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ano (最爱小咪咪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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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谁说县市长不会遇到国家机密???
时间Fri Aug 15 07:35:57 2008
底下是网友提供 苏治芬县长也是有机要费的哟
这笔机要费需不需要依法核定呢?
还是因事涉国家机密 不可审查呢?
难道院辖市的台北市比不上彰化县和美镇能有机会碰到机密重要吗?
行政院主计处 书函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5年2月10日
发文字号:处实一字第0950000832号
速件: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关彰化县和美镇民代表会审议预算时,决议将上级核准编列之预算如:机
要费、特别费等删除,是否违法疑义案,复如说明二,请 查照。
说明:
一、复贵部95年1月27日内授中民字第0950030571号书函。
二、依九十五年度各县(市)地方总预算编制要点之「县(市)单位预算用途别科
目分类表」有关特别费定义为,凡各机关、学校之首长、副首长因公务所需,并经核定有
案之特别费属之;机要费之定义为,凡县(市)政府因应执行业务需要,并核定有案之机
要费属之,两者均系依据行政规则规定编列,而非依法所明定应编列经费,是以,本案和
美镇民代表会审议预算时决议删除镇长特别费及;镇公所机要费,因本项决议并不抵触相关
法律,依「地方制度法」第38条规定,镇公所自应予以执行,惟如镇公所认为该决议窒碍
难行,则可依同法第39条规定办理。
正本:内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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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27.50
※ 编辑: leeano 来自: 61.230.27.50 (08/15 07:36)