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看板Cross_Life
标题Re: 国民党中委称大陆地广人稀﹐台湾核废料应运大陆
时间Wed Mar 30 17:15:23 2011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沙漠胡杨)》之铭言:
: 可能是这麽回事
: 乏燃料的再处理可能提取制造武器的材料﹐且不易监管
: 所以美国极力反对
: 但是扔了也挺可惜﹐可以处理後接着烧的
: 而大陆是合法拥核的
: 所以交大陆处理是各方容易接受的做法
大陆是合法拥核的, 这句话很有意思
可以衍生以下问题
合法拥核 合什麽法??
哪个国家拥有核子武器是非法的?
拥有核子武器合法与非法的界线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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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9.127.164.181
1F:推 lkcs:政治文 03/30 18:07
2F:→ nixon:这是法律探讨, 不是政治文 03/30 23:30
3F:推 XiFangShiBai:1967年《核不扩散条约》,之前拥有核武器的合法,之 04/01 12:46
4F:→ XiFangShiBai:后拥有核武器的非法,说白了就是常任理事国耍流氓 04/01 12:46
5F:推 j68345517:嗯,不合法拥核的: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朝鲜 04/02 06:11
6F:→ j68345517:还有几个忘了 04/02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