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6 (短ID真好)
看板Cross_Life
标题Re: 台湾那边三国杀流行麽
时间Thu May 19 03:56:47 2011
※ 引述《[email protected] (larryxin)》之铭言:
: 不要这麽激动﹐请学习一下知识产权法再来喷吧
: 是不是盗版自有法律作为依据﹐不是你一句普世价值就完了的
: 根据我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三国杀对BANG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或者盗版
: BANG确实有怨言﹐但是并不构成盗版的依据﹐YOKA对此也有解释
: 三国杀有自创角色﹐自创形象﹐新增玩法
: 如果这种程度上的模仿就算盗版的话﹐那麽大家四个轮子的汽车也不用造了﹐大家都是盗版福特的
: 过度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会变为一种垄断
用了一堆诡辩 最後跳出个智慧财产权是垄断的结论
只是更凸显你对智慧财产权认知的薄弱
自己先去查查智慧财产权的保护法规好吗
智慧财产权对某一项专利或影像制品或创意保护是有期限限制的
专利是会过期的好吗...
其目的是保障原作者某段时间内得到该有的经济受益 又不会造成垄断
拿四个轮子汽车这种缺乏法律常识的歪理能被认同
也无怪三国杀对BANG在中国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或者盗版
: 【 在 [email protected] (fay) 的大作中提到: 】
: : 出 处: 114.36.41.165
: : 就像电影”The Departed”即使故事背景完全改写﹐但仍会去买”无间道”的版权﹐
: : 原创和改编之间的着作权关系还请你了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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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10种人,懂二进位和
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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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3.0.160
1F:→ Oceanian:别人公司都说了不算盗版了,也只有贵岛酸民特别正气凛然 05/19 05:27
2F:→ Oceanian:讲一堆有的没得常识,并不能让你的为酸而酸变得坚实起来 05/19 05:28
3F:→ A6:看过大陆网路流传的哈佛自习室的20条名言 给我的启示是不要相信 05/19 05:38
4F:→ A6:任何被翻译成中文的文章 除非有原文对照. 05/19 05:39
5F:→ A6:不过啦 QQ抄他的也不算抄袭啦 只能说 恶马自有恶人骑 05/19 05:46
《三国杀》=《bang!》?《三国杀》身陷抄袭门?
另一方面,《三国斩》公司也提出了《三国杀》其实是“抄袭”了国外的桌游《bang!》
。
《三国斩》代理人表示,早在今年的5月,《南方周末》上就刊登了一篇报道,关於《三
国杀》涉嫌抄袭义大利知名桌游《bang!》,《三国杀》用主公、忠臣、反贼和内奸代替
了警长、副警长、歹徒和叛徒,很多游戏牌和人物技能的描述也很相似,《三国杀》就是
将西部牛仔电影风格的枪战游戏替换成三国乱世奸雄的争天下游戏。“《三国杀》本身就
是一步抄袭之作!”
“《三国杀》与《bang!》是完全不一样的,文化背景不一样,制作也不一样,如果有相
似的也只是借鉴!”《三国杀》的律师马上也进行了还击,“而《三国斩》游戏卡牌上的
角色名称、功能介绍以及游戏规则,半数以上与《三国杀》相同,这不是侵权是什麽?”
对此,被告律师反驳:“《三国斩》的画面设计与风格和《三国杀》完全不同,更为精美
;人物的数量为42个,远远多余《三国杀》;还有更多的原创卡牌,更为丰富。游戏的基
本要素,一部分来自公有领域,一部分来自义大利的《bang!》,与《三国杀》一样,另
一部分来自原创。”
“若设计思想属於着作权法保护范围,那《三国杀》就侵犯了《bang!》的着作权,如果
不属於,那我们的《三国斩》也不构成侵权!”代理人坚持。
案件的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两不相让。《三国斩》是否侵犯了《三国杀》的着作权,
法庭择日宣判。
http://big5.ifeng.com/gate/big5/games.ifeng.com/netgame/yejiexiaoxi/detail_2010_07/14/1769042_0.shtml
※ 编辑: A6 来自: 114.253.0.160 (05/19 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