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Bags (茶包)
看板Crystal
标题[公告] 6.1 板规警告
时间Mon Jul 23 14:21:27 2012
lvc505、kkcity59、skateordie、mace、purplepenis 根据板规 6-1 各警告一次
今天凌晨才回到家,中午睡醒跟小孩出去吃个麦当劳回来上板一看,哇!好像我前面的
公告有写跟没写一样,连公告的推文都可以继续吵...
「目前暂时锁文禁推,但是相关文章不予删除,因为我认为板友提出对店家态度的质疑以
及店家的回应都值得让其他板友做参考,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相信哪一方,可是板主的
态度是希望这个事件板面上到此打住以维护其它板友阅读权益,几位相关板友如果还有意
见请私下交流,如果继续在板面上回应、争吵,就依照板规 6-1. 处理。
6-1.如板主已要求不得继续公开於板面争论并删文,却仍继续发表相关文章者
◎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周,第三次水桶一个月。
请双方自我约束,谢谢!」
我不清楚是怎样的过节,如果今天涉及金钱,板规说得很明白:
6-C.买卖家之间的纠纷,由於在法律上水晶板没有任何裁决权,如有消费或金钱相关纠纷
需要解决请洽消保会等单位。
所以如果是因为买了东西有什麽纠纷,那请直接找消保会,如果根本没买东西,可能是
言语或者行为上的不快或者认知差异,请问证人在哪里,你们要不要学最近流行的直接去
提告?反正让法官来裁定哪边比较有理?这里只是水晶板,无论谁吵赢了都不代表就是对
的,不是吗?
然後 lvc505 板友,你觉得我护航,那我要反问你,板主存在的意义不就是维护板上板
友的权益?放任双方继续吵下去,搞到水晶板变成吵架板还是八卦板是对的吗?我想水晶
板的板友不是来这板上看这些文的。至少我没有删文而是保留双方文章让板上其他人都可
以看到双方的言论,真要护航我就乾脆一点砍光光,还是浸特定方水桶不就得了?
今天已经开始吵了不先制止,难道要等到双方喊人群架拿刀杀人再来拿袋子装屍体不成
?板主不挺你们就叫做护航,那我应该挺你们去霸凌另外一方,是这样吗?
对,我用到「
霸凌」这个字眼,为什麽?
在学校里面A也许瞪了B一眼,还是说了一句比较不客气的话,然後B很不高兴的对着
全班说A让他不爽,然後A也道歉了。
结果B还是不爽,所以要扁A,还吆喝CDE一起来扁A,巴不得全班一起来把A痛扁
一顿,A被扁了解释说那只是误会我们可以说清楚,结果BCDE说不用解释,你就是恶
人应该被扁,这时候导师看到有人打架跑来制止,结果E说导师在替A护航。
所以是怎样,BCDE如果不把A打到死就不能泄恨吗?A就算一开始有什麽错,至少
他也有道歉,如果道歉了还不够,那是要他赔钱?这是勒索吧?那导师如果放任A被打死
还是打成重伤,是不是又会被说在替BCDE护航?
反正如果恩怨难以解,取命百步内,麻烦去投诉壹周刊还是贴八卦板控诉恶店恶行,然
後等着妨害名誉的官司双方玉石俱焚,这样搞比在水晶板互打嘴炮有用多了,不是吗?
Crystal 板主 TeaB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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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宝石‧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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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96.230
※ 编辑: TeaBags 来自: 114.33.96.230 (07/23 14:22)
1F:推 nikitawang:好累人的工作... 07/23 18:12
2F:→ s5347:制止吵架是对的,但用霸凌举例乃至於勒索字眼有点过了吧... 07/23 21:34
3F:→ kkcity59:我觉得我还蛮理性在跟店家沟通跟陈述消费者心理感受的 07/24 18:23
4F:推 Mr0829:版主辛苦 07/26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