未删除,警告一次,请勿再犯。
4. 补充公告
┌─────────────────────────────────────┐
│ 文章代码(AID):
#1DSIWMVn (Cross_Life) [ptt.cc] Re: [问题] 假钱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ross_Life/M.1299261462.A.7F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72 Ptt币 │
└─────────────────────────────────────┘
→ tantamount:乾脆说文革也都是台湾人害的算了 XD 03/05 02:44
→ tantamount:有随便抓个什麽东西就想鞭台湾以挽救26自尊心的八卦吗? 03/05 02:44
tantamount 称谓不当,因属累犯,水桶两周。
5.
#1DSuNKZx
推 FranKang:用分身帐号还这麽大声,天底下无耻到此地步也独此一家了 03/06 22:11
#1DSwrgZ5
→ FranKang:但是这麽急着跳出来,连乜特异功能之类的弱智词汇都用上 03/07 00:00
→ FranKang:只能说中国人真是有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被杀越多越爱戴 03/07 00:01
→ FranKang:人拿出证据来。哈哈,党晓得它的爪牙们上班这麽偷懒吗XD 03/07 17:18
FranKang请冷静一些,多次累犯违反版规,因此水桶8周。请勿再犯。
请注意累犯的情况下水桶是会累加的。
6.
#1DSIWMVn #1DSKX6w_
→ lkcs:果然中国人都认为台湾人造假人民币最在行 03/05 02:36
推 lkcs:我没说错吧﹐中国共识﹕台湾人是制造假人民币的行家。不服﹖ 03/05 10:30
lkcs称谓不当,因属於累犯,水桶两周,请勿再犯。
7.
#1DSwrgZ5
→ ykstar:台湾人也就剩下这种撒泼打滚的本事了。请继续 03/07 01:01
ykstar,请勿攻击特定族群,警告一次,请勿再犯。
--
近期版上争吵情况有增加的趋势。因为最近比较忙不能第一时间处理。
但也请各位版友冷静。请勿触犯版规。
除了一些用语变得具有攻击性之外,许多文章也是未经举例就批评。
这不会是帮助良好讨论风气的方法。举例来说,说到假钞或者军人是否衣容不整,
有时候没证据提出来,也只会造成纷争。当然言论自由属於各位版友的,
但我想提醒大家,这种讨论是不会有结论而流於各说各话。
到最後就互批浅见,没有交集。
一直以来,虽然版规规定,请勿使用版面争吵。
但因为认定偏难,且争论和争吵的界线很难拿捏,
所以我印象中没人因为这点被判罚水桶。
但还是请各位版友不要流於相互攻击式的争吵。如此版面混乱,也不是一件好事。
我还是鼓励大家发文,提出不同观点,但切勿争吵。麻烦各位一同参与与维持版风了。
mulkcs,
2011.03.0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235.6
※ 编辑: mulkcs 来自: 118.168.235.6 (03/07 23:56)
※ 编辑: mulkcs 来自: 118.168.235.6 (03/07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