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FF (企业战士)
看板DPP
标题Re: 关於"多数统治"
时间Mon Aug 4 21:27:13 2008
M提出一个新观点,基於尊重 回复几点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 引述《RIFF (企业战士)》之铭言:
: : 佩服n兄的文笔与耐心,因此再提出几点
: : → nightcatman:若是认为法条不公要修改也可以,只要在
: : → nightcatman:立法院提案表决通过就行,但在此之前就
: : → nightcatman:是得遵守现行法律来行政,我以为这是很
: : → nightcatman:基本的观念才对...
: : 如果您还记得的话,
: : 我前文并没有说不遵守法律,我也认同陈犯了错。
: : 我也没有在设法为"台湾邮政"护航;
: : 事实上,我一直在找第三条路。
: : 为何我们需要第三条路
: : 请n兄用同理心想想:
: : KMT依法行事,然後台湾因此更和谐了吗?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吗?
: : 如果您认为是正面的,那就不必再多想了,您也不必回复,就让这文乾涸。
: : 如果您认为是负面的,那是为什麽呢?
: : 为何作了对的事,却导致不好的後果。
: : 为了马顺利连任,您若是他的支持者 不妨尝试为他想一条路。
: : 如果您想到第三条路,还请不吝post上来让我参考。
: 那我先问最简单的问题好了。请问:
: 当陈水扁不惜违法、花费1200万也要闪电地将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
: ,而泛蓝在反对的时候,第三条路在哪里?
这是另一个问题,我还在思考。
不过,看兄台行文,貌似m兄不认为当时存在第三条路,
您是想说:当年没有路,现在也没有
假使您对体制的认知是如此,我不表示意见了
: 如果你能回答这个问题,这个讨论勉强还有些意义。实际上,你所谓「 KMT依
: 法行事,然後台湾因此更和谐了吗?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吗?」根本不是该考
: 虑的问题。正因为这是违法的举动,所以修正回来根本不应该有你说的这些政治
: 考量才对,依法办事是最底线的要求:这使得这件事情回到法律行动,而不是政
: 治行动。
这里m兄提到一个很好的说法--政治问题或法律行政问题
您认为这不是政治问题。
因为无法说服阁下,我也不表示更多的意见
: 当初改名时这是一个有违法事实的政治动作,这不意味再改回来必然有政治考
: 量:它可以只是一个法律行为。真的要讨论你的问题,那恐怕是桃园机场的正名
: 案。至少这个案子我还没听到涉及违法的问题,因此若还爆发改名回来的风波,
: 你的讨论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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