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dForge (史前物种)
看板Cross_Life
标题Re: [问题] 上海法和四川法
时间Wed Nov 2 14:42:35 2011
国法为法,地法为规.
地方法规需要上报上一级批准.
自治区的法规获批后可以和国法相抵触.
通常地方性法规不以[法]为结尾,而且冠有地方名.
而与此同时各部委也会有一些规章,上一级部委跟本地法规的抵触需要交给上一级裁定.
另外国法还有全国性和各地方性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这个也归属于这个体系.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请问上海政府可以制定和四川政府不同的法条吗
: 还是说统一适用中央的法条
: 地方只能颁布仅适用於该地方的单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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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1.18.127.33
1F:→ sopher1990:所以大陆没有像台湾的地方制度法那样的东西 明文规范 11/02 17:51
2F:→ sopher1990:这些权力关系? 11/02 17:51
3F:推 iloveblue:什麽法什麽规党说了算 11/02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