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htar (伊丝塔)
看板Cross_Life
标题Re: [讨论] 台湾人是不是非常需要得到承认
时间Mon Mar 28 21:09:33 2011
※ 引述《yuanshen (左眼像阿信﹐右眼像怪兽)》之铭言:
: 叫她重念吧。
: 成都判决国内首例因性骚扰获刑案件
: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7-15/032215931915.shtml
: 这个是刑事的﹐民事案件我记得很早就有了﹐很早以前就在电视里看到什麽
: 性骚扰然後告发上司的事﹐有一整子电视里的节目还都是相关的讨论和报道。
这个是强制猥亵罪,不是性骚扰罪喔,在台湾的性骚扰
定义中,只要你盯着女人的目光让她觉得不舒服,这就算是
性骚扰。
你看本案的被告律师的辩解中就把它的当事人行为视为
『一般的性骚扰,虽然不理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换言之,性骚扰并不算是此地法律概念中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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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着光泽亮丽的黑发
在回过头的侧面上映射着月光
轻飘飘地落下的红色牡丹
花瓣上透露着哀愁的颜色
──烂火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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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38.41.130
1F:→ yuanshen:这个是刑事罪﹐一般的只能告民事的- - 03/28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