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handyves (开始卖水晶)
看板Crystal
标题Re: [转录]Re: [申诉] sigmax不适任版主
时间Wed Apr 18 01:17:03 2007
那板主的意思是,我当初的发言非常不当的意思吗?我想,大部份在这版上的人都有
看到当时我的发文,我犯了永久禁ID的标准了吗?你连保存文章都没有,就先删了,
这叫做宽容呀?那你有告知我,哪边要修改吗?这是一个基本的通知吧…
当初你删了,我也觉得无所谓,我自已也删了另一篇你所谓的挑战性意味浓厚的文章
,那篇比你删的那篇有更多消音的脏话耶,我想请问你对所谓不当发言的认知在哪?
你的一念之仁似乎非常迅速的就解决了我的文章呢?如果你当板主已经很久了,却连
所谓的精华文章的标准都还没有订出来,您是不是该…考虑一下,这茅坑的位置了?
你的这篇回应,让我觉得不舒服…这就是我现在生气的理由。
ps:如果你想要回应我,就直接回版上吧…我想有很多人想要知道你删文章的原则!
: 在下对板的规范向来以"自由度"做为学术自居的水晶板为最高指导原则,而对五
: 湖四海各方的先进後辈们赋予"人人皆板主,事事教相长"的角度,而对许多的文章睁
: 一只眼闭一只眼,希望板友们能自律并自重。对於最近的直接删文,更是希望以宽容
: 的态度,放水使一些不小心发文不慎,或做挑战性意味浓厚的文章的板友们,能够体
: 会在下的苦心,但是,今天居然被当作申诉的内容而被控以"不管理文章"之罪名,真
: 是孰可忍,熟不可忍!
: 在下承认,目前版中有些板友以别板管理规则而言,实已犯了永久禁ID的标准,
: 而如今的情形还须归咎於我的一念之仁;早在版面风气由单纯的学术探讨转为议价
: 探讨时,似乎就应该有所醒觉,直至现在,po文之板友多为卖方的情形下,更难以
: 使该板讨论内容趋於理性和平,本基於多角度意见的包容原则,不应排斥另一方,
: 但似乎我错了,才会造成有兴趣者不在po文,买方不敢再开口或动则得咎的窘境。
: 请板务小组长给我一周的时间与机会,做个整顿,重新给水晶板一个新秩序,在
: 下保证不失所望。
: sigmax 谨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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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adhandyves:这次我有先留底了…以确保安全! 04/18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